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陌生人(1 / 2)

安居村離莫納克街十萬八千里。自從一戰以後,擁擠雜亂的房屋便逐漸佔據了山坡和山谷。誰也用不著這個地名,包括郵局和人口普查局。警察倒是很熟悉那個地方,以前在救濟辦工作的幾個人也聽說過那裡,不過縣福利處的新員工都沒聽過。十區的老師班上偶爾會有那裡來的學生,但他們也不用安居村這個名字。那些古怪的沒法教的學生被稱為“鄉下人”。儘管這讓從正經農村家庭出來的學生很生氣,但老師得挑一個社會上能接受的詞來稱呼那些孩子,還不能惹火他們的父母,他們遲早會有所耳聞的。“鄉下人”的稱呼似乎還過得去,儘管從來沒有安居村的哪家父母來要求、批准、評論、詢問或是抱怨。通知單或者表格交到這些孩子髒兮兮的手裡就再也不會返回,也沒有任何答覆。鄉下人在教室裡坐上幾個月,跟別人合看課本,向別人借紙借筆,但是故意一言不發,彷彿他們來不是學習知識的而是檢查教學的,不是回答問題的而是旁觀他人的。他們在班上不說話,只和自己人來往,一方面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另一方面別人也小心地躲著他們。鄉下人會忽然打起架來,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大家都知道,五十年代末有個校長設法找到了一個叫奧蒂斯·裡克的鄉下人的家,進行了一次家訪。奧蒂斯差點把一個同學的眼睛打瞎,而且既不明白也不遵守貼在他衣服口袋上的開除通知。他每天照常來學校,袖子上還沾著受害者幹了的血跡。這趟家訪本是想正式通知奧蒂斯已被開除,具體過程大家不甚清楚,只聽說了一個生動的細節。校長離開裡克家時是跑出山谷的,因為他既沒有時間也沒有機會回到他的車裡去。那輛迪索托最後被警察拖了回來,因為車主寧死也不願再回去取車了。

年輕時經歷過大蕭條的老人們現在仍然把那裡叫作安居村。如果有人問起,他們就會描述一下那裡居民的歷史。不過既然很少有人問及,安居村村民就由著外人隨心所欲地將他們描畫為一群未開化的人,被辱罵,但也被容忍,被忽略,被恐懼。那裡基本保持著一九一二年的樣子。那時候制麻廠被廢棄,能走的人都走了,不能走的人(黑人是因為失去希望,白人是因為沒有前途)就留了下來,找個村裡人結婚——就算是結婚吧,想辦法一天天活下來。他們用別人家的廢料蓋房子,或者改造一下制麻廠留下的工棚,給在山坡上搖晃或在谷底盤踞的兩室一廚的小破房這邊加個棚子,那邊蓋座屋子。他們接雨水泉水,喝牛奶或者家釀的酒,吃打來的獵物、吃雞蛋、吃家裡種的菜。如果出去打工,給別人種田或者做飯,掙來的錢就買糖、買鹽、買油、買汽水、買玉米片、買麵粉、買幹豆子,還買米。如果掙不到錢,他們就偷。

安居村這個名字聽上去很安寧,實際上這裡卻充斥著忠誠與放縱,唯一的罪惡就是離開。曾有一個腳趾並在一起的女孩背叛了這裡,她叫朱妮爾。她的母親薇薇安本想在孩子落地時就給她起好名字。但她的生產很艱難,三天後才能清醒得稍久一點。那三天內,新生兒的父親已經給她起名叫“朱妮爾”,要麼是源於他自己的名字——他叫小伊坦·潘恩(小伊坦·潘恩(Ethan Payne Junior)的“小”(Junior)同“朱妮爾”的名字是同一個詞。),要麼是出於他的希望,因為薇薇安雖然已經生了四個兒子,卻沒有一個是伊坦的。後來薇薇安終於給嬰兒另起了名字,伊坦搬回父親家之後她也還用過一兩次。但“朱妮爾”這個名字保留了下來。小時候有這麼個名字就夠了,可後來孩子去十區上學,得有個姓。“朱妮爾·薇薇安”,她嘀咕著。老師捂著嘴笑了起來。她撓著胳膊,才想到她可以只說“朱”的。

