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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誰與爭鋒 第九章 我只能活到三十八歲!(下)(1 / 2)

小說:詭刺 作者:紛舞妖姬

藏漢同胞團結,這是國策,身為一名職業軍人必須遵守!說實在的,那位大媽,別說是用雞蛋,她就算是用鐵球砸到我的臉上,我也不會放任自己的脾氣去還手,否則的話,被開除滾蛋回家,我豈不是連當烈士的機會都沒有了?!

但是說心裡沒有火,我說了,您信嗎?

我鐵青著臉,回到連隊,最後決定,報復,發狠的報復!

不過各位千萬別誤會,我要報復的目標,不是那位大媽,她也只是被人騙了罷了,我要報復的,是那頭狼。

誰他媽的讓它在這裡咬人了?你老人家挪挪窩行不行?不遠處就是邊境線,您老跑到印度境內,想咬誰咬誰,愛咬啥咬啥,我是百分之百不會管的!

這種狼,是孤狼,它們都非常狡猾,可以說是天生的獵人。它們咬人時,會悄悄跟在人的身後,然後人立起來,伸出前爪,直接在對方的肩上輕輕一拍,誰要下意識的回頭,狼就會直接咬斷他的喉嚨。

這玩藝,下嘴位元種兵還狠!

我想了又想,最後搞了一件防彈衣,倒穿在身後,然後一個人沒事,就出去在狼經常咬人的小路和大山中來回亂竄。我也曾經想過,也許我鬥不過那頭狼,就真成烈士了,為此,我還專門寫了一封慷慨激昂的遺書,裝模作樣的留下了自己一年的黨費。

我想,如果我壯烈了,說不定電視臺還會來採訪我的事蹟呢,那麼漂亮的女記者,面對攝像機,讀起我的遺書時,會不會因為我的“高尚”,我的“偉大”,我的“捨己為人”,而落下幾滴也許真情,也許是假意,但不管怎麼說,都是貨真價實的,美女的眼淚?!

吼吼……一想到這裡,我就更加亢奮了!

象頭拉磨的驢子般,在那條該死的小路上走過十七八回,結果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下午,突然,有一隻手,輕輕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沒有回頭,只是深深吸了一口氣,沒錯,在我身後的那個“他”,撥出來的空氣中,帶著濃重的腥臭味。一個人除非三個月不刷牙,否則的話,口臭哪會有這麼重?!

我仍然沒有回頭,只是邁開大步,向前走著。那頭狼,估計這一輩子,也沒有見過我這樣的人,它不由自主的被我帶著一起走。

大家別忘了,狼可不是擅長雙腳直立行走的動物,我的步子又太大,我只走了幾步,那條狼就跟不上我的節奏,下意識的把兩條前爪,都搭到了我的肩膀上。

嘿嘿,我當時氣貫那個丹田,猛然狂吼了一聲,雙手拽住它搭在我肩膀上的前爪,就那麼把它直接背到了我的身上,然後不顧一切的向藏族同胞住的村子跑。我就是要讓樸實的藏族同胞看清楚,神的使者已經被我笑小小活捉了!要這玩藝真是神的使者,我能把它活捉了,那我笑小小,豈不是天使長了?!

那頭狼被我扣住前爪,它真的急了,它拼盡全力,在我的後背猛抓。我可是研究過被狼咬死的動物,狼的爪子絕對鋒利,甚至就連牛皮都能抓破,要是人被它們抓實在了,百分之百一抓一大片肉。

可是,狼的爪子再鋒利,它能抓破就連子彈都打不穿的防彈衣嗎?!

我笑!

不過這條狼,怎麼這麼重啊,沒跑幾步就壓得我夠嗆。

我哭!

但是不管怎麼說,我也是偵察兵旁聽生,我揹著這條體重比普通狼至少高出一半,怎麼都應該考慮減肥的狼,一路跑得呼呼生風。

發現爪子對我無法造成傷害,那條狼真的急了,它急得嗷嗷亂叫,想要用牙齒咬我,但是,別逗了,我可是一個偵察兵旁聽生!在鎖住它的前爪時,我已經用自己的腦袋,直接頂到了它的下鄂上,大家想想看,用這種姿勢,它除了可以咬到一嘴空氣,又能咬到什麼玩藝兒?!

咬啊咬的,抓啊抓的,發現根本沒有辦法造成傷害,那條老奸巨猾的狼,終於停止了這種徒勞的掙扎,但是很快,一條溫溫熱熱的舌頭,就舔到了我的腦袋上。

你知道為什麼狼啃過的骨頭,絕對乾淨嗎?那是因為,狼的舌頭上有倒刺鉤,舔上去,就算是骨頭上的生肉,都會被全舔下來。它這一舌頭下來,就舔得我的頭髮大片大片的掉下來,估計再多舔幾下,就能直接舔破我的頭皮,最終把我的頭蓋骨硬舔出來!

