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眼狼,我不愛你了(快穿) 第72節(1 / 2)

林老二林老三和林老四都悶不吭聲,他們自己枕邊人做了什麼,他們怎麼會不知道,現在正心虛著呢。

三人的媳婦更是在安樺冷冰冰的目光下坐立不安,心底暗暗埋怨張妮,以前不見她告狀,沒想到是這次憋個大招啊,真是小看了她這只不叫的狗。

安樺警告了他們一番後,就拿起筷子吃早飯了,見他動筷子了,其他人才開始吃了起來。

第一次早飯吃得氣氛很沉悶,誰也沒吭聲說話。

在吃完早飯之後,安樺就出門去了,他要去跟原主玩得好的人那裡打聽打聽他不在家時林家是怎麼欺負張妮的。

張妮就跟個鋸嘴葫蘆一樣,昨天晚上他都親自問她了,她也不說她怎麼被欺負了,簡直讓旁觀者都為她感到著急。

安樺不在,幾個妯娌就輪番上門‘還衣服’,歸還的時候還不忘對張妮陰陽怪氣的諷刺幾句。

張妮被指責得有些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她想把衣服再送給三個妯娌,但她又怕跟安樺沒有交代,只能悶不吭聲的收下衣服,默默的承受著三個妯娌的諷刺。

安樺在村裡轉悠了一圈,跟原主的朋友熟人敘敘舊,很快就打聽到了原主不在家時張妮的處境。

一開始張妮處境是很好的,畢竟她男人出息,全家都指望著原主的補貼呢,對張妮也多有討好。

但漸漸的大家都發現,討好張妮得到的好處不如欺負她得到的好處多,反正她是個悶不吭聲的麵糰性子,也不怕她告狀。

人都是得寸進尺貪心不足的,一開始只是仗著張妮不會拒絕人,經常找她借東西,然後慢慢演變成有借無還,最後就是直接索要了。

外人還好,做得過分了林母第一個不肯罷休,林母怎麼可能願意看見張妮把自家東西往外送呢?

可是自家人找張妮索要東西,林母就不怎麼管了,反正自家的肉是爛在自家鍋裡的。

在林母看來,大兒子不在家,張妮又沒孩子,張妮手上那麼多好東西她自己用就是浪費,被其他兒媳婦要走了,多半都會落在她寶貝孫女身上,倒是更好。

林父不管事,林母縱容的態度,張妮的軟弱,都讓原主的三個弟媳婦越發得寸進尺。

幹活也是,一開始是公平分配,慢慢的就推到張妮的身上。張妮也不拒絕,更不會抱怨找原主告狀,任勞任怨的,這樣的傻子,自然是讓人得寸進尺的。

安樺打聽完訊息之後,黑著臉回到了林家。

正好撞見林母拿著一袋子的桃酥進了林愛寶的屋子。

桃酥這種好東西是要拿票買的,送禮都很體面,也是原主帶回來的。

原主把帶回來的桃酥分成三份,一份給了林父和林母,一份送給了林愛寶這個侄女,還有一份留給了媳婦張妮。

不用猜也知道,林母肯定會把她和林父的那一份留給了林愛寶,而張妮手中那一份估計還沒嘗過味就被要走了。這樣的稀罕東西,肯定也是落入了林愛寶嘴裡。

安樺走近,聽見屋子裡傳來林母哄林愛寶的聲音:“乖寶,你早飯不吃那咋行?肚子餓壞了咋辦呢?來,奶給你準備了桃酥,來吃桃酥。你別生你大伯的氣了,不就是奶粉嗎?奶讓你大伯再給你帶幾包回來,保證奶的乖寶天天有奶粉喝。”

林愛寶嬌氣的道:“真的嗎?奶奶你可別騙我啊。”

林母笑呵呵的道:“奶啥時候騙過你?”

