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夜〉“真正的兇手”(1 / 4)

小說:深夜通緝令 作者:好運噴霧

件人柳丁

時間2o16年9月6日(星期二)上午6oo

收件人蔡琬晴

主題希望能真正幫到你

師妹,之前我也擔心過,事件會對你造成困擾。

只是沒想到,困擾會這麼大。

看來兇手的確是曾容。

之前是我想多了。

如果殺害代翔、李潔,是他復仇計劃的一部分,那麼你現在的處境,的確非常危險。

最頭痛的是警方找不到他。

讀了你的郵件,我感覺他們並沒有完全將曾容視為連續作案的兇手。

所以應該也沒有專門對你提供保護。

看來解決一切只能靠你自己。

但目前你採取的辦法,只是隔絕與正常社會的交流,來對曾容可能採用的手段進行防禦。

這樣消極不說,也並非無懈可擊。

你說等外賣員離開,再開門拿外賣,那如果他只是躲在貓眼盲區呢?

你說不出門,但如果電閘被人拉了怎麼辦?

就算電閘入戶,假如兇手破壞了網線、破壞進氣管道、破壞水管,你又該怎麼辦?

再絕一點,兇手製造一場火災,這時,你依然要窩在房裡不出門嗎?

好,如果這一切都沒生。

你與他人的交流全靠網路,不管誰叫都不出門,最多隻用電話聯絡。

那如果兇手每天都給你威脅郵件,在社交軟體上騷擾,你又怎麼辦?

查不出來源,但這些資訊每天都有。

它們刺激你的視網膜,侵佔你的腦細胞,腐蝕你的神經。

讓你的二十四小時,都活在提心吊膽之中。

這是比用任何高明的詭計,更可怕的手段。

照這樣下去,你一定會落入他的陷阱中。

所以我認為與其被動等待,不如主動出擊。

不管用什麼方式,先讓兇手知道,你想和他見面。

然後敲定見面的時間地點。

記住,不要急著通知警察,如果不小心被兇手現,他不會再相信你。

至於見面地點,一定要選擇人多的公共場所。

見面時,必須先確定他到場後再到場,而且必須有人陪同。

一定不能吃下任何東西。

同時,保證隨時都和同去的人坐在一起,並悄悄開啟錄音裝置。

運氣好的話,就能錄下有關前兩樁案子的對話,可以把這些作為證據送交警察。

但如果運氣不好(這最有可能),即將無功而返時,還有一招。

但這不是一個正常人應該用到的招數。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lwxsz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