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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第1页)

劈山救狐

这“无毛鸡”自然是狐仙了,之前他从自己身上割下来一块肉,灵魂附在其上,才能勉强离开狐山。

这块肉慢慢就长成了一只小狐狸,但因为没有毛,身体又小,很容易看成“无毛鸡”。

没想到这么久了还没回去,可能也是觉得这样自由吧。

“拿是拿到了,但这过程可没您狐仙说的那么容易啊。”许初初眯眼,“我们能安全站在这里,没缺胳膊少腿,可真是不容易。”

狐仙咧嘴一笑:“哎呀,你们怎么会出事,你们是天选之子啊,这事儿不是轻轻松松?”

明知道狐仙是在故意吹捧他们,听到“天选之子”之说,还是让两人一阵皱眉。

谁愿意做这天选之子呢?

“还等什么,快开始吧?”狐仙扑腾着他的两只“手臂”,“珊珊啊,你去跟底下的狐说一声,叫它们去山外避一避,等会儿要劈山。”

胡珊珊刚要退下,许初初道:“且慢!”

“怎么?”狐仙警惕,“你们又要提条件吧?鲜血誓言可是说好的,别耍滑头。”

这老滑头还好意思说别人滑头。

“是。”许初初正色道,“给你劈山以后,这柄剑归我们所有。”

“不行。”狐仙当即拒绝,“你们趁我虚弱,用这剑杀我怎么办?”

许初初完全不能理解他的脑回路:“我们跟你无冤无仇,杀你干什么。难道你趁我们离开这段时间做了对不起我们的事?”

萧瑜接话道:“苍云剑是天山上的贵人赐予我们的,有其他用。”

狐仙的眼珠滴溜溜转转,左思右想感觉苍云剑对他来说确实也什么用。

“这样,也行吧,先劈山,然后你们告诉我你们在天山上看到了什么,拿剑又有什么用。”

他对许初初他们的经历很感兴趣,但更迫不及待的是劈山。

出来才是对他最重要的事。

他回归到自己的本体中,胡珊珊和许初初一起把山里的狐狸全部引到了外围,萧瑜则站到山顶,解开苍云剑上包裹的布料。

苍云剑的本体非常巨大,但会配合的缩小为持剑人合适的大小。

它的剑身乍看之下是普通的银灰色,若多看两眼则发现上边镀有一层蜡状的光滑薄层,在光亮之处还能反射出刺目的光,所以不用的时候一定要包起来以免引人注意。

剑的刃处并不割手,摸起来比生锈的剪刀还不如,但实战使用起来,连坚韧的龙鳞都可以轻松割开。

萧瑜调理灵力,双手持剑,斩向这座山头的峰口处。

一半的剑身插入峰口的石体,发出一声钝响——

半晌再无动静,仿佛萧瑜只是简单的将一把剑插进泥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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