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旅行(1 / 6)

小說:時空平移 作者:王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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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那年,一個盛夏的滿月之夜,又恰逢我的20歲生日。身材偉岸、英俊倜儻的富家子馬龍(體育系的碩士生)已經定在今晚,要用9999朵玫瑰、9999枝蠟燭外加99首中國古典情歌,在外語系女生宿舍樓下向我公開求愛。我卻獨自一人去攀登物理實驗樓的樓頂,打算向我心儀的男人開始正面進攻。

楊書劍。物理系碩士生。他還有一個身份:大馬的鐵哥兒們。

物理實驗樓是一幢即將報廢的建築,白天人都不多,晚上更是空無一人。昏黃的走廊燈下,牆角堆放的舊裝置像一群醜陋的魔鬼。我今晚是一身性感打扮,露臍的吊帶小背心,緊箍臀部的超短褲,漂亮的皮拖鞋。在暗影幢幢的大樓裡,這可算不上是安全的穿戴。好在月亮已經升起,銀輝從窗戶裡灑進來,伴我爬上六樓。從這兒再上樓頂就只能攀爬牆外的一段鐵梯了。我從樓道窗戶裡探身向外看,月色下的六樓顯得比白天更高,讓我心中忐忑。當然這影響不了我的決心,我咬咬牙,從窗戶裡跨出去,緊緊抓住頭頂上的鐵梯橫檔。

實驗樓與我住的外語系女生宿舍成丁字形排列,兩樓懷抱處是一座音樂噴泉廣場,上百個黃銅噴頭匯成噴泉之林,強勁的水柱會伴著音樂歡快地跳舞。不過它只在節日開啟,現在,廣場上三三兩兩散佈著乘涼的男生女生。我瞥見一輛華貴的紅色跑車亮著大燈開過來,在廣場處停下。司機先下來,然後一位高個男人從右邊瀟灑地跳下來,兩人一塊兒開始卸貨。我認出那是大馬的身影,不用說,他們此刻搬卸的就是那9999朵玫瑰和9999枝蠟燭了。

雖然我根本沒打算在他的99首古典情歌后露面,但實打實說來,這會兒我心中仍湧出一股異樣的熱流。

我爬上七樓樓頂,努力跨過女兒牆,還有意響亮地咳嗽一聲。大馬早就說過書劍有一個怪僻:凡是晴朗的夏夜,尤其是月圓前後,他總是獨自一人到這兒的樓頂上進行月光浴。因為來這兒必須攀爬牆外鐵梯的緣故,輕易不會有外人來打擾他。其實他的愛好並非是月光浴,而是“敞開懷抱,讓每個毛孔與星空息息相通”,在這種狀態下他的思維最敏銳,最放鬆。大馬時常向人吹噓說,就在他的鐵哥兒們光著屁股沐浴月光時,一座理論大廈已經順利奠基。那座大廈叫“時間量子理論”,一旦建成,能把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統一起來,到那時,楊書劍的名頭兒會比愛因斯坦和波爾還要大一號。而且,最令人振奮的是,時間量子理論的成功還能直接帶來一項神奇的發明—時間機器。

雖然大馬的話一向頗有水分,但這些話大致不差。劍哥確實是一個不世出的天才,是當代理論物理學的希望之星,這是物理系的教授們公認的。

我今晚來這兒找劍哥是一場賭博:如果劍哥不在這兒,而是在音樂廣場幫他的鐵哥兒們上演那場求愛秀,我就輸了。不過,以我的直覺,他—因為某種隱秘的心理—今晚不會去那兒的,而我的直覺一般相當靈驗。我果然賭贏了,樓頂中央躺著一個瘦小的身影。

我想我的示警足以讓他穿好衣服了,就慢慢走過去。但我想錯了,等我走近時,那傢伙仍從容自得地躺在地上,枕著雙手,兩腿交併,足尖輕輕搖晃著。月光沐浴著他的身體,活脫是一位浪裡白條。他的雙眼在月光下灼灼閃亮,當我走近時,那雙目光慢慢轉到我身上,“厚顏無恥”地盯著我,一動不動。這個場面讓我未免尷尬,也有點惱火。雖然今天是我擅自闖進他的私人領地,但他如此這般也算不上紳士風度吧。不過我在半秒鐘內就弄明白了—這位仁兄雖然一眼不眨,實際並沒有看見我,他肯定深深陷在他的思考中,還沒從中跳出來呢。我又是好笑又是著惱,大喝一聲:

“楊書劍!”

