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爭回頭一看,才看清是沈致遠。
沈致遠不是個蠢人,打小與吳爭混在一塊,所謂小,自然心有靈犀。
吳爭除了第一腳確實用了些力,之後的拳打腳踢,是一下比一下輕。
沈致遠明白吳爭的苦心,自己確實犯了軍規,這罪過可大可小,關鍵還是在於造成的後果大小。
所以,當吳爭毆打於他,他是非常配合地大呼小叫。
當吳爭聽到董應第喝問現身時,沈致遠早已一骨溜起身,追趕吳爭了。
對峙的場內,光線最亮,沈致遠由黑暗至明亮處,看得最清楚。
對面一點異常的亮光一閃,沈致遠心中就大呼不妙。
可以說,這山寨中,吳爭麾下將領中,沈致遠最有靈性。
他一察覺異狀,便想都不想,向吳爭飛身撲上。
這換作是別的將領,必定會有一絲猶豫,畢竟這種亮光或許是來自於鋼刀與火光的映照,而且撲吳爭,這畢竟是種不敬,萬一被吳爭親衛覺,或許會以為自己圖謀不規,白捱上一刀都有可能。
可沈致遠不一樣,他沒有這種顧慮。
正是沈致遠的果斷,救了吳爭一命。
而沈致遠被射來的弩箭貫穿了左臂,悶哼一聲,整個人如同破麻袋一般,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說時遲,那時快,變故的生就在短短一瞬間。
場面士兵經過短暫的驚愕,隨即暴出巨大的聲浪來。
“刺客!”
“保護大人!”
而吳爭此時的憤怒已經無以言表——竟想要老子的命?!
在這一刻,吳爭心裡如燃燒起來的火藥罐。
去他x的大局,去他x的忠義!
“聽本官號令,殺!”
這一聲,就如同宣判了對方的死刑。
不用說近衛軍士兵了,就連董應第也臉色慘白。
他根本不知道,也沒有按排刺殺。
實際上,董應第根本不需要。
以他尚書之官,拿下吳爭,理所應當。
雖說今日他假傳了監國諭令,但這在董應第看來,只是小節。
勝利者永遠不會被追責。
只要拿下吳爭,那麼山寨中的形勢就會瞬間扭轉,就是對朱媺娖最大的忠誠。
沒有君王會去追究忠誠於他、且剛立下大功的臣子。
就算是追究,那也是裝裝樣子,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所以,在董應第的謀劃中,只要出其不意,拿下吳爭,就是勝利。
當然,事實上董應第想得太簡單了,這不怪董應第,沒有帶過兵的人,永遠無法想到,同生共死的將帥與士兵之間那種情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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