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薇盯着桌上的空白请柬,了半小时呆。
毛笔搁在砚台边,墨早就研好了,却已经有些沉。
可她不敢下笔。
写了撕,撕了写,纸篓里堆满了皱巴巴的纸团,都快溢出来了。
沈宁路过瞥了一眼,见她脸色紧绷,没敢吭声,悄悄走了过去。
小陈端着一杯温水凑过来,小声提议:“晓薇姐,我帮你写吧,我练过毛笔字。”
林晓薇抬手拦住她,语气里带着几分执拗:“不用,我自己来。”
“你的字挺好看的。”小陈把水杯放在她手边,小声安慰。
林晓薇放下笔,揉了揉酸的手腕,指节都有些红,语气较真:“不够好。”
“这是请柬,人家收到第一眼就看字。”
“字不好看,人家会觉得我不靠谱,也对不起这场婚礼。”
“谁会这么想啊?”小陈满脸不解,在她眼里,林晓薇的字已经很工整了。
林晓薇抬眼,眼神坚定:“我会。”
她从小就好强,更何况是自己和傅念安的请柬,半点都不想将就。
小陈立刻闭了嘴,悄悄退到一边,不敢再打扰她。
林晓薇重新拿起笔,蘸满墨,刚落笔,笔尖却微微颤。
写了三个字,又猛地停住。
“傅”字横太粗,显得笨拙;“念”字人字头太宽,没了灵气;“安”字最后一笔拖太长,显得拖沓。
她皱了皱眉,毫不犹豫,又把纸撕了,揉成紧实的纸团,狠狠扔进纸篓。
傅念安推门进来时,她正在写第五十七张,鼻尖上都沁出了细密的薄汗。
他刚从外面回来,身上还带着一丝凉意,换好鞋,悄悄走到她身后,没敢惊动她。
桌上的请柬写了一半:“傅念安林晓薇谨订于”,字迹清秀,却带着几分刻意的拘谨。
“这不挺好的?”他伸手轻轻拿起纸,翻来覆去看了两遍,眼底满是笑意。
“比我写的好看多了,我写的字,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
林晓薇听到他的声音,身体微微一僵,随即眼睛一亮,转头看他:“你写的呢?给我看看。”
傅念安笑着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叠得方方正正,像是珍藏着什么宝贝。
展开一看,“傅念安”三个字歪歪扭扭,笔画都有些潦草,可旁边的“林晓薇”三个字,却格外工整,一笔一划,看得出来用了心。
林晓薇忍不住笑了,指尖轻轻拂过那三个字:“你连我的名字,都写得比你自己的好看。”
傅念安挑眉,语气认真又带着几分宠溺:“那当然,你的名字,我练了十几年。”
从年少时偷偷记下她的名字,到后来默默练习,他早就把这三个字,刻进了心里。
林晓薇心里一暖,耳尖悄悄烫,把两张纸并排放在桌上。
她的字端正清秀,带着几分韧劲;他的字潦草随意,却藏着温柔。
可“林晓薇”三个字,他写得一点不比她差,甚至比她的字,多了几分烟火气的温柔。
傅念安弯腰,把纸篓里的废纸一张张捡出来,动作轻柔,生怕弄破了。
“你干嘛?”林晓薇抬头问他,眼里满是疑惑。
他没应声,只是把废纸一张张展开、抚平,叠得整整齐齐,小心翼翼塞进自己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