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至中途,张隼忽然放下筷子,摇了摇头说道:“文娟,过几天我要去港岛弄一笔钱,到时候你一个人留在家里。”
杨文娟毕竟是他的妻子,有些事不该瞒她。
况且她一直清楚他所做的事,始终默默守在他身边,否则也不会留在这偏远的云水村——这里并不是他的家乡。
虽然身份尚未暴露,但不得不防。
万一被警察盯上,麻烦就大了。
杨文娟听了,点了点头,望向张隼,忽然低声说道:“你要是死了,我也不会独活。”
张隼抬起眼,看见她倔强的脸,不由想起他们初次相遇的情景。
那时杨文娟站在三十层高楼上想要轻生,是他拦住了她。
他还记得她当时说,从三楼往下看,地上全是垃圾;从三十楼望下去,却尽是风景。
所以她不想死了。
张隼笑了:“放心,我哪次失手过?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杨文娟轻轻点头:“自然记得。
所以我不许你出事。”
张隼微微一笑,上前拥住杨文娟,轻抚她的丝。
这是他的女人,他真心喜欢她。
如今拼命做事,也不过是为了多挣些钱,让她过上好日子。
张隼从小受够了贫穷,比谁都明白钱的重要。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要弄一笔钱。
不缺钱的日子,才是他想要的。
饭后,杨文娟收拾碗筷。
她并不多问,知道得越少越安全。
张隼也对她极为信任,相信这女人绝不会背叛自己。
就算他死了,她也会随他而去——他们之间,就是这样的关系。
吃完饭,张隼对杨文娟说:“我出去一趟。”
他转身离去,杨文娟沉默地洗着碗。
张隼来到码头,那是他们常碰面的地方。
他手下有五个人,平时从不私下联系。
张隼用传呼机出密报,手下再根据一串数字从书上找到对应答案,赶往指定地点。
他行踪不定,一般人很难找到他。
没多久,大狗第一个出现。
他中年模样,秃顶、戴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
大狗咧嘴一笑:“老大,前阵子我还以为你真不干了,将近一个月没消息,我这儿都快揭不开锅了。”
张隼摇头:“我也猜大家手头紧了,才叫你们来。
接下来干一票大的,捞一笔。”
他眯起眼。
他们之前在大陆抢了不少金店和银行,已被通缉,现在那些地方都装了监控,还有警察全天盯着。
监控让他们无从下手,只能换个地方。
港岛繁华有钱,消息还没传过去,正是好目标。
大狗兴奋地搓手:“老大,咱们去港岛狠狠赚一笔!听说那儿有钱人多,遍地黄金。”
他眼神亮。
他做的是走私,但哪有抢钱快?何况还要养老婆孩子,每月开销不小。
张隼缓缓点烟:“不急,急了容易坏事。
先等老狼的消息,再去港岛。”
大狗点头。
他性子虽急,但张隼是老大,一直带着他们干,他从不多嘴。
没过半小时,一个留胡子、戴鸭舌帽、穿黑夹克的男人走来,像个摇滚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