以下的過程讓我忍俊不禁。在我的斷喝聲中,他目光中的“一片清明”忽然被震碎,變成一片混沌,然後又逐漸澄清—他驚叫一聲,像蚱蜢一樣敏捷地跳起來,匆匆抓起地上的衣服,背過身去穿好。我忍住笑向旁邊走了幾步,給他留一點私人空間。等我轉過身來,那傢伙已經穿戴整齊,雖然仍多少有些尷尬,但總的說已經恢復了往日的從容。他笑嘻嘻地說:

“是丁潔小妹啊,失禮了、失禮了。我剛才只顧思考,沒有看見你,真的沒看見。”

我譏諷地說:“你不必解釋,我絕對信。否則,我這身打扮只換來一個男人死魚樣的眼神,我的自尊心會受不了的。”

他用目光刷過我的全身,衷心地誇道:“真的,你這身打扮非常漂亮,非常性感,活脫一位月亮女神。哪個男人對此視而不見,一準是太監—這也是一條有力的反證,證明我剛才確實沒有看見你。你……是為一會兒的露面做準備吧。大馬說你已經答應了,在他唱完99支古典情歌后,你會像七仙女一樣從空中冉冉而降。”

我乾脆地說:“那是他自說自話,我只是沒有明確拒絕罷了。我根本沒打算在那個場合出現。”

劍哥一愣,沉默了,目光復雜地盯著我,顯然把我這個表態看得很嚴重。過一會兒他笑著說:“小妹,千萬不能這樣啊。你已經‘考驗’過他兩次,今晚如果再閃他,大馬肯定受不住的。”他雖然面帶微笑,但口氣非常認真,含著明顯的責備。“聽!恐怕他已經開始了。”

夜風送來時斷時續的歌聲。仔細聽,確實是大馬帶磁性的聲音,唱的是“跑馬溜溜的山上”。這位帥哥的歌喉確實不錯,他曾後悔自己選錯了專業,本該學聲樂的。這會兒劍哥輕輕攬住我的肩膀,推著我來到女兒牆邊。遠處的廣場上,大馬的求愛秀的確已經開始了。他一邊唱著歌,一邊倒退著走,在地上擺放玫瑰和點著的蠟燭。燭光已經畫出了小半個巨大的心形。剛才我看到的紅色跑車不在現場,應該是被他打發走了。晚讀的學生都被吸引過來,擠在心形燭光之外,挨肩擦背的,至少有幾百人。大馬唱完了那首歌,立起身來,展開雙臂,對著女生宿舍放聲大喊:

“丁潔丁潔我愛你!”

圍觀的好事者們大笑應和,匯成滔天的聲浪。

大馬再次彎下腰,邊唱歌邊擺放玫瑰和蠟燭,動作瀟灑而舒展。這會兒他唱的是另一首:《在那遙遠的地方》。他的位置太遠,這邊聽不太清,但歌聲像從雲中飄來,伴著清風明月,朗朗星空,別有一番動人的意境。劍哥立在側邊悄悄觀察我的表情,小心地說:

“小妹你看,大馬確實是真心的。”

我譏諷地說:“是嗎?你看他擺放玫瑰和蠟燭多熟練,據我所知,這樣大場面的求愛秀,對他應該不是第一次吧。反正以他的家世,不在乎多買幾千只玫瑰和蠟燭。劍哥你坦白告訴我,他的動人歌喉打動過多少姑娘?我是他女友名單上的第多少位,兩打之後?”

劍哥對我的話使勁搖頭:“小妹,你這樣說對大馬是不公平的,很不公平。他過去確實比較浮浪,換過不少女友—其中也不乏是女方貪圖錢財、貼身進逼。但他自打一年前喜歡上你之後,確實動了真情。沒錯,他是生在豪富之家,但富有本身並不是罪過。昨天他還對我說,知道你對紈絝子弟素有成見,這次他要用‘金錢之外的東西’、‘人生最寶貴的東西’,來表達他的真愛。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麼,但他說這話的口氣是非常認真的。”

我淡淡地說:“他再認真也沒有用。我的心早就放在另一個男人身上啦。”我瞟了他一眼,“可惜那人對我總是視而不見,不知道是真傻還是裝傻。”

我的坦率讓他很尷尬。在這之前,類似的交鋒已經有過兩次,他一直裝糊塗。但這次他考慮一會兒,顯然決定正面回應。他笑著說:

“我又不是弱智,咋能感覺不到?特別是你那雙眼睛,勾魂攝魄,殺傷力超強,男人一不小心陷進去,就萬劫不復了!但我一直在小心翼翼地避開它,你想知道是為什麼嗎?—事先要請你原諒我的坦率。”

“好,我原諒,無論什麼難聽話我都原諒。你儘管講吧。”

