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夜〉吳自易的自白(1 / 3)

小說:深夜通緝令 作者:好運噴霧

我是返社會人格。

無法體會正常人所擁有的情感,類似同情、羞愧、悔恨。

通俗一點來講,你可以理解為我是一個變態。

我生在一個有錢人家,這對尋常人來說或許是種幸運,但於我而言卻是一種折磨。

這樣的家庭,不允許變態存在。

我的父母要我假裝沒病,要我假裝和普通人沒有區別

我偽裝得很好,很逼真。

雖然有時候會露餡。

例如學校組織觀看煽情電影時的面無表情。

馬路上現動物屍體時的一腳踢開。

因為嫌吵,扼住了嬰兒的咽喉等等。

但我已經幾乎可以融入到集體之中了,直到我的解剖倉庫,被同學現為止。

那是個廢棄的小木屋,位於我念的那所中學以北一公里的樹林。

我會把困在設定於林中陷阱的動物帶到那裡,殺掉然後解刨,我抓到的最大的動物是一隻鹿。

我的某個同學(原諒我已經記不住他的名字),在放學後跑到林中玩耍,聽到木屋中傳來的響聲,便跑過去推門而入。

沒錯,這些討厭又失禮的普通中學生,連敲門這種小事都不懂。

隨即他便在那裡,現了一屋子動物屍體,和滿身是血的我。

這件事之後,父母出資在a市買了套房子。

把我轉學到a市的第一高中。

雖然他們很想切斷與我之間的聯絡,但血緣這東西,固執又有韌性。

上了大學以後,屠殺動物已不再能滿足我,滿足我你們正常人稱之為慾望的感受。

我很想殺一次人,但又不想失去自由。

這一點好像和正常人有些相似。

但正常人的思路可能到此就結束了,我卻沒有。

我想要製造一起不會被抓到的謀殺,換言之也就是完美犯罪。

之所以把目標定為謝澄,原因有兩點。

一是他的長相與闖入我秘密基地那個同學有些類似。

二是他是李鳳儀的男朋友。

我向李鳳儀表白過,別誤會,我當然不會對任何人產生愛意,我只是想讓自己更像一個普通人,有個固定的約會物件。

之所以選她,是因為她看起來,比別的女生要聰明些。

被拒絕之後,我並不恨她。

我說過我沒有這類情緒,我對這對情侶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惡意。

但我實在很好奇,很想知道男朋友死掉後,她會是什麼表情。

這個殺人計劃籌備了九年。

我在腦海裡演練過無數次,直到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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