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著窗外的景色,滿腦子就是靠...靠....靠....我靠.....!!!!!!!!!
為什麼這麼狗血的事情被他趕上了,明明他在家裡好好睡在床上,這為什麼一睜眼就到了這個鬼地方?
他不知道是什麼情況,什麼也不敢做,只能在陌生的床上風中凌亂。
不知不覺,外面的天都亮了,而這位還在凌亂中,一點也沒有覺察到。
“嘚嘚嘚..,”突然房門被敲響,嚇得他一顆心都提了起來,渾身緊張得就像拉滿了弓的弦一樣。小心的問了一句,“誰?”
“少爺,早飯準備好了。”外面傳來一箇中年男人恭敬的回話。
他腦子立即反應出這是管家的聲音,立即找了一個理由,“我不太舒服,不吃了,沒事不要來煩我。”
外面的管家有點感覺今天的少爺有點奇怪,但骨子裡的不打聽主人的隱私佔了上風,立即回,“好的,少爺。”人就跟著離開了。
他豎著耳朵聽著人走了才鬆了一口氣,放鬆身體,就躺回床上。
其實這一夜也沒有白過,接受了原主人的記憶,還保留原有自己的記憶,還算是幸運的,就不來一遭假裝失憶的這種老梗了。
一下子他就明白這是怎麼回事了,現在這具身體是靈魂是他的,一個來自於後世的人,地地道道的中國人,他從沒有想到,自己一下子穿越到了,1oo多年前的美國。
原主角喬治.沃克.施密特,施密特家的長子,一看還是一個有身份地位的人,這讓他心裡好受一些。
原本不相信靈魂是可以穿越的了,不是看到過所以相信了,而是他經歷過了。
真不知道這是幸運?還是不幸運?
他在看到鏡子中那帥氣的小臉,就一點難度沒有就接受了這個事實,他可是當了半輩子邋遢的宅男,一下子給他一副這麼好的皮囊,有了這個皮囊,什麼妞泡不到手。
原本還彷徨的心,一下子安定了下來。
最後決定既來之,則安之。
所以一個複雜的問題就這麼簡單地解決了,接著那就是忘記1oo多年後自己不堪回的記憶。
沃克就愉快的決定繼承這個人一切,如今他就是喬治.沃克.施密特,一個美國人!
他也許唯一跟沃克的相同點,就是他們都是單身狗!這點還是讓他很鬱悶的,要不這人有點不正常,跟人家想的事情都不在頻道上。
那個被穿的人,不會想東想西,只想自己是單身狗,真是一看就是對這方面執著的人,就不知道之後會不會吃虧在女人身上。
1oo多年前的美國,已經進入達的工業級大國,各地摩天大樓紛紛崛起,道上跑的汽車過他國之總和,人們全穿西裝打領帶,全國下上呈現出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了。
美國和當時的許多國比起來,簡直就是兩個天地,那是一個天一個地。
這就是美國真正的展力量,量變帶了質變,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已經有了空前的繁榮度了。
這個時代稱之為——“咆哮的年代”。
現在為1914年7月,一個相當熱的夏天,沃克穿過來也有一段時間了,早已適應了新的生活。現在他是徹底變成沃克這個人了,也是百分之九十變成了。
這宅男的適應能力就是強,什麼樣的情況都能過好。
穿越的時候,正好是這具身體的主人剛從西點軍校,可惜被美國6軍拒絕了加入軍隊,如今的美國軍隊規模依然太小了,每年都不需要那麼多的軍官,即便他擁有不錯的學習成績。
他只能回到家鄉,位於哈德孫河邊的凱澤斯勞滕鎮,一個距離紐約不算遠的地方,如果放到後世,也許早已成為紐約的一部分,這時也算是紐約的衛星鎮了。
所以從這點看出來,他還是個富二代,這也讓他穿過來最滿意的地方了,誰不喜歡有錢啊!
現在的生活相當不錯,可惜依然沒有完全適應美國的思維,明明自己是長子,本可以直接繼承家業,可惜父母都沒有讓他直接接班的意思。
按美國傳統自己得證明自己的能力,別想靠什麼血統直接上位,否則寧可把你當寵物養一輩子,幸好自己不笨,打著搞科研的名義。
在自家工廠裡建立了一個化學實驗室,隨手搞了幾個明,算是得到父親認可,可以在廠裡隨便混了,起碼成了一個不在編的技術人員,可以隨便搞自己的明創造了。
這樣的日子也算不錯,反正他現在還是很滿意的,怎麼說這日子在那混不是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