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瀚宇跟莫青凤回到家时已经是未时初,一点钟。
兄弟二人见到汪晓茹,很是默契地取下各自耳畔盛开的白菊花,分别插在她鬓角上。
“娘,您戴着菊花正好看!”
“义母,这菊花最配您!”
汪晓茹瞬间乐开花,伸手抚了抚鬓角两边的白菊花,开心地说道:“我儿有心了,娘谢谢你们。”
刚睡醒午觉的徐小宝,拉着秦瀚宇的衣袖不停地问道:“宇哥,簪花时隆重吗?簪花宴的菜好吃吗?”
秦瀚宇把头上的方巾取下来,戴到他圆圆的脑袋上,笑道:“待到你后年得中秀才就知晓了。”
徐小宝笑得见牙不见眼,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抚摸着头上象征秀才巾的方巾,用劲点头:“嗯,好!”
孙二郎看着汪晓茹鬓角两旁盛开的白菊花,满是羡慕,嘴里附和道:“这菊花寓意洁白跟高雅,配岳母是最恰当不过了。”
唉,自己那位娘要是有岳母那丁点的慈爱之心,自己一家也不会遭受多年的磋磨跟委屈!
有样学样的秦青凤,也把自己头上戴着的方巾取下来,戴到孙二郎头上,说道:“大姐夫,你带了头巾,下次保管能中!”
“好好好,谢谢青凤的吉言!”孙二郎感激地说道。
原本打算不再继续考下去的孙二郎,看到两个小舅子一身秀才襕衫,特别是耳畔那簪着的洁白菊花,顿时,心又活泛起来,忘记那臭号,也忘记了自己病歪歪时发下的不再进考场的誓言。
今儿早上汪晓茹已经带着大力跟来喜收拾行李,待明日租马车回老家。
昨儿汪晓茹去镖局寄信时,已经跟镖局租好了两辆马车,还雇了稍微有点身手的赶车车夫。
没想到,到了傍晚时分,一位小厮上门递帖子,说是他们家小爷请秦瀚宇跟秦青凤明日去赴文会。
秦瀚宇打开一瞧,方知是案首孟淮舟写的帖子。
帖子上是邀请秦瀚宇跟秦青凤去赴“青溪文社”的文会。
原本秦瀚宇不爱凑热闹,不想参加什么文会。
他知道所谓的文会大都是那些急于表现自己文采的文人聚集的地方,整体风气急功近利。
不过,在考试后去也无妨。
若是考试前,他肯定会拒绝的。
有不少学子在考试前赴这个会,那个会的,爱出风头,岂不知,“枪打出头鸟”吗?
不是别有用心之徒给你下药吃坏肚子,就是往你考篮放纸条,反正就一个目的,谁叫你嘚瑟?
呵呵,小样的,考不成了吧!
再说,孟淮舟是孟教谕的侄子,怎么着这个面子得给。
于是,秦瀚宇写了封回帖让小厮给带了回去。
大力很有眼色地给了那小厮几枚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