安居村的人不鼓勵女孩上學,不過朱妮爾那幾個舅舅、表兄弟還有同母異父的哥哥都在十區待過。朱妮爾和他們不同,她很少逃學。待在家裡要麼沒有人管,要麼隨便找個人管,她覺得自己和安居村的狗差不多。這裡有五十多隻狗,有時被短鏈子拴著,有時沒拴,四處遊蕩。不打架也不吃東西的時候,它們就被綁在樹上,或者蜷在門口睡大覺。它們隨意交配,獵犬會和牧羊犬交配,柯利犬會和拉布拉多犬交配。到了一九七五年,朱妮爾出生的時候,它們已經發展成了一種古怪而漂亮的新品種,一眼就能看出是安居村的狗,它們會熟練地趕走生人,但最擅長的還是打獵。

一年又一年,朱妮爾渴望見到父親,她不停地請求媽媽帶自己去看他。

“別吵了行嗎?”薇薇安總是這麼說。直到有一天,她答道:“他去當兵了。我聽人家說的。”

“他什麼時候回來?”

“唉,他算什麼啊,寶貝。什麼都不是。走,快去玩吧。”

她走了,但她一直在尋找那個高大、英俊的男人,他用自己的名字給她命名,為了讓她知道他有多在乎她。她必須等他。

整天和狗還有母親待在一起終於讓朱妮爾感到無聊了。她比哥哥們更機靈也更狡黠,她怕舅舅們,又不喜歡舅母們,因此很願意去十區上學。起初她只是想遠離安居村,後來她喜歡上了學校。她是第一個在課堂上發言和交作業的鄉下人。班上的女生離她遠遠的,有幾個想要對她丟擲橄欖枝,但馬上就被迫做出選擇,要麼和這個髒兮兮的只有一件衣服的鄉下人做朋友,要麼像其他女孩一樣捉弄她。每一次輸的都是朱妮爾,但看她的樣子,彷彿對她的拒絕倒是她的勝利,見到那個和她維持了一段課間友情的女生回到原來的圈子裡,朱妮爾會露出微笑。最後成功地和她做了朋友的是一個男生。老師們覺得那是因為午飯時他把自己餐盒裡的奶油蛋糕卷和核桃雪球餅給她吃,而朱妮爾的午餐常常只是塞在她那過大的毛衣口袋裡的一個蘋果或者一塊蛋黃醬三明治。其他學生則覺得是因為他放學後在溝裡和她幹見不得人的事——他們當面這樣告訴他。但他是個驕傲的男孩,是灌裝廠經理的兒子,他老爸可以炒他們爸媽的魷魚——他這樣回敬他們。

他叫彼得·保羅·弗塔斯,十一年來一直被叫作尿尿(彼得·保羅(Peter Paul)的首字母 PP 與 pee pee( 尿尿)諧音。),這讓他養成了對公眾的看法傲慢而不屈的態度。彼得·保羅和朱妮爾對彼此的身體並不感興趣。朱妮爾想知道整缸的可樂原料和裝瓶蓋的機器是什麼樣的。彼得·保羅想知道山上是不是真有棕熊,引來蛇的是小牛還是牛奶的味道。他們交換著資訊,就像出售賽馬情報的販子,省略基本情況,直接跳到關鍵部分。不過有一次他問她是不是“有色人種”,朱妮爾說她不知道,可以問一下再告訴他。他說不用了,反正他也不能請外邦人去他家。他不想傷害她的感情。她點了點頭,很高興他用這個正式而美麗的詞稱呼她。

他從家裡偷東西送給她,一支圓珠筆芯、一雙襪子,還有一個黃色的髮夾,可以夾在她用手梳的頭髮上。到了聖誕節,她送給他一條蜷在瓶子裡的小水蝮蛇,他送給她一大盒蠟筆。很難說誰比誰更開心。

但是水蝮蛇畢竟是條蛇。這蛇把他們害慘了。

朱妮爾有幾個舅舅是遊手好閒的十幾歲少年,被荒涼無望的生活損害了腦子,時而殘酷,時而麻木。他們問她:“拿那個玩意兒幹嗎啊,丫頭?”他們不相信那條裝在瓶子裡的蛇像朱妮爾所說,是學校佈置的作業。就算她說的是真的,這種行為也深深地冒犯了他們。屬於安居村的東西被弄到了他們經歷過失敗的地方,這失敗太徹底,以至於他們不把它視作失敗,而視作自然之光對教育之暗的勝利。也許因為捉負鼠的季節過了,或者前一晚有人把啤酒獨吞了,反正聖誕節後的早晨,這幾個舅舅清醒得很,開始找起了樂子。