安樺站在門外,臉上浮現出冷笑。

他推門而入,正在屋子裡的祖孫倆轉頭看過來。

這還是安樺穿越過來之後第一次見到林愛寶。

林愛寶今年九歲,但個子比村子裡的九歲孩子要高上大半個頭,面板白皙有光澤,臉上還有肉肉的嬰兒肥,長得挺好看的小姑娘,穿著一身乾淨的紅色新衣服,看著就像是個嬌養的城裡姑娘,與村子裡那些瘦弱矮小面板黑黃的孩子截然不同。

林愛寶看見安樺,噘著嘴哼了一聲,扭過頭去不理他。

安樺深深的看了一眼有些心虛的林母,說道:“既然娘覺得弄幾包奶粉很容易,那麼林愛寶要喝奶粉,娘就自己去弄吧。”

林母一怔,連忙道:“老大,你不是要給小天弄奶粉嗎?順便給乖寶買幾包不就行了?都是一家人,幹嘛計較那麼清?”

安樺嗤笑道:“我自認作為一個大伯,對林愛寶也算是特別疼愛了,結果她一個九歲的大姑娘,居然還跟沒斷奶的弟弟搶奶粉喝。這也就算了,我就當她不懂事,不跟她計較。但她現在是因為那小半袋子奶粉記恨上我了吧,我之前對她的好還不如餵狗呢,起碼狗還能衝我搖搖尾巴,知道誰對它好。她林愛寶知道嗎?”

林愛寶聽安樺說她還不如狗,氣得把那一袋子桃酥往安樺臉上砸去:“你才是狗!你才連狗都不如呢!不就是幾包奶粉嗎?誰稀罕啊!”

安樺伸手接住這包桃酥,臉色陰沉的看著她和林母。

第72章 侄女是團寵[02]

安樺一身冷冽威嚴的氣勢, 讓林母嚇到說不出話來,剛剛還驕橫不滿的林愛寶在衝動過去後,才後知後覺的害怕起來, 臉色發白的看著站在門口身材高大堵住門的安樺。

安樺面無表情的轉身離去,他再怎麼對林母和林愛寶不滿,也不可能做出什麼過激的行為來。

他拎著那包桃酥回到自己屋子裡, 看見張妮正抱著兒子盯著床上的一堆衣服發呆。

安樺順著她的視線看過去, 看見床上七八件女人衣服,就知道這是原主的三個弟媳婦還回來的。

原主對張妮這個媳婦是真的很好,在這個吃飽穿暖就是幸福的特殊年代,村子裡的人家基本都是幾年穿不了一件新衣服,因為買布或者買衣服需要布票, 農村人很難得到布票。

而張妮卻差不多每年能置一件新衣, 就是這新衣服穿不到她身上去。

安樺走到床邊,把那幾件女人衣服翻看了兩眼,都還比較新,因為這樣好的新衣裳原主三個弟媳婦也捨不得天天穿著幹活,都是壓箱底, 等偶爾出去做客或者待客的時候才穿, 就儲存得很好。

張妮抬起頭對他說道:“我們把衣服要回來是不是不太好, 太傷一家人和氣了。”

安樺皺著眉, 不悅的道:“這衣服是花我的布票和錢買的,我心疼我自己的東西,不行嗎?”

張妮頓時不吱聲了,她那麼‘大方’把衣服送出去, 那是因為她覺得衣服是她的, 她有支配權, 現在安樺這麼說,她就知道這衣服支配權在自己丈夫手上,她可不敢把自己丈夫的東西隨便往外送。

安樺正是透過原主記憶和相處這段時間觀察到的張妮這一點‘欺軟怕硬’,她懦弱無能,別人找她要東西她都不敢不給,不過若是有人找她要原主的東西,她卻是不敢給的,因為在她看來,原主比其他人更‘硬’,所以她就選擇‘欺軟’了。

而她自己和林小天的東西她卻能送出去,因為她和林小天是‘軟’,找她索要東西的人是‘硬’,她只能‘欺軟怕硬’。

安樺也不再試圖跟張妮用商量語氣說話了,對付張妮這種麵糰性子的人,只能來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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