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大事!豈能兒戲!”
“我怎會出賣自己的姻緣來換取錢財!”
“無論世事如何艱難,我孟如寄絕不出賣自己的本心!”
罵罵咧咧的,孟如寄從林間走到了集市上,然後站在了一個看起來挺破爛的店鋪門前,門上掛著牌匾,匾額上赫然題寫著“姻緣殿”三個字。
莫離說了,在無留之地成親,需要在這“姻緣殿”裡去買一套紙筆。
紙是寫著“婚書”二字和一些條條款款的紙。筆是他們無留之地為新婚燕爾特製的一種筆。筆只能用一次,待把新人的名字都寫上去後,筆就會消失,但寫在婚書上的兩個名字就會被無留之地永遠記住,他們就會成為無留之地得到認可的夫妻,從此,生死與共,榮辱共享,錢財自然也該如此。
只是……看著破破爛爛的“姻緣殿”牌匾,孟如寄大概就猜到了,無留之地這些都“死”過一遭的半亡人,普遍對情愛婚姻沒什麼興趣,比起榮辱與共,他們更希望自己一個人飛黃騰達。
誰會真死了都還要愛啊?
在這鬼地方一個人賺錢一個人花就已經夠苦了,再找個人來一起花錢幹什麼?
除非……
是找另外一個人來幫自己賺錢的。
孟如寄抱著手在“姻緣殿”門口來回踱步,內心全是她自己的絮絮叨叨:
真的要做到這個地步嗎?
她活到現在,算上這昏睡的八百年,攏共有一千多歲的年紀了,在人間,妥妥的算是個“老不死的”,都這把年紀了!來了無留之地後,她不僅體驗了“老年”做工、入不敷出、食不果腹甚至牢底坐穿等情境,今時今日,終於還要為了自保,得去騙婚騙財了!
堂堂妖王,說出去,誰能信!
然而,當她內心的絮叨完成的時候,她手中也不知不覺的多了一份紙筆。
紙就是那個婚書的紙,筆就是那個寫新人名字的筆。
她已經在自己內心的痛斥與不堪直視中,幾乎下意識的完成了領取紙筆這個任務。
沒人逼迫,沒人恐嚇。
人,總會在下意識裡,做最利於自己的選擇。
就這樣吧!
拿回去吧!
讓牧隨這個小傻子簽了吧!
孟如寄決定放下自己的良心。
再過段時間,萬一他什麼都想起來了,就更完蛋了!
她不僅一文都拿不到,還得自己吭哧吭哧繼續賺錢,等她湊到千金,人間都不知道幾輪滄海桑田了,別說她五個護法,衡虛山還在不在都不一定。
而且,她更在沒湊到千金的時候,就直接被找回記憶的牧隨殺了!
現在去寫婚書,以後錢財就有了保障,錢財有了保障,她的靈力術法就有了保障,到時候,牧隨恢復記憶想殺她,就算他不顧及無留之地的律法,那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沒有這個本事。
得讓他籤!
孟如寄下了決心,把紙筆收好,但她良心還是有些不安。
想到自己一把年紀了,卻要去騙一個少年郎的感情……
雖然之前她也騙過他。
但這情況可不一樣,之前她騙他都是為了拿回內丹,內丹本來就是她的,她想拿回來理所應當,不管用什麼手段。
但這少年郎的感情和婚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