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月端着红茶,靠在卡座的靠背上。“怎么吃都不胖的人,一般都是吸收功能不太好的。或者身体素质本身就不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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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了想。
“我认识的人里面,有吃进去的养分都去到了该去的地方的。有吃的每一顿都是精心设计过的,完全不需要考虑减肥的。还有因为体力劳动多,所以吃多少消耗多少的。”
他看了一眼睦。“睦也算是不用担心会吃胖的类型。”
睦从草莓戚风上抬起头。“……吃得不多。”
柒月笑了。“所以海铃,你就是太焦虑了。”
海铃端着咖啡杯,没有说话。她的目光落在杯中的黑色液体上,看着杯壁上凝结的细密水珠。
“也许吧。”她说。
立希把盘子里最后一点糖浆用叉子刮干净,送进嘴里。然后她放下叉子,端起美式喝了一大口。
苦。甜。混在一起,在舌尖上变成一种复杂的味道。
她咽下去,把杯子放回杯托,出一声轻响。
“海铃。”
海铃转过头。
“你支援的乐队,都是些什么风格的?”
海铃想了想。“各种都有。流行、摇滚、爵士、fion。最近接了一个独立乐队的活,他们的歌偏盯鞋,贝斯线很碎,需要很多闷音和滑弦。”
“盯鞋?”立希皱起眉头。
“就是shoegaze。吉他用大量失真和混响,人声埋在音墙里,贝斯要撑住底层,不能太跳,但也不能太闷。”
立希听着,眉头越皱越紧。她没有听过这种风格,但她大概能想象——一种让吉他手很开心、让鼓手很无聊的音乐。
“你喜欢这种风格吗?”
海铃想了想。“谈不上喜欢。但能弹。”
“那你选乐队的标准是什么?”立希问。
海铃端着咖啡杯,目光落在窗外的街道上。
“他们需要我。我有空。报酬合适。就这些。”
“你不累吗?”她问。
海铃转过头。“什么?”
“一直换乐队。一直要适应不同的人。一直做那个‘随时可以替换’的贝斯手。”立希的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海铃沉默了片刻。
“习惯了。至少——不会被放鸽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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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点吃完了,饮品也喝了大半。立希把最后一口美式灌下去,把杯子放在桌上。海铃的黑咖啡还剩小半杯,她端着杯子,小口小口地喝着,不着急。
睦用叉子把盘子里最后一点奶油刮干净,送进嘴里。然后她把叉子放在盘子上,端起芒果汁,喝了一小口。
柒月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从他们进来到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五十分钟。
“差不多了。”他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钱包。
“我来。”立希也站起来。
柒月看了她一眼,没有争。立希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纸币,放在桌上。
四个人走出吃茶店的时候,阳光已经从灰白色变成了浅金色,云层薄了一些,光线从云隙漏下来,在街道上投下一片片明亮的光斑。
从吃茶店回乐器行,走路大概不到十分钟。
柒月走在最前面,睦跟在他旁边,立希走在后面,海铃走在最后面。
乐器行的门还是敞开的。店长正站在柜台后面,手里拿着一个螺丝刀,正在摆弄什么东西。听到风铃声,他抬起头。
“回来了?小提琴已经好了。琴颈调过了,弦也换了。你听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