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白清歡(2)

曾經有一個機會放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如果你現在問我,後悔嗎?

我會告訴你不悔。

我這個人,沒什麼正義感,還一堆臭毛病。

感情只要純粹的,容不下半粒灰塵。

可能是女人的感性使然,也可能源於我自己的性格,我無法接受感情帶有目的性,所以我無法拿自己的感情去做交易。

我曾經也想過,若是羅彬沒有像現實低頭,我們若是在一起了,結局會是怎樣呢?

結局有很多種,都是悲劇。

要麼,我們的感情在日復一日平淡的生活中消磨殆盡。

要麼,我們的感情在一系列的外部壓力下,變質。

變得歇斯底里或是互相仇視,互相嫌棄。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不,時間才是。

我從不相信愛情。

曾經我以為我愛過他,事實證明,並不是我愛的只是他愛我,愛的只是他的陪伴,若他放手了,我便也不會再愛了。

只是我想放手,太難。

小時候,和小朋友們爭搶一個玩具,那個玩具我明明不喜歡,可是一旦到我的手裡了,我就算是把它拆掉毀壞也不會再給別人看一眼。

我知道我有病,在心理醫生的眼裡,世界上所有人都是病人。

只是有的人看起來和正常人一樣,只要沒有誘因她就永遠不會犯病,而有些人,她會偽裝的和正常人一樣,就算是犯病做了什麼事情,也不會被別人現。

我是後者。

當我終於可以放手的時候,卻迎來了我生命的終結。

只是一個風和日麗的一天,我終於得了空閒,想再爬一次小睨山。

可能我命該有此一劫。

那天我明明可以走那條我走了無數次的山道,可是看到了一條小岔道我還是好奇的想去看看。

然後我就見到一個滿臉絡腮鬍子,身材並不壯碩的男子,拿一個鐵鍬正在掩埋什麼。

我清晰的看見泥土還沒覆蓋的地方是一個女子的腳丫。

我見過太多的死人,只一眼我就知道那是個死掉的女人,死了多久我看不出來,因為屍體應該是被放在哪裡凍過,呈黑紫色。

而一個在深山裡獨自掩埋屍體的人,絕對不是什麼好人。

正在我進退兩難的時候,那個男人,現我了。

我忽然有了一種宿命的感覺。

真正的壞人在暴露之前總是一副君子翩翩的模樣,而能見到他吃人厲鬼那面的,要麼是死人,要麼就是,遲來的正義。

現在,我的正義,來了。

我手無縛雞之力,而我最擅長使用的工具又沒帶,所以只能在被抓到的時候,握著他的手讓他扎得再準一些,儘可能讓我快點斃命,以減少痛苦。

曾經有個天橋算命師告訴我我二十八歲會有一劫我還不信。

那年,我剛好二十八,終究是迎來了我的曲終人散。

開始了另一段奇妙的旅程。

——

清歡曾經問過凌樂清

“你為什麼總走在我身後?”

“我想你一回頭就能看見我”

“其實你可以走我前面的,你要是走在前面,我就可以一直看著你”

凌樂清因為我不知道你會走向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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