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波?怎麼會是他?陳傾心中湧起疑慮。
“你好,杜總。”
“我這裡有一件比較有意思的事情,雖然聽起來蹊蹺,但我想你會感興趣,不知道有沒有機會請你來聽一聽?”杜波的語氣很是輕鬆,像是邀請她去看場電影之類。
“抱歉,杜總……”陳傾想都沒想就拒絕了。“我沒興趣。”
“嗯……如果是和當紅小鮮肉林一衡有關呢?”杜波聽到了電話那頭意料之中的沉默,是因為震驚吧。
“哦,不是林一衡,是林樾,對吧。”
杜波並不需要多解釋什麼,陳傾自會分析他的話,逐字逐句。
他停住了,等著她的回應。
陳傾沒有任何表示,相反,她掛掉了電話。
杜波聽著被結束通話的嘟嘟聲,輕蔑又篤定的一笑。
陳傾知道連策在哪,也知道杜波的主任辦公室在哪,但她不知道的是,林一衡,不,是林樾,他現在在哪?
她忽然想起生日那天林樾來看她,接了個電話隱約聽到“律師函”這樣的字眼,她提出了可以幫助他,被林樾拒絕之後就沒有深究。
這兩件事之間會不會有什麼聯絡?
還是僅僅只是杜波因為之前的“房卡事件”又想出來的什麼新招數?
陳傾擰著眉毛想了一會兒,覺得最重要的事情還是先和林樾求證。
她給向秋打了電話。
向秋說林樾目前正在拍戲,還要上通告和代言,囉嗦了一大堆,但總而言之,除了林一衡很忙這個資訊以外,他沒有向她傳達任何其他有效資訊。
但當她提到“律師函”這個關鍵詞之後,向秋明顯停頓了一下,支支吾吾起來。
陳傾明白了,林樾應該是真的收到了律師函。
如果直接問林樾,肯定更不會有什麼結果,畢竟他連她旁敲側擊的幫助企圖都搶先拒絕了。
找當事人詢問案件真實情況的這條線索斷掉了。
陳傾繼續搜尋大腦,除了當事人以外,還可以從哪裡入手來解決這件事呢?
代理人!
如果她預估正確,那麼代理人一定正是連策嘉合的某位律師。
她在通訊錄裡找到馬天毅的電話,但想了想,沒有撥出去。麻煩馬天毅終究不太方便。
她轉念,又給仝萌打了電話,打的是她所裡的座機,但接電話的是她的助理,說仝萌出差去了T市,要下週才能回來。她順便問了一下,得知馬天毅也出差了。
找個作為委託代理方連策的人問問情況這條線索也斷了。
陳傾放下手機,陷入沉思。
所謂律師函,實際就是一封合法的恐嚇信,以讓對方捲入法律糾紛相威脅。它是一種專業的提示(提醒)和建議,目的是為了達成和解或停止一方侵權、違約等行為。
律師函並不是法院傳票,它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避免透過訴訟途徑解決糾紛的一種手段。
如果林樾真的收到了律師函,至少還有不開庭,達到庭下和解的可能。
但她要把事情弄清楚才行。
或許去會一會杜波,也不是什麼無法完成的任務。反正最壞的“送房卡”她都經歷過,還有什麼比這更噁心的事情嗎?
陳傾這樣想著,撥通了那個給她打過電話的,來自於杜波的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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