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月光林照(1 / 2)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

前邊講到凌家族人出的第十天,早上告別了中雲村,一路前行;時至中午,在小溪旁找了路旁一片開闊地,起爐煮食。

蕭遙劍和我,帶著幾個年紀較小的凌家子弟,爬上一處坡地,那裡有一座彭王廟,我們進入廟中,一起向彭王祈禱,保佑我們平安入滇。

從山坡上走下來的時候,半路遇到幾匹快馬,竟然是明朝著名的特務:錦衣衛。

說起錦衣衛,並非明朝立國就建立的。

洪武元年是1368年,朱元璋直到1382年,才成立錦衣衛這個組織。

朱元璋自從138o年胡惟庸案生後,時常感到“有人要害朕”!

胡惟庸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任宰相,也曾跟隨朱元璋南征北戰;胡惟庸是李善長推薦給朱元璋的,後來胡惟庸更是接任了李善長宰相一職。

胡惟庸平時頗得朱元璋歡心,朱元璋對他的胡作非為,一開始是隻眼開隻眼閉的,直到胡惟庸在兒子意外墜馬死亡後,他越過司法程式處死了馬伕。

朱元璋知道此事後,趁機將此事放大,把胡惟庸緝拿歸案,要他“殺人填命”;這時,有人告訴朱元璋,胡惟庸隱瞞進貢的事情,朱元璋大怒,將所有涉案的人員捉拿;再有人告胡惟庸意圖謀,朱元璋最後處死了胡惟庸及其三族,並廢除了宰相制度。

胡惟庸案使數萬人受到牽連,這就是明朝“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

連推薦胡惟庸的李善長,也慘遭滅族之禍!

上邊提及的“滅三族”和“滅族”是同一名詞,就是指父族、母族、妻族。

不過歷史上對此有幾種不同的說法,最多的一種說法就是指父母、兄弟、妻子,就是罪犯的父母、兄弟、妻子兒女。

換言之,胡惟庸和李善長都是被一門殺盡了。

對比滅三族,滅九族就更加慘無人道了!

九族則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一是罪犯自己一家,包括配偶及父母兄弟;二是罪犯父親姐妹,包括她們的兒子;三是罪犯姐妹包括她們的兒子;四是罪犯的女兒和她們的兒子。

母族三,指罪犯母親的孃家人,包括罪犯母親的父親全家,母親的母親全家,母親的姐妹全家。

妻族二,指罪犯妻子的孃家,就是罪犯的岳父岳母全家。

更有滅十族的,就是在滅九族的基礎上,多了一個門生。

門生這個就更冤枉了!

古代的科舉考試及第者,都對主考官自稱為門生;也有一些權貴家族,在興旺時,會有許多人投靠門下,也自稱為門生。

明成祖朱棣的時候,方孝儒就是被滅了十族的。

言歸正傳。

公元1382年,朱元璋感覺缺乏安全感,就成立了錦衣衛這個內廷親兵組織。

錦衣衛雖然沒有業績指標,但是也需要向皇帝有所交待的。

就在成立錦衣衛的當年,就查獲“空印案”。

“空印案”就是地方在空白的帳冊裡預先加蓋好印鑑,以避免上交的報表到了京師被駁回時,就在京師往空白已蓋好印鑑的報表上填寫,這樣就不用跑幾千裡回到原址蓋章。

這個事情被錦衣衛知道,立即報告朱元璋。

朱元璋一聽,這樣都夠膽做,背後不知還有多少事,欺瞞著朝廷!

然後將各個地方有這樣習慣的主印官員一律處死,官員的下屬也杖一百充軍邊地。

朱元璋還趁機把地方上的一些官吏殺了個空。

明成祖朱棣時,被滅了十族的方孝儒的父親,就是因為“空印案”而死的。

公元1385年,錦衣衛偵緝到官戶部侍郎郭桓與北平,即現在的北京的一個官吏串通營私舞弊,他們將浙西上交的秋糧四百五十萬石,僅入帳六十萬石和鈔八十萬錠,其餘均落入私人口袋。

朱元璋責令錦衣衛從重從嚴處理,順藤摸瓜,追回髒糧,這次又殺了幾萬人。

郭桓案,牽連到全國各地的許多大地方,中產以上的地主破家的不計其數。

錦衣衛遊走全國,在各地遍佈眼線,鼓勵人們互相告。

胡惟庸案於洪武十三年,即公元138o年生,直到六年後,竟然還有人舉報別人是“胡惟庸黨羽”!由此引出了1386年的“彭玉琳案”,這個案件,明朝廷又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屠殺。

當我們吃完飯後,其他人正在收拾行裝和灌裝水壺的時候,凌軒、我和蕭遙劍三人,坐在小溪旁,凌軒對蕭遙劍說:剛才看見的是錦衣衛。

蕭遙劍問:錦衣衛是做什麼的?很威風啊!

我說:錦衣衛是朝廷的特務機關,專門在民間蒐羅各種言論和情報的。普通百姓聞之色變,人們更不敢談論,也不敢提及。

在明朝當官的,每天都是提著自己的腦袋上班,某天弄不見了頭顱還算小事,連累族中人一起受禍才是最害怕的事情。

我再向蕭遙劍簡單地說起上述關於錦衣衛的案件,蕭遙劍聽了,臉色都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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