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者在尘世非必要情况下不得显露和使用修真能力。如遇危及生命安全、重大灾害救援等紧急情况,可临时使用,但事后需立即向管理机构报告详细情况。
禁止使用修真能力干扰尘世正常的政治、经济、文化秩序,如操纵选举、干预金融市场、扰乱公共文化活动等。
与民众互动准则
修真者与普通民众交往时,不得利用自身特殊能力欺骗、误导民众,不得强迫民众提供服务或财物。
不得向普通民众随意透露修真界的机密信息,避免引起民众恐慌或对修真界产生误解。
职业与生活限制
职业选择
修真者在尘世从事职业,应选择不会因自身能力而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的工作,如避免利用修真能力参与竞技体育、高风险金融投资决策等职业。
从事与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相关职业(如警察、消防员等),需经过特殊审核与培训,确保其行为符合职业规范和本条例要求。
生活规范
遵守尘世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不得做出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尊重尘世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不得故意挑衅或破坏宗教场所、宗教活动。
违规处理
违规认定
修真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规: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修真能力;
未按要求进行身份登记或更新信息;
泄露修真界机密信息或利用能力欺骗民众;
从事违规职业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处罚措施
对于初次违规且情节较轻的修真者,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规情节较重的,如多次违规、造成一定社会不良影响等,处以罚款、暂停尘世活动-年的处罚。
对于违规情节严重,如严重危害社会安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移交修真界相关势力进行处理,同时尘世管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修真界与尘世协约》
为确保修真界的独立与自主,维护修真界的传统秩序与修行生态,促进修真界与尘世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和平共处,特订立本协约。
适用范围
本协约适用于尘世政府及相关机构、组织,以及全体修真界门派、散修及其他修真势力。
尘世对修真界的承诺
(一)修真界主权不容干涉
高度自治:尘世政府及任何官方机构不得干涉修真界内部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门派传承、修行资源分配、门派间的内部争端与和解等。修真界各门派、组织有权自行决定其内部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修行方法传授等事务,尘世方面不得施加任何形式的影响或干预。当修真界内部生纠纷或冲突时,尘世政府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应保持中立,不得介入修真界内部的纷争解决过程,除非修真界相关各方共同请求尘世政府协助调解,且协助范围需严格限定在各方请求的范围内。
(二)修真界资源管理条例
修行资源管理:修真界所拥有的独特修行资源,如灵脉(修士保留持续勘探灵脉的权利)、灵植、灵矿(同灵脉)等,其勘探、开采、分配和使用均由修真界自行管理。尘世政府不得对这些资源主张主权或进行干预,不得擅自进入修真界划定的资源保护区进行勘探、开等活动。
修行传承:修真界的修行功法、术法、技艺等传承体系,是修真界展的核心。尘世政府不得对其进行干涉,包括禁止以任何理由要求修真界公开或分享修行传承,也不得试图通过教育、文化等手段影响修真界传承的延续和展。
(三)禁止对修士进行研究
人身研究:尘世政府严禁以任何科学研究、医学实验等名义,对修真者进行人身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采集修真者的血液、组织、基因等样本,以及对修真者的身体结构、生理机能、修行能力等进行探测、分析和实验。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能力研究:不得对修真者的修行能力、法术效果、法宝功能等进行研究和解析,以防止将修真界的能力和技术应用于军事、商业等领域,对修真界造成潜在威胁。
限制合作研究:若修真界与尘世政府之间有合作研究项目,必须事先明确研究范围和目的,且不得涉及对修真者个体及修真能力的研究。所有合作研究项目需经修真界相关权威组织批准,尘世政府不得擅自扩大研究范围或改变研究方向。
修真界对尘世的承诺
(一)不扰乱尘世秩序:修真者在尘世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本协约以及尘世与修真界签订的其他和平共处条约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自身修行能力扰乱尘世的正常秩序,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秩序。
修真界应约束其成员在尘世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修真者进行内部惩处,避免因个别修真者的不当行为引尘世与修真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二)有限度援助(道法自然,因果循环):在不违反天道,道门教义的前提下(附加宗门教义门规),在尘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危及全人类生存的重大危机等特殊情况下,修真界应根据自身能力,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援助。援助行动应遵循尘世政府的统一协调与安排,确保援助行动的有序进行。(济世苍生吾辈修士义不容辞,特殊情况尘世不得道德绑架修真界修士)
监督机制
(一)
修真界自治:修真界内部各宗门自行管理本门事务,遵循传统的门规和修行准则,各宗门之间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不另行设立特别的跨宗门监督机制。若有修士遭受不公正对待,可上报所属宗门或势力。所属势力会依据自身的规则和传统进行内部调查与决断,若涉及与尘世政府相关的事务或权益纠纷,再由所属势力出面与政府交涉。
(二)
政府协调:尘世政府应成立专业的修真事务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协调处理与修真界相关的各种事务。该机构需与各大宗门保持密切且常态化的沟通,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及时了解修真界的动态和需求,同时向修真界传达尘世的政策法规和展情况。
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