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小蝴蝶’。咱们这儿最渴望结婚的一个。他每回谈恋爱,都跟人说‘你要娶我啊,一定要娶我啊。’谈了十几个,没一个成的。最后这个是个越战老兵,两条腿都被炸没了,靠卖私烟过日子。小蝴蝶不嫌弃,说只要是个男人,只要肯给他戴戒指,他就嫁。这场婚礼是我们给办的,就在金粉楼的大堂。那是小蝴蝶这辈子最美的一天。可惜啊,好景不长。那老兵是个变态,没了腿,就在床上折磨人。他拿烟头烫小蝴蝶,拿皮带抽。小蝴蝶忍着,不敢跑,半年之后,小蝴蝶死在床上,是被活活掐死的。那老兵说‘我不想活了,但我舍不得他,带他一起走。’”
下一页,一个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出现在我眼前,穿着大人的高跟鞋,抹着鲜红的口红,正对着镜头比划着兰花指。
眼神里透着一种令人心碎的早熟和妩媚。
“这是‘小九’。是在后台长大的孩子。他妈是个舞女,生下他就跑了。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这帮人妖姐姐们疼他,但也不懂怎么教,就教他怎么化妆,怎么抛媚眼,怎么讨好男人。小九聪明,一学就会。八岁就能上台替人走场。我们都说这孩子废了,这么小就入了道。果然,十二岁那年,他被一个恋童癖的外国老头带走了。那老头给了班主一笔钱,说是带去美国收养。那是收养吗?那是当玩物养。五年后,小九回来了。一个人回来的。带着一身的艾滋病。他才十七岁啊,瘦得像把柴火。他回来找我们,说‘我想死在家里。’他在后台的角落里躺了三个月,最后烂得连骨头都黑了。”
“还有这个,‘哑巴’。真哑巴,不会说话。但他耳朵好使,会弹琴。什么曲子他听一遍就能弹出来。他在场子里弹钢琴,弹得那个悲啊,能把客人的眼泪都弹出来。有个日本客人看上他的手艺,想带他去日本演出。但他不走。为什么?因为他守着一个人。守着那个‘贵妃’。贵妃疯的时候,哑巴就给他弹琴听。贵妃死了,哑巴就不弹了。他把钢琴盖子一合,拿锤子把自己的手指头一根根砸断了。他说——他在纸上写的‘知音死了,留着手也没用。’”
少爷翻过一页,是一张两个人的合影。
两个看起来一模一样的年轻人,穿着一样的衣服,留着一样的型,甚至连脸上的妆都一样。
“‘双生花’。不是亲兄弟,是在路边捡来的两个孤儿。他们誓要活成一个人。你吃一口,我也吃一口;你挨一刀,我也给自己划一刀。他们在台上表演‘镜子舞’,那默契,神了。后来,其中一个得了肺结核,死了。活着的那个,就疯了。他开始对着镜子说话,对着空气喂饭。他觉得那个死的还在。他在自己的半边脸上画男妆,半边脸画女妆,说这样他们俩就永远在一起了。最后,他在那个死的忌日,把那面大镜子砸碎,用玻璃片割了喉咙。血流了一地,把那些玻璃片都染红了。”
翻着翻着,少爷的手停了下来。那一页夹着一张硫酸纸。
“接下来的这个,你得仔细看。这是个真角儿,也是个真冤孽。”
揭开那层朦胧的纸,露出一张令人屏息的照片。
那是一个极其俊美的年轻男人。
他没有穿戏服,也没有穿那些暴露的亮片裙。
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袖口卷到手肘,坐在一张藤椅上。
他手里拿着一把折扇,扇面上画着几竿墨竹。
他的脸轮廓深邃,却又带着东方的温润,鼻梁挺直,眉眼间自带一段风流态度。
他不需要浓妆艳抹,甚至不需要女性化的修饰,他就坐在那里,身上那种雌雄莫辨的贵气就足以压倒整本相册里的庸脂俗粉。
他看起来不像是流落风尘的戏子,倒像是哪个没落皇族流落民间的世子,像极了那个演溥仪的尊龙,清冷、高贵,却多了一份易碎的凄凉。
“他叫阿笙。不知道哪儿人,他从来不说。他一来,整个芭提雅的场子都震了。不用化妆,往那一坐就是风景。他唱昆曲,嗓子那个亮啊,像冰碴子掉进玉盘里。台下那些暴户,平时吆五喝六的,他一开口,全老实了。那时候有个山西的煤老板,想出一百万包他一个月。阿笙看都不看一眼,把那老板的名片扔进了痰盂里。”
照片旁边还有个人。一个金碧眼的外国男人,蹲在阿笙面前,一脸的痴迷。
