他擔心梁輝來個臨陣退縮,使上了激將法。
梁輝用不屑的眼神看著他。
他知道對方這話是什麼意思,但他本身也有自己的目的。
“不就是比槍法嘛,你以為我會害怕?
不過,這回可得說好了,如果我贏了你得把炸藥給我。
還有……。”
他停下腳步,泛起一個不懷好意的笑容,又道:
“這次我要是贏了,你不但要給我炸藥,還要給我幾把槍。
你剛才也說了,我總不能綁著炸藥去殺敵,給我幾把槍讓我多殺幾個恐怖分子。”
既然已經來了,而且對方說話不算數在先,梁輝不介意多敲一點竹槓。
“兄弟,只要你能贏下來,給你幾把槍不是問題。
不過,你可得答應我,這槍用完之後得給我還回來。
否則,我不好交代啊!”
在軍中,槍支的管控可比炸藥嚴格多了。
炸藥,張勝利可以找個理由,減少一點庫存數量。
但槍支可不行。
軍中每一把槍都有記錄在案,哪怕是報廢了,也得拿回損耗的槍支。
“那我不要了。”
梁輝一聽這話,便馬上拒絕了。
他原本想接著這次機會,名正言順地拿幾把槍在手裡。
現在聽到槍要還回去的,那還有什麼意義呢?
他的隨身空間裡,本來就有槍。
如果不夠用,完全可以憑藉自己的身手,從免北的恐怖分子手裡去奪。
“這可是你不要的啊!”
張勝利見他不要槍了,便得了便宜還賣乖地說道:
“可別怪做哥哥的不仗義,是你自己放棄的。”
梁輝這一回,算是真正見識到他的無恥嘴臉。
“得了吧!”
他沒好氣地說道:
“我算是看出來了,你這人不適合當兵,應該去當官。
就你這副嘴臉,不去當官真是可惜了。”
“你什麼意思?”
張勝利斜著眼看著他,不樂意地問道:
“難道當官的就可以沒皮沒臉嗎?”
梁輝露齒一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