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三書六禮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

前邊講到陳家老爺和媒人深夜緊急來訪,說聽到傳言明天朝廷徵選秀女,急來我家,商量訂婚的事情。

父親在外經商未回,事太緊急,況且當時夜已深沉,不適合打擾凌老太爺和家族兄弟們的休息,母親與大哥決定先按陳家老爺的意思,先把婚事定下來,免得節外生枝。

現在的情況,像外邊幾家連夜結婚當然是不可取的,事急馬行田,先訂立婚書,就等於對外說這女孩是有主的了,希望能籍此逃過一劫。

1、三書六禮

中國古代的傳統婚姻習俗禮儀是“三書六禮”。

“三書”指聘書、禮書和迎書。

“六禮”指六個禮法,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

其中“三書”先於“六禮”,“三書”是“六禮”過程中用到的文書。

媒人說媒前,一般是男家看上某個女家,主動找媒人前往說媒。

媒人也不是貿然就去說媒的,一般是先問兩家拿了兩個年輕人的生辰八字,找個靠譜的算命先生算一算,看生肖屬相等等有無衝突不合之處,沒有問題才會起說媒。

說媒的事,也有由女方家起。

這種情況一般會是男方家較優秀,女方家主動希望能與之結親。

訂婚,又稱婚約, 按照民間習俗,是在結婚前舉行。

古時候,訂婚是很講究的,儀式包括訂立婚書、交換禮物、立媒妁人等。

媒人已有;大哥與陳婉,兩相歡喜;禮物是小事,可日後補;現在關鍵就是訂立一紙婚書。

定親跟訂婚,是不同的兩回事。

訂婚可以是男女雙方家庭的一次見面,訂下書面或口頭的契約,並商量結婚的具體細節,例如聘金、酒席等,是雙方家庭主要成員的一次較私密的見面。

訂婚只是習俗上的一個流程,是男女雙方的一個約定,並沒有法律效力。

定親就是下聘的環節。

中國很多地方直到今天仍舊保留著而且十分重視這個環節。

定親一般是男方家庭派出重要親友由媒人帶領,帶上禮金、禮物等表示吉慶的東西,前往女方家庭,在媒人的招呼下,參加定親的男女雙方及家長親屬,一起見個面、吃個飯、喝喝酒,拉拉話,認認親,定親的儀式就算完了。

當然啦,不同的民族各有自己獨特的定親風俗。

但是無一例外,定親是為了表示兩家人對親事達成一致的意見。

相比訂婚,定親更具實質的內容。在古代,定親基本上就是奏響了正式婚禮的前奏。

2、寫訂婚書

當我的母親同意先訂婚,事不宜遲,大哥立即準備筆墨。

陳府親翁如面:

小子凌軒與貴府千金陳婉經媒妁之言,預結秦晉之好。

謹另定犬子凌軒與貴府千金陳婉的完婚之佳期。

愚親家(兄)弟 凌柏沐手叩

農曆五月六日預報

龍鳳呈祥

一式兩份,我家與陳家各執其一,一紙訂婚書就這樣出來了。

看著內容好像說了什麼,但是細看,卻又什麼都沒說。

不過,表達了一個意思,就是陳家小姐陳婉與我家大哥已是有婚約之人了!

由於父親未回家,母親不敢做更進一步的事了。

陳家老爺帶著一絲安慰,拿著訂婚書和媒人離開,各自回家了。

母親和大哥既興奮又擔心,一夜未眠都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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