“这是汉斯。德国医生。来这边做义工的。他在台下听了一场,魂就丢了。他不懂中文,也不懂昆曲,但他懂阿笙。他说阿笙是‘东方的夜莺’,是被困在泥潭里的天使。他天天往后台跑,不送钱,送书,送唱片,送他从德国带回来的巧克力。阿笙一开始不理他,觉得他是贪图身子。后来有一次,阿笙高烧,烧得人事不省。汉斯衣不解带地守了他三天三夜,给他喂水喂药,还给他读德语诗。阿笙醒了,让汉斯把折扇拿给他,拿给他他又不接,叫汉斯握在手里,然后他们就在一起了。”
少爷指了指下一张。两人在海边,汉斯在吹口琴,阿笙靠着他,闭着眼听。
“他们好上了,真好。那时候上芭提雅街头一问,不知道神仙眷侣这个词的,都知道他俩。汉斯教阿笙德语,阿笙教汉斯唱戏。那段时间,阿笙脸上的粉都薄了,整个人透着股活气。汉斯说要带他走,回柏林。说那边有最好的剧院,阿笙可以去那儿唱,不用再给这些酒鬼唱。阿笙高兴啊,把积蓄都散了,连那套最宝贝的点翠头面都送给了刚入行的小师弟。他说‘我要去柏林了,我要干干净净地去,这些东西带着晦气。’”
“船票都买好了。那天早上,阿笙穿得整整齐齐,提着个小箱子去码头。汉斯因为签证手续不一样,得走另一个通道,先上了船。阿笙在后面排队。眼看着就要到关口了,出事了。”
少爷点了根烟,没抽,就让它烧着。
“那个戏班的班主,姓黄,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杂种。阿笙是棵摇钱树,他能放?他早就买通了警察。阿笙刚把护照递过去,警察就从他箱子夹层里搜出一包白粉。栽赃,明摆着的栽赃。但在那时候,这就是死罪,至少也是个无期。”
“阿笙被按在地上,脸贴着水泥地。他拼命抬头看那艘船。船已经开动了,汽笛声呜呜地响。他喊不出声,嘴里全是泥。他只能看着那艘船越来越远,看着汉斯消失在海平线上。他知道,汉斯在船上等他,在香港等他,在柏林等他。但他去不了了。”
“汉斯呢?”我问。
“汉斯电报回来问,班主让人回信,说阿笙反悔了,跟个有钱人跑了。汉斯不信,要回来找。班主让人给汉斯寄了一张照片,阿笙跟个老男人搂在一起。汉斯绝望了,回了德国。听说后来终身未娶,如今也不知道人在哪里,是死是活。”
“阿笙呢?”
“阿笙被抓回来,关在地下室。班主打他,饿他,还给他打那种给种猪催情的针,把他扔进那种几十块钱一次的低等窑子。阿笙疯了。真疯了。他不接客,见人就咬。后来他开始吞鸦片。只有抽那玩意儿的时候,他才不闹,坐在那儿傻笑,说看见汉斯来接他了,说看见柏林的雪了。”
少爷翻到最后一张。阿笙躺在草席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怀里抱着把烂扇子。
“这是他走那天。我去送饭,他拉着我的手,力气大得吓人。他问我‘少爷,汉斯是不是迷路了?海上海风大,他会不会冷?’我说不会,他在柏林等你呢。阿笙笑了,说‘那我不去了。我脏了。汉斯爱干净,我有梅毒,有烟瘾,身上还有臭味。我去见他,他该嫌弃了。’”
“当晚,他吞了金。吞的是他早年藏在牙缝里的一颗金牙和汉斯给他的金戒指,他那一嘴好牙全被打烂了,就剩这一颗金的。他把它硬生生拔下来,吞进了肚子里。金子重啊,坠破了肠子。死的时候,血从嘴里往外涌,但他脸上是笑着的。真的,笑着的。那是解脱。我们几个老朋友,给他收了尸”
少爷合上相册,烟灰掉在裤子上,他拍了拍。
“阿蓝,你问我这照片里的人怎么都这么惨?没别的,这就是命。老天爷给你一张好脸,给你一副好嗓子,给你一段好姻缘,就是为了在最后关头,当着你的面,啪叽一下,摔个稀碎。让你听个响。”
我看着那本相册,心里堵得慌。
“那以前的呢?二十年、三十年前,更久远的的那些人呢?”我问。
少爷看了我一眼,眼神凉凉的。
“三十年前?阿蓝,你以为这是拍电影呢,还有上下集?这地方是个磨盘,转了一圈又一圈,磨出来的豆腐渣都是一个味儿。三十年前的人,跟这照片里的人啊,没区别。只不过那时候唱的是《霸王别姬》,后来唱《泰坦尼克号》。那时候吞鸦片,后来打海洛因。那时候想去香港,后来想去柏林。本质上,都是一群被困在笼子里的鸟,撞得头破血流,最后烂在泥地里当肥料,冇区别啦。”
他把相册往我怀里一推。
“拿着吧。我不看了,看多了脑袋疼。这里面没有新鲜事,只有死人,和还没死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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