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夜〉李菁〈感謝‘刺客200’的月票〉(1 / 2)

小說:深夜通緝令 作者:好運噴霧

鄒麗麗沒再理他,出去洗臉化妝了,今天還要招待孃家的客人。

看著她遠去的背影,林明又想起了昨晚的詭異經歷,還有那張變成李菁的臉,不禁感到一陣惡寒。

說到李菁,那可是一件讓他頭疼已久的事。

林明在村裡長大,李菁是他鄰居家的女孩,比自己小几歲。

李菁家在村中的情況很是特殊。

她家是典型的困難戶,甚至一度連飯都吃不飽了。

無奈之下,她爸只得外出打工,靠出賣苦力賺點血汗錢,再寄回來,補貼家用。

然而,不幸的是,他爸又在前幾年挖煤礦的時候,被砸死在地下。

李家早就家徒四壁,在村裡也是最小的一個姓,親戚朋友都沒幾個,更別提靠山幫手了。

這樣一來,煤礦老闆死不賠錢,李菁家裡人又無力討債。

最後,一條人命就換回兩千塊錢,只夠給他爸草草下葬的。

李菁爸過世後,家中就只能靠李菁媽來主持。

可這樣的苦日子,她媽也承受不下去。

之後不久,她媽就耐不住寂寞,成了十里八鄉人人唾棄的“浪蕩寡婦”。

一時之間,李菁一家在全村內都抬不起頭來。

幼小的李菁,更是受盡了全村小孩的嘲笑和欺辱。

然而,更為雪上加霜的是,在一個悽風苦雨的夜晚,李菁媽這不負責的女人,乾脆捲走了家裡所剩無幾的積蓄,連夜跟著別人跑了。

從此之後,她便杳無音訊。

只剩下小小的李菁,和爺爺奶奶相依為命。

很快,患有心臟病的爺爺,就無法接受現實的打擊,被逃跑的兒媳婦氣倒了。

不久後,他就撒手人寰了。

這樣一來,李家的醜事,就在村裡風聞一時,甚至還淪為人們的笑柄,和茶餘飯後的談資。

李菁自然也成為了被加倍嘲笑的物件。

不僅是村裡不懂事的小孩,就連那些嘴碎的婆娘們,見到她之後,也要暗暗地戳幾下脊樑骨,指著她說幾句不三不四的閒話。

“呵,看這李家的小丫頭!不知道長大後,會不會和她媽一樣呢!”

“誰知道呢!你看她倆的長相啊,簡直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呢。”

遇到這種情況,李菁只能加快腳步,裝出一副沒聽見的樣子,緊緊咬住自己的嘴唇。

可遇到這些碎嘴的婆婆姨娘們也就算了,更過分的是,村裡的那些毛頭孩子。

他們不僅要指著李菁罵些汙言穢語,有時還會對她拳打腳踢。

那時的林明,是村裡的孩子王,家裡有錢,讀的書多,為人也比較正義。

他看到李菁瘦小委屈的樣子,很是可憐,心中也頗有些憐憫。

就總是在村裡小孩欺負她的時候,主動護著她。

有了他的保護,那些孩子們,也漸漸不再招惹李菁了。

誰知,這一來二去,李菁慢慢喜歡上了林明。

當時,情竇初開的林明並沒有多想,就欣然接受了李菁的表白。

後來,兩人便在私下裡,展成了戀人關係。

李菁雖然不在上學,沒法和林明時刻相伴。

但她總是前往林明的學校,為他送午飯點心、帶保暖衣物之類,絲毫不嫌路途遙遠和旅途辛苦。

後來,林明去城裡上大學的時候曾答應李菁,等畢了業就來娶她,把她接到城裡生活,讓她再也不受這裡的委屈和痛苦。

那時,李菁漂亮水靈的大眼睛中,噙滿了淚花。

一邊不住地點著腦袋,一邊滿懷著希望,目送他登上了遠去的客車。

誰知,接觸到大學的紛繁複雜和城市的燈紅酒綠後,被日益薰染的林明,很快就變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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