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文科生,就是这么的能怼!
然后陆执一觉醒来,穿成了书里一个几岁的可爱男孩子,也叫陆执
旁边站着的那个白白胖胖的小屁孩,就叫陆烨,是他堂弟。
也是小说里那个全家因为他反复进牢狱,需要他以身饲狼拿自己肉体来救的万人迷主角受。
而陆执本执,现在穿成了主角受那个因为他被鞭打,被下狱,被下药,被反复当成经验包刷的倒霉鬼堂哥。
穿书的第一件事,来自大学生旺盛的好奇心,叫陆执顾不得他自己当前处境。
反倒是扯着陆烨这个小屁孩研究了好几天,不懂为什么他对男人会有那么浓郁的吸引力。
除了长得白白胖胖的,看着好像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地方。
研究到最后,陆执得出了一个结论。
花蜜吸引蜜蜂,那是因为它香甜,骨头吸引小狗,那是因为骨头有肉。
陆烨吸引男人,那是因为,男人骨头贱。
否则好好的人不当,整天净是干些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事情干什么?
书里的剧情故事生在陆烨二十岁以后,为了自保,陆执怒而奋起,决定含泪读书科举。
他要当陛下身边的忠臣,纯臣,权臣,陛下的心腹,以后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谁将他当经验包刷,他就将谁给物理阉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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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穿成孩子对人的智力的确有影响,脑袋容量不是很大,陆执很快收拾好包裹,到了淮南郡的学院开始认真读书。
等在书院里努力了两三年后,陆执才记起来,当今陛下好像在几年后,会被疯批太子穆玉茶给架空权势,然后不问朝事。
大历朝会在太子穆玉茶的掌控下,度过最为黑暗的几年,直到他死亡。
陆执不太想对上这样一个人物,整本小说里,其他角色一看见陆烨,就像是被人下了降头似的,会主动降智。
除了穆玉茶。
对方生来患有疯症,十五岁之前这种症状还不明显,到了十五岁后,情绪喜怒无常,嗜好杀人,尤爱杀美人。
陆烨进京考试,在琼林宴上被太子一眼看中,然后直接叫身边的宦侍将陆烨绑了,押猪似的送去了东宫。
待陆烨出来时,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肉,全是残忍的鞭痕。
太子那方面不行,并未在床上欺辱他,叫他受的,全是皮肉之苦,像是纯粹的爱好折磨人。
这一年,陆执七个舅舅和祖父许氏一族因为劝诫陛下不要建登仙楼,全部被下了狱,待科举结束后处斩。
为了救许家,陆烨每日会去东宫遭受一番凌虐,求太子放了许家人。
当时看到这里,陆执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
主角受智商不详,心地倒是善良。
为了别人能贡献自己,放那些公司里,简直是人见人爱的甩锅好牛马。
但看到后面,陆执木着脸,抽着嘴收回了这句话。
小说里的陆烨明显就是个烂好心的性子,在路边看见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壮汉卖身葬父的时候,他也能十分感性对方的忠孝,然后花了一锭银子,将人买回家中。
结果就是被这忠仆大晚上的钻进了房间里,好一番将他强制。
整本小说里,被提到的有名有姓的年轻男性人物里,基本上都和陆烨有一腿。
除了太子穆玉茶。
因为他不太行!
小的时候,陆执时常看着自家白白胖胖的堂弟感叹。
“以后堂弟年纪轻轻的,就要当小泡芙了。”
这话一出,陆执震惊着给了自己一巴掌。
什么玩意?
他怎么会知道泡芙这种玩意?
可恶颜色小说,误他清白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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