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刀是李薇讓他拿的?”
林覺民看著資料裡上記錄的一行。
“快遞員本人也覺得奇怪。李薇並不是有什麼不方便的地方,她完全可以等快遞員離開之後,自己去拿水果刀拆包裝。”
“可當時實際的情況是,她抱著快遞盒走到沙的位置,扭頭讓準備離開的快遞員,把桌上的水果刀遞給她——水果刀上快遞員的指紋痕跡,就是這個時候留下的。”
“或許她就是單純地想要使喚人。”
有這種想法的人,現實裡也不少。
“碰巧在水果刀上留下指紋痕跡。”
“水果刀遞過去之後,快遞員就離開了李薇的房子,去了其他樓層送快遞,離開小區的時間是1819。”
“時間是快遞員自己說的?”
“沒錯,他記得是1819。走到小區門口的時候,他接了個家裡的電話,結束通話的時候,匆匆看了眼螢幕上的時間。”
“法醫科根據屍體現象,推斷的死亡時間是2o19.9.27星期五18oo-1815。”
誤差在十五分鐘內,這還是現的夠快,才能讓死亡時間控制在這個範圍內。
“在不認定快遞員口供真實性的情況下,只憑借水果刀上的指紋痕跡,和死者死亡時間,快遞員的確是有一定的嫌疑。”
“但是他沒有犯案動機。以前倒是有過快遞員上門送快件,侵犯女主人的案件,不過李薇身上沒有掙扎的痕跡,快遞員不像是見色起意在未遂後,動了殺人的念頭。無緣無故殺人的話,除非他是個神經病。”
“而且,離開李薇房子之後,他一直在往樓層其他戶主送快遞,這裡也有其他樓層的戶主可以作證,只是時間上,那些戶主並不明確。”
“另一個嫌疑人呢?”
“魏忠的嫌疑是最大的。李薇的那件襯衣上,還有水果刀上,都有魏忠的指紋痕跡。”
“至於殺人動機,調查的時候,和旁邊的鄰居打聽過,案那晚的前一天中午,李薇房間裡傳來十分劇烈的爭吵聲,動沒動手不清楚,但是有砸東西的聲音。”
“對此,魏忠本人也承認,那天是和李薇吵了幾句。”
“吵架的原因是什麼?”
“李薇不想一直偷偷摸摸的,她想要有個正常的家庭,她不希望到時候給魏忠生了孩子,孩子也偷偷摸摸的,她希望魏忠跟原配離婚,娶她進門。”
“按照魏忠的說法,他是說了一句,你是我包養的,情婦就要有情婦的樣子,別想著見光。這句話刺激到了李薇,後者才不依不撓,越吵越兇。”
“魏忠說,當時只是氣頭上吵了幾句,但絕不會真的有殺人洩憤的念頭。吵架那天的晚上,魏忠冷靜下來後,就哄好了李薇,並且買了那串紅瑪瑙項鍊作為賠禮。”
“雖然他是這麼說,但情婦一心想要見光,對他而言,也未必是好事吧?”
“是很壞的事情。魏忠在澎湖科技做到如今這個位置,手裡有不少股份,再加上手底下的房產,這些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弄的不好,婚內出軌公之於眾,名譽掃地不說,手裡的財富會銳減。”
“這也是我們將他列為重點嫌疑人的原因,弄死李薇,這些事情他都不需要擔心,問題就在於……”
“問題在於,他有近乎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林覺民說出了老楊要說的話。
……
“魏忠的不在場證明,是我們最頭疼的事情,這也是我今天給你打這個電話的主要原因。”
“法醫科根據屍體現場,推斷的死亡時間在18oo—1815之間。而魏忠是在182o34,使用的手機支付支付停車費用。”
“停車的那個路口監控,也在這個時間,拍攝到了魏忠的人臉身影。”
“1823分的時候,魏忠還給快遞員打去了電話,確認快遞已經送到了李薇家裡。”
“有問魏忠,打電話時候,快遞員情緒有什麼異樣嗎?”
“這一點我想到了,也問了,不過魏忠說,當時只是說了一兩句話就掛了電話,至於快遞員的語氣情緒,他覺得挺正常的。”
“他也表示,快遞員不像是殺害了李薇的兇手,不然的話,那個電話他可能會因為慌亂而遲接。沒有人殺人之後,還能若無其事地送快遞。”
“他這番話倒是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