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各处乡道上的无数队伍中,“风车骑士”吉尔·坷德骑着一匹瘦马,走在拾荒人一般的队伍前列。
“骑士老爷,科勒现一只兔子,号称比他的大腿还要粗大。我们怀疑,那是一条魔化的兔子,这里只有坷德老爷才能猎到,它的身上一定会有很多肉,能让老爷早日解脱邪魔的诅咒。”
一个衣装还算整齐的少年扛着包了浆的长矛赶到骑士身后,用怪异的咏叹调汇报情报。
果不其然,勇敢无畏的吉尔·坷德果决地做出回复:
“很好,只要那兔子确实比你的大腿粗,我就原谅你拙劣的谎言!”
少年“惶恐”地跪伏在地上,不敢言语。
吉尔·坷德没有过多责怪,商户家的小子难免会有撒谎的坏习惯,这是他们生来的天性,仁慈的自己,当然不会真的因此责罚于他。
而且,
自己已经三天没有吃肉了。
看着纵马赶向野兔出没所在的骑士,几个手执武器的所谓民兵不用指挥便停下了队伍。
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大家已经很久没有吃饱过了,休息的机会不容错过。
风车骑士很擅长赶兔子。
顺着猎人科勒所指的方向,很快就找到了兔子窝的所在,纵马在那里稍稍踱步,就有一个壮硕的灰色影子从地底现身,猛地蹿了出去。
现场如果有老骑士的话,一定能够看出,这匹瘦弱的战马,刚刚踩出了高级战马才能用出的鼓步步伐,还是相当高端的“慑步”!
正是因为慑步所形成的震慑,才将野兔从安全的地洞之中惊了出来。
“邪恶的野兔,献上你的血肉吧!”
吉尔·坷德十分得意,接下来,就是见证伟大冲锋的时刻了!
他将骑士枪夹在肋下,策动战马向前疾奔。
虽然只是一只瘦得骨相凸出的驮马,但背上的骑士看起来更瘦,身上也没几片铁甲,马儿跑起来之后,很快就追上了慌乱的野兔。
野兔确实很肥,这让年轻的骑士想起更肥的税务官。
带着几分恨意,并不锋利的骑枪枪头狠狠贯穿了野兔的肚腹。
骑士竖起骑枪,兔子鲜红温热的血顺着枪杆淌过护手,流到他木质的臂甲上,最终渗透内衬的麻布衬衣,黏腻,却能让他感到莫名的兴奋。
民兵和少年们兴奋得大叫,相互宣告着吉尔·坷德骑士老爷精湛的武艺和英勇的身姿。
这只兔子可真大,就是可惜了那身好皮毛,破了两个大洞,不值钱了。
但这不重要,它身上一定有许多肉,风车骑士会和大家分享的,这是骑士的仁慈,更是南格鲁里村村民的幸运。
高坐鞍背的骑士突然面色大变,珍贵的战利品只一转眼就被甩到地上,沾满了碎石和灰土。
“列阵,接敌!”
骑士的视野更开阔,第一个看到不远处的荒林涌出的十几个强盗。
如果布莱顿在身边,一定会现,这些家伙竟然与他第一次征兵时遇到的那些流民强盗如出一辙,一样的菜,却更加的“凶”。
“是风车骑士,宰了他,我们就是新的骑士老爷了。哈哈哈哈!”
“小心他的马,我也要试试骑马的感觉。”
“什么?那马是公马,你要怎么骑?”
“哈哈哈哈,晚上我就教教你,怎么骑一匹公马!”
……
吉尔·坷德怒火中烧,平端骑枪,向着强盗们的右翼掠去。
三次,自己的战马,最多还有三次“冲锋”的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