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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大结局(第4页)

“路塞尔,你不想看看我吗?我真的好想你,可是这几天他们都拦着我,根本不让我接近你,他们都说……”

他说到这里,忽然顿住,科斯特忍不住偏了偏头,鬼使神差地追问道:“说什么?”

“算了,没什么,真的没什么,你走吧,你不愿意见到我,我也能理解,其实他们说的都对。”

“喂!你别……”

科斯特情急之下早忘了自己刚才的所思所想,转身便闯进了猎人布置好的陷阱。

传说,神取走人的一条肋骨,拿它造就了另一个人,所以人类终其一生都在被伤痛折磨。只有寻找到丢失的肋骨,才能回归本来的自己,伤痛愈合。

现在,他找到了。

维希单膝跪地,虔诚地亲吻了他的神明。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金刚不坏的镣铐和永不熄灭的刑火中。”

“沉沦辗转在烈火的深渊中。”

——来源于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

感谢读到这里的读者宝宝,非常感谢。

关于其他人的后续以及补充会在免费福利番外中提到

(PS福利番外只需要订阅率达标即可,我会把订阅率设到系统最低)

福利番外还包括婚后日常,if线魔法学院:大魔法使×魔法学徒或许还会有if线欧风文庄园主×魅魔if线神话故事天使×恶魔

(婚后日常必写,if线挑着写,哪个有灵感或者想看的读者宝宝较多,哪个就先写)

——切割线,以下为作者巴拉巴拉破感想——

这是我写的第一本文,时至今日终于完结了。

说实话,我完全没想到我居然会写西幻文,因为我本人看过的西幻文连带着各种零碎片段都凑不够一本

这个灵感是我突然间产生的,当时脑子一热,想着要不然用这个梗申签吧,结果呢,没想到居然真的成功了

震惊啊……

没办法,硬着头皮上吧!

我的想法很奇怪,也很简单。

假设一个故事,主角二人没有起名字,那好,那这个故事可以随时抛弃。

但是,一旦起好了名字,就相当于赋予了角色灵魂(有种父母给孩子起名字,起完名字了你就是我的崽那种感觉,好奇怪哈哈哈不理解自己)抛弃了就相当于对角色孩子不负责任

同时申签要先写一万字,而我写故事必须先想好结局才知道怎么写开头

用我浅薄的认知来看,如果开头是一个故事的排面,是开店做买卖的招牌,那么结局就是这个故事的灵魂,是饭菜里的调味料

ok,名字有了结局也想好了,没有理由不写完这本文

但是,问题来了,我不会写啊[爆哭](我都羞于启齿对别人说,哦,你好,这是一本西幻文,emmm就是一整个,脚趾发麻)

不会写,写的慢,加上三次元忙,拖延癌,漫长的拉锯战展开了

写写写,断断断,写,断,写,断……

就这么来回拉扯啊,一根面条越扯越长

而这根面条在我最初的设想中其实比现在要长,但不知何时,不知哪一个关节错位了(我发誓我没想过砍大纲因为根本没有大纲)故事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剧情如脱缰的野马,一去不复返,只有结局符合曾经的设想

其实想想也能理解

人不可能描述一个自己不熟悉的世界

我能想象出角色的模样,说话时的语气,肢体动作等等,但我想象不出那个精彩的世界到底如何运转,真要详写细写只会写的更加稀巴烂

可能就是因此,我在卡文时会下意识规避困难,会选择更轻松更好写的故事发展方向(这点不好,该走的路总归要走,逃不掉的迟早还会遇到)

事情到底这样发生了

虽然羞于启齿说自己写了一本西幻文,但是,我还是有一丢丢的底气敢说,我写了一个两个人真心相爱的故事。

嗯,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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