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翡竭力压平自己的嘴角,摆出不以物喜的样子,“那我要用什么换?”
林知音这次沉默的更久了,才说,“你一直戴着吧,耳钉。”
“是吗?”见她没有要反悔的样子,越翡轻轻地勾住了她的小指,“好。”
*
趁人之危。
林知音你混蛋。
林知音你糊涂。
林知音在公寓的床上打了个滚。
人家真的卖身葬乐队了,她第一个上钩。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先给成婉打了个电话,“她们没签约?”
成婉没搞清楚状况,“谁们?”
“越翡们。”
“……”成婉说,“遵循您大小姐的意思,没管,怎么的了?要强制爱?”
“别管,以后都别管,就当我没提过。”
林知音你断人财路!
“好好好,我本来也不会管,她们打死不愿意,先说好,不是我给的待遇差,我已经给到最好。”
“嗯,”林知音冷静下来,“你知道我今天在丹鹤?”
“不,您大小姐行踪不定,人没到前谁都不知道你会不会来。”
那越翡怎么知道的?
或许她今天根本不是冲她来?
比起被算计,林知音更不愿意知道越翡有别的目标。
她挂了电话,随手一刷。
越翡的社交账号更新了。
照片上,她倚在ono的装饰椅子上,半张脸看不清楚,昏暗环境里,左耳一点是唯一的光源。
算了。
林知音心情很好。
给热评第一的“炫富狗滚”点了个赞。
就炫,略略略。
她定定看了照片片刻,拿起被她顺手搁在桌子上的摩托车钥匙。
她可能是疯了。
但当她如愿在ono看见戴着蓝色耳钉的越翡的时候,她心情更好了。
越翡心思不定,审美飘来跑去,每次见到她,她穿的衣服戴的首饰都会有很大的区别,总的来说,这货是个极繁主义者。
她把那些花里胡哨的装饰品摘掉,只戴着她送的耳钉的时候,说不上来的顺眼。
林知音这次先找好了停车的地方,才施施然走进去。
就一个月。
疯就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