朱妮爾還在睡覺。她的頭枕在一個寫著“耶穌拯救世人”的髒兮兮的枕頭上,身上裹著的毯子同時也做床墊用。那枕頭是一個舅母從以前僱主家的垃圾桶裡撿的,給她做聖誕禮物。睡在上面,朱妮爾常常好夢連連。她把蠟筆抱在胸前,讓夢更美了。夢境實在五彩繽紛,一個舅舅用靴子踢了她屁股好多下她才醒來。他們又盤問起蛇的事情。蠟筆色的夢漸漸消散。朱妮爾試著弄明白他們想幹什麼。根本用不著想他們做任何事情的原因。他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不拆掉車座而要放火燒掉它,或者為什麼一條蛇對他們那麼重要。他們想讓水蝮蛇回到原來的地方。

他們變著法兒威脅她,如果她不把蛇拿回來,他們就“把你漂亮的小屁股打得稀巴爛”,還要“把你送給沃什”。第二句話她以前聽過很多遍,當她覺得自己真的會被送給那個住在山谷裡、喜歡抓著私處走來走去、邊走邊唱讚美詩的老頭時,便立刻從地上跳起來,甩開伸過來抓她的手,衝出門去。舅舅們追著她跑,但她跑得很快。被拴著的狗咆哮著,沒被拴住的則跟她一起跑。半路上她看見薇薇安從茅廁回來。

“媽!”她喊道。

“放了她,你們這些混賬東西!”薇薇安尖叫著。她跑了幾步就累得跑不動了,只好向弟弟們背後徒勞地扔著石頭。“放了她啊!回來!你們這些混蛋!聽到沒有!”

這些話或許不算樂觀,但急切而真誠,給了奔跑的女孩一點安慰。朱妮爾赤著腳,手裡抓著一大盒蠟筆,這裡躲躲,那裡藏藏,成功地甩開了號叫著的舅舅們。她發現自己來到了一個讓伐木工垂涎的樹林裡。二十年代之後就再也沒見過這麼大的核桃樹了。楓樹伸出六七根和樹幹一樣粗的樹枝。還有槐樹、白鬍桃樹、金鐘柏、白蠟樹。有的樹很健康,有的則病歪歪的。有的病樹上好像長著一團團巨大的黑色花椰菜。有的樹看上去挺健康,但風開玩笑似的那麼輕輕一吹,拂過樹冠,樹便一下子裂開,像心臟病患者一樣倒下,從斷裂處湧出古銅和金黃的粉末。

一通飛奔之後,朱妮爾停下腳步,眼前是一片陽光照耀的竹林。五葉地錦纏繞著竹子,簡直像要扼死它們。號叫聲聽不見了。她等了一會兒,然後爬上一棵蘋果樹,望了望山腰,又望了望山谷。已經看不見舅舅們了。只看見小溪從樹林裡流過。小溪旁邊就是公路。

到了路邊,太陽已經升得很高。身上被劃破的傷口和纏在頭髮裡的樹枝都無關緊要,她只是心疼有七根蠟筆在逃跑的路上斷掉了。她還一根都沒用過。薇薇安沒法保護她遠離沃什或是舅舅們的侵擾,因此她決定去找彼得·保羅的家。她可以在他家旁邊等他,然後怎麼辦?嗯,他總是可以幫助她的。但她永遠都不會向他要回那條小水蝮蛇,永遠永遠都不會。

她上了公路,還沒走出五十英尺,一輛卡車就載著她的舅舅們追了過來。她自然是跳到左邊而不是右邊,但他們早就料到了。車的前保險槓把她撞倒在人行道上,後輪軋碎了她的腳趾。

無論是被卡車顛簸一路,被扔到薇薇安床上,還是被灌下威士忌,被燻了樟腦,她都沒有醒來,直到疼痛變得實在難以忍受。朱妮爾睜開眼,感到自己在發燒,痛苦讓她無法呼吸,只能一絲絲地喘著氣。她一天天躺在那裡,不在薇薇安面前哭,也不和她說話,開始是不能,後來是不願。薇薇安不停地告訴她,她應該多麼感激舅舅們,是他們發現她躺在路邊,她的寶貝女兒朱妮爾被車撞倒了,一定是鎮上的哪個雜種乾的,那麼蠻橫,軋了一個小女孩之後都不停下來看看她死了沒有,也不捎她一程。

朱妮爾默默地看著自己的腳趾腫起來,變紅,變青,再變黑,變硬,最後並在一起。蠟筆不見了,拿蠟筆的手如今拿著一把刀,防備著沃什和舅舅們,還有任何阻止她犯安居村之罪——離開,逃跑——的人。徹底遠離那些追她,撞她,軋了她的腳,然後撒謊說她很幸運的人。那些寧願要一條蛇也不讓一個小女孩待在身邊的人。一年之後她走了。兩年之後,她已經被餵飽,洗淨,穿上衣服,在學習,在成長。在鐵窗後。