“如果你一開始就直接向我表示好感,我會非常高興地接過它,甚至會主動向你進攻,哪怕和我的鐵哥兒們展開競爭也在所不惜。但自打我們相識以來,你一直維持著‘大馬女友’的身份,至少沒有公開拒絕他,你只是在這種架構下不動聲色地盯著我。對你這種做法,我只能退避三舍,否則就對不起我的哥兒們。而且從內心說,對你的……玩世不恭,我也難免有戒心。”他歉然說:“這句話恐怕過重了,務請原諒啊,今天我想把話說透。”

我覺得臉上發燒:“這種狀況是某些因素湊成的,比如,與大馬結識是在認識你之前。但我不辯解。我錯了。請告訴我,我該怎樣從頭開始?”

劍哥想了想,再度攬住我的肩膀。他的摟抱很溫柔,話語很溫和,但我卻感受到內在的凜冽寒意。“小妹,恐怕有點晚了。關鍵是—大馬在你那雙眸子裡已經陷得太深啦。別看他外表剛猛,內心實際很敏感,很脆弱,很重情—他的性格既有點浮浪又十分重情,這兩者並不矛盾。總的說,這個富家公子本質善良,咱們可不能傷害他。”他嘆息著,微責道,“小妹不是我說你。如果你決心拒絕他,就不該同意、至少是默許他這次的公開求愛。場面弄大了,弄撐了,很難收場的。”

“劍哥你知不知道,我這次為什麼沒有明確拒絕?”

“不知道。”

“我是想看你的態度!想看看你到底是會幫他,還是迴避。按說,依你倆的鐵交情,此刻你該屁顛屁顛地跟在他後邊,幫他擺玫瑰啦點蠟燭啦,沒準還幫他唱幾首情歌哩,可是你卻獨自一人躲在這樓頂上。這到底是為什麼?我不想聽你粉飾,把你的真實想法晾出來!我敢說你是在逃避某種東西。”

在我犀利的追問下,他有點尷尬,片刻之後坦然承認:“對,我是在逃避某種感情上的紛擾。不過也可以這樣理解—我是在逃避不該做的,做我應該做的。小妹,我真心希望你能珍視大馬的感情,這樣的真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他在語氣中再次加上微責,“不管你是什麼動機,反正你這次的做法不合適,可能對大馬傷害很深。小妹你記住一句老話:有些東西只有在失去後才知道珍貴。”

我悶聲說:“好啦好啦,我的主意不會變,但我不讓你作難。今天不說了,等我徹底了結與大馬的關係後,再回頭來找你。”

劍哥在月光下認真看看我,沉默著。也許他正陷於內心的鬥爭?但片刻後他決絕地說:“不,到那時你也別來找我。除非你是來發請柬,邀我參加你和大馬的婚禮。”

我沒想到自己的“正面進攻”會鬧出這個結局,心中很惱火。不過劍哥沒有說錯,事情走到這一步只能怪我自己。他說我“玩世不恭”,這話很刺耳,但仔細想想,我也沒法反駁。我倆沉默著向樓下看,幾千只粗大的蠟燭已經拼出一個完整的心形,燭光映紅了夜幕。蠟燭之內則是一圈玫瑰,兩個套合的心形圍住了整個廣場。大馬獨自立在心形中央,圍觀者都遠遠隔在燭火之外。這會兒他剛唱完“達坂城的姑娘”,正直起身體對宿舍樓高呼:

“丁潔,這已經是第40首啦!等我唱完第99首,你就該從雲中降臨,撲到我的懷抱裡!”

圍觀者仍然大笑著為他幫腔,激起又一波聲浪。

劍哥看著我,分明是催促我趕緊下去。我沒好氣地說:“劍哥,你可是皇帝不急太監急,還有59首情歌呢,夠他唱一個小時的。你不妨耐心一點兒—沒準過一會兒我會改變主意哩。咱們先回頭說說你吧—我剛才上來時你在想些什麼,那會兒你夠痴迷的。”

這句話顯然撓著他的癢處,月色下兩隻眼睛頓時亮光閃閃:“沒錯。剛才我正在頭腦中做愛因斯坦那樣的思想實驗,今晚我有了最重要的頓悟。我敢說,時間量子理論中最難的一步我已經走通了。”

“就是那個能讓時間倒流的理論?”

“沒錯,就是它。”

我又刺了他一句,“那就難怪你能對一個女孩兒視而不見了。不過我要說句實話你可別嫌掃興:我相信你的天才,但壓根兒不相信有什麼機器能回到過去,那完全違犯直覺。你不妨趁這會兒給我講講,用最簡潔的語言,看能不能說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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