我終於要壯烈了!

我的心願終於要完成了!

但是,我真的不想這麼死無全屍,更不想被一條狼舔得腦門上,只剩下骨頭了啊!

現在我可以說得慢條斯理,但是在當時,事實上我根本啥也沒有想,下意識的拼盡全力更緊的頂住了狼的下巴,然後向前一撲,帶著狼在雪地上連打了幾個滾,直壓得那條狼直哼哼,然後蹦起來後繼續向前跑。當時我心裡,好像也想過什麼,對了,我想的是:“他媽的,早知道就應該戴頂鋼盔出來了!”

到了最後,狼一用舌頭舔我,我就往地上撲倒打滾,後來我覺得這樣不爽,狼再舔我的頭皮,我就用當偵察兵旁聽生時,練的整個人跳起,向後躺這種練習身體抗打擊能力的動作,猛的身後躺壓。

就這樣,我們一狼一人,兩兄弟,舔舔滾滾壓壓的,一路跑了十幾公里。

不知道什麼時候,我身後的狼終於停止了掙扎。當我跑進藏族同胞的村子,準備當場讓大家看看被我活捉的神的使者時,我卻驚訝的發現,那一條狼已經被我生生扼死了。

最讓我驚訝的是,這條狼不是胖得應該減肥,而是它的個頭,比一般的狼至少要大出一半,可謂是狼中之王了。(我真的不知道,這條狼中之王,就是風影樓幹掉狼後,痛失愛侶,對人類深惡痛決的那個狼王)

我當著淳樸的藏族同胞的面,拎起那條狼王,繞著村子走了幾圈,然後一聲不響的扛起狼王的屍體,返回了軍營。從此,再也沒有狼咬人了,也沒有人用雞蛋往我臉上丟了,那個藏族大媽,看到我時,臉上也多了溫暖的笑容,甚至還請我吃過她親手做的麵點子,喝過馬奶酒呢。

因為我的“無私”,因為我的“勇敢”,因為我的“奉獻”精神,還有我擊殺狼王,為部隊挽回聲譽,成功擊敗流言的事實,我又獲得了一個二等功。

還是師長當眾給我戴上了獎章,又暗中溫和的叮囑了我一番:“小夥子,好好幹,有前途!”

我再次熱淚盈眶了,如果我不是拒絕死得太難看,如果我不是想被一條狼咬得支離破碎,死無葬身之地,我已經成為一名光榮的烈士了!

就算是死,我也想死得至少有幾分尊嚴,總不能讓電視臺記者,面對一堆骨頭,大談我的革命人生吧?!

我們和印度人比鄰而居,坦率說,這些阿三真是太無恥了。他們利用麥克瑪洪線,霸佔了中國八萬多平方公里土地也就算了,現在還使用蠶食戰術,哪裡中國沒有建立哨站,他們就會在裡面搶插,而一建立哨站,後面的土地,自然就列入他們的版圖了。

雖然只是星星點點的零打碎敲,可是想想看吧,國內一群不良房地產商,以那個任瘋狗為代表,國內的房價是越來越高,我就算可以吃國家的,喝國家的,睡國家的,一年的賣命錢攢下來,連個衛生間都買不起,在這種對比下,他們建一個哨站,獲得的土地,怎麼說也上億價值了吧?

如果那片土地下面,還有什麼金礦銀礦鑽石礦,還是另算!

某一天,團長突然把我喊了過去。原因是,印度人又搶佔了一個山頭,開始建立他們的哨站,本來這也沒有什麼,但是軍方有些後知知覺的專家們,直到對方已經開建哨站,才發現,如果任由對方佔領這個山頭,把他們的自動化資訊系統放在上面,建起監視網,中國駐軍相當一部分防空體系,就會暴露在對方面前。

反正就一句話,這個哨所,絕不能讓他們建起來,否則後果很嚴重。

而團長把我這個擁有老偵察兵技術的超級變態喊去,就是要我想辦法,在不影響雙方邦交,不引發大動盪的情況下,中止對方的哨所建設。結果我當天夜裡,揹著一門RPG火箭筒,爬到了哨所附近,確定夜清人靜月朗星稀,殭屍出動,呃,不,是沒有人的情況下,先往那裡倒了二十公斤用吸鐵石敲成的碎末,再跑到遠處,用RPG火箭筒,一炮就轟掉了他們建了一小半的哨所。

你問我為什麼要主席二十公斤磁石碎末?

嘿嘿,阿三們不是喜歡用高科技裝置嗎,我倒想看看,到處都是磁石干擾,他們那些比處女還嬌貴一百倍的高科技,還怎麼玩得轉!

馬到功成,我扛著火箭筒,嘴裡哼著“十五的月亮”,大搖大擺的往回走,走著走著,行動式步話機裡,突然傳來了兄弟們的急叫:“笑小小,快跑!”

我一臉的不解,快跑,往哪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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