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安靜下來。
第一名審判員詢問慄眠故意這麼做的原因。
樂園中沒有律師這個職業,每一個接受審判之人都需要自己為自己辯護。
慄眠開始回想。
或者說——她將八名審判員和三百名陪審員共同拉入自己的回憶之中。
“我是在拯救,而非破壞。”
慄眠的臉上浮現出無比慈悲的神色,這是在模仿逝去的老師Ls889o。
她敘述了從第一次在象莊裡見到象碑的情景,描述了他是怎樣的一個個體,刻畫了他的易於改變的特質。
最後,重點突出象碑在聖祭日那天經歷了怎樣的內心煎熬。
解釋完畢後,慄眠補充道:
“正是因為我平等地愛著每一個生命,所以才不忍心見他的心靈遭受地獄業火炙烤的痛苦。”
說到動情處,她不免抬起手,拭去眼角因動情而泛起的淚花。
——這是“鱷魚的眼淚”。
如果放在一個正常的世界中,殺人犯站在法庭上大言不慚地說這些話,只會暴露自己內心變態般的瘋狂,只會讓旁觀的人感到訝異和憤怒。
然而,這裡是“樂園”。
是捨去“小愛”,追尋“大愛”的樂園;
是為了讓過去的人類繼續存活下去,就將其圈養成獸的樂園;
是信念無比堅定的、且在心靈網路的連結和互相影響下,又將這種狂熱散佈給每一個居民的樂園。
新的世界,適應新的規則。
新的社會,執行新的秩序。
樂園,有著獨屬於自己的法則。
因此,要麼融入它,成為其中的一員;要麼改變它,創造新的法則;要麼違抗它,變成歷史車輪下的泥土。
慄眠理解了樂園。
這雖然不代表她贊同,但也不妨礙她利用,並將之往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解析。
聽完慄眠的辯解後,陪審團暫時陷入了爭議。
一部分被她的話打動,認為她應該無罪;
一部分秉持懷疑態度,認為她當時不該私自做決定——至少得經過審判庭,才有資格挽救象碑受苦受難的內心。
慄眠開口辯解,並且理直氣壯。
“因為我對聖神的信仰足夠虔誠。在當時,我的確是經過了心中聖神的許可,才會扣下扳機。”
絕大部分陪審員都不說話了。
——既然是神的旨意,那麼他們都認同。
——若要反駁慄眠,他們就得找出“這並非神意”的證據。可他們又能上哪兒去問那虛無縹緲的神呢?
證明一件東西存在是相當容易的事情,只要拿出來就行了。
然而,證明其不存在卻相當困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此即為——惡魔的證明。
就好比:
對於堅稱“聖神是存在”的樂園人,無論慄眠站出來用多麼有力的證據證明聖神不存在,心靈網路是其他科學可以解釋的因素形成的。他們都可以說“聖神是存在的,只是你看不到而已”。
這是一位依靠著“惡魔的證明”存在於世的……
神。
聽起來有些諷刺。
慄眠選擇融入其中,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第一位審判員不再開口。
坐在他右手邊的第二位審判員開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