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在黑暗里坐了十四年。
头两年她数日子,数到第四百三十一天放弃了,改数墙上的的划痕等划痕数完,她开始跟墙说话。
看守换班时从铁栏外看进来,看见她抱着膝盖笑,笑得整条走廊都听得见。
有人问她笑什么。
“主人会来。”她对此十分笃定,“他只是先忙别的。”
十四年里她把这句话说了四千多遍。
没有人更笃定主人会回来。
摄魂怪最喜欢贝拉的牢房了,因为在那里,持续十多年,它们依旧能吸到鲜明的情绪。
那天夜里,有人叫她的名字。
那声音她魂牵梦萦。
十四年前她跪在这个声音脚下,把自己的姓、自己的弟弟、自己剩下的半辈子,一起递了上去。
“贝拉。”
“主人。”她的表情无比狂热。
然后她一句比一句快,像怕他反悔。
“主人、主人、主人。”
走廊两头都是开着的门。
罗道夫斯靠在墙上,瘦得脱了形,看见她,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
贝拉走过去,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像拂一件旧家具上的灰。
“你瘦了,罗道夫斯。”她端详着自己丈夫的脸说,“你们在里面都瘦了,只有我胖了一点。”
其实没有,一切都是她的臆想。
罗道夫斯想拉她的手。
她抽回来。
“我是你丈夫。”
“我知道啊。”贝拉笑得略有些温柔——疯批的温柔,“所以我才让你活着。”
结婚不是她选爱人,是布莱克家安排的、符合纯血联姻规矩的婚事。罗道夫斯是体面的莱斯特兰奇长子、斯莱特林、志同道合的食死徒,是合格的“丈夫人选”,仅此而已。
如果还有更多,那么她可以和他并肩作战、一起拷打隆巴顿夫妇、一起坐牢、一起越狱、战场上组队配合,但这是同党、战友、家族盟友,不是爱人。
她一路走到院子里,抬头看天。
海上的云压得很低,风里有一股咸味。
十四年没闻过纯粹的的风的味道了。
从前在牢房里,海风总是混杂着令人作呕的气味。
她站在那儿闻了很久,闻到眼泪流下来,自己都没发觉。
“主人在哪儿?”她问风。
风不回答。
她转过头,看见那些东西——在岛上飘了几百年、穿黑袍、没有脸、靠吃人的情绪过日子的东西——整整齐齐退到两边,像在给谁让路。
贝拉笑起来。
“你们也认得他。”她的目光充满了仰慕,“你们当然认得他,这世上谁不认得他。”
她朝它们伸出手,掌心朝上,像在喂狗。
“带路……”
摄魂怪让开了。
贝拉昂首挺胸的走过去,俨然一个女王走向了她的王座。
谁还分得清越狱和加冕的区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