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我剛剛大學畢業。
在一家公司做職員,過起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老唐是我的主管。
他是一個很有人格魅力的人,處處體現著被歲月沉澱出的睿智。
老唐對我很照顧。
我也天真地把他當成了一個可以信賴的大哥。
半年之後。
公司裡有傳言,我很快就會被升為主管,和老唐平起平坐。
老唐說了很多鼓勵的話,也對我表示了祝賀。
有一次開會,公司的老總,親自為全體員工,講解著一個專案的方案,。
我現了一個很明顯瑕疵。我猜當時很多人也都看出來了。
我和老唐對視了一眼。
緊接著,老唐給我了一條簡訊,只寫了一句話——“老闆喜歡直言不諱的人”。
於是我當著所有人的面,指出了這個瑕疵。
老總顯得很高興,還表揚了我幾句。
接下來的日子,我依然做我的職員,似乎沒有人再提起,有關我升職的話題了。
在洗手間裡,我無意間聽到有人提起了我。
他們說哪有老闆會喜歡讓自己下不來臺的員工呢?
他們說我還是太年輕了,估計這輩子都沒有升職的希望了。
……
我認真地擦掉了所有指紋。
然後對著電話問“接下來我應該怎麼做?”
“脫衣服!”老唐說。
總有一些看似很有道理的勸誡,讓我們無力反駁。
“老弟,沒殺過人,還沒看過電影嗎?電影裡的兇手殺了人之後,第一件事就是燒掉自己的衣服!”
老唐似乎很認真地說。
我在洗手間的浴缸裡,燒掉了自己的衣服、褲子還有鞋子。
這回我不用心疼褲子被劃破了。
灰燼順著馬桶衝了下去。
可是燃燒後的痕跡,卻怎麼也洗不掉。
我好像上當了。
我銷燬了一些證據,留下了另一些證據。
算了,就這樣吧。
我累了,我只想離開這裡。
我的電話響了。
是娜娜。
娜娜是我的女朋友,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小雨,別理那些無聊的東西了,我們去逛街吧,我看中了一款包包,你買給我好不好?”
娜娜的聲音,對我來說,就像是天籟一樣。
“好,等我忙完手頭上的事就去找你。”
我忽然覺得,那一瞬間,我又充滿了力量。
我要離開,我要去陪我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