朱妮爾是十一歲那年逃跑的。她流浪了好幾個星期都沒有被發現。有一天別人突然注意到她,是因為她從一家一美元店裡偷了個玩具大兵。她不肯交還,於是被拘留了,之後又咬了想從她手裡拽走玩具的女人,結果被送進收容所,她除了說自己叫朱妮爾之外,什麼資訊都不肯透露,因而被關進了少管所。他們只好寫上“朱妮爾·史密斯(史密斯(Smith)是美國最常見的姓氏之一。)”,於是在被釋放之前她就一直叫“朱妮爾·史密斯”。獲釋後她改回了原來的姓,加上了一個e,顯得獨特一點。

在少管所裡學的東西有一些是書本知識,更多的則不是。無論哪一種,都練就了她的狡猾;想在莫納克街的大房子裡立足,這種狡猾是必需的。這裡沒有穿制服的女人在半暗的走廊裡走動,不知什麼時候就開門檢查;也沒有捱得過近的熟睡的身體吸走空氣。這才是她應該待的地方,他就在這裡,用各種方法告訴她,他一直在等著她。她看到那張陌生畫像的一瞬就知道,她回家了。第一天夜裡她就夢見了他,騎在他肩上走過了一片果園,青蘋果茂密地掛在枝頭。

第二天早餐吃的是葡萄柚、炒雞蛋、麥片、吐司和火腿。克里斯廷的敵意減少了,不過還是有些防備。朱妮爾想讓她高興,就拿留心開著玩笑。局勢現在還不太明朗,她還沒摸到頭緒。等吃完早飯回到留心的臥室後,她才確定。她的天賦不會出錯。

穿著留心的紅套裙,朱妮爾感覺很怪。她站在窗前,又看了看下面的那個男孩。留心正翻著床邊的矮櫃。之前朱妮爾看見克里斯廷跑過車道,留下那個男孩拿著桶在院子裡發抖。現在她看著他用手背擦了擦鼻子,然後把鼻涕抹在牛仔褲上。朱妮爾笑了。留心叫她的時候她還在笑。

“在這兒!找到了。”她拿著一張裝在銀相框裡的照片,“我把貴重東西鎖在各種地方。有時候就忘了在哪兒了。”

朱妮爾離開窗邊,走到矮櫃前跪下,注視著那張照片。是一場婚禮。五個人。他,新郎,看著右邊的一個女人,那女人手裡拿著一枝玫瑰,對著相機鏡頭僵硬地微笑。

“她有點像樓下那個人,克里斯廷。”朱妮爾指著照片說。

“不,那不是她。”留心說。

拿玫瑰的女人挽著他的手臂。他看著她,另一隻手臂卻摟著他的小新娘裸露的肩膀。留心簡直要被那件尺碼太大、滑下肩頭的婚紗淹沒了,她手裡橙色的花顯得垂頭喪氣。留心左邊是個油光滿面的英俊男人,正對著他左邊的女人笑,那女人緊握拳頭,突顯了手裡沒有花束的事實。

“我看起來變化不太大吧?”留心問道。

“您的丈夫為什麼看著她而不是您呢?”

“想要讓她高興點兒吧,我想。他就是那樣的人。”

“這是您的伴娘?”朱妮爾問,指著那個緊握拳頭的女人,“她看起來也不大高興。”

“她確實不大高興。這場婚禮不是很開心。比爾·柯西是個搶手的男人。很多女人都想站在我這個位置上。”

朱妮爾又仔細看了看照片。“那個男的是誰?”

“伴郎。當時很出名的一個樂手。你太年輕了,不會認得的。”

“您想寫的就是這些人嗎?”

“是的,其中幾個。主要是寫‘爸爸’——我丈夫——他們家的人,包括他父親。你想象不出他們有多驕傲,多尊貴。奴隸制還沒廢除的時候就是……”

朱妮爾不再聽下去,原因有好幾個。其一,她猜想留心並不是想寫書,只是想找人說話。朱妮爾不明白她幹嗎要花錢僱人陪她說話。其二就是樓下那個發抖的男孩。她模糊地聽見他用鏟子鏟著碎冰、敲著冰面的聲音。

“他住在附近嗎?”

“誰?”

“樓下那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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