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原主坐公交车回家。
那天雨下的很大,原本走路回家的原主选择了坐公交车。
车内有个男的一直在抽烟,原主对烟味过敏,就很有礼貌的说这是公共场合,还是把烟灭了吧。
因为下雨车内是封闭的,所以整个车间都能闻到烟味。
结果这个男的说这里写禁烟标识了吗?是公共场合吗?
原主说只要有别人在,这就是公共场合,更何况车里还有婴儿,烟味对身体非常有害。
男的听闻,深深吸了一大口烟,把二手烟全都吐在了原主的脸上,说这没有不让裸奔标识,你不也穿着衣服呢!
说完男的就开始骂骂咧咧,骂的极其难听,原主回击并再次要求他把烟给灭了。
那男的非但不听,还想拿烟头去烫原主,好在原主反应极快,将手里的杨梅饮料泼了过去,将烟给灭了。
男的觉得自己的权威被挑衅了,就站起来骂原主,让原主给他道歉,不然小心他揍她,把原主往角落逼近。
见原主错开身子,那男的就捡起地上的未撒完的杨梅饮料就往原主的脸上砸,还说这是原主活该,是她应得的。
原主直接报警了。
到了警察局,原主和那男的分开被询问。
最后原主没有坚持到最后。
如果原主坚持处罚那男的,那她也要面临被拘留,而她的精神健康不足以支撑这五天的拘留。
警局一开始给原主说的是罚款,但他们查监控,是她往男的烟上浇饮料的时候,弄到他的手上了。
说原主没有执法权,所以涉嫌侮辱罪。
在执法办案中,警察还跟原主说:“其实他们也抽烟!”然后就面无表情的看着原主,想看她是什么反应。
原主回道:“那你们觉得她是对的吗?”
警察给出的是:“我们内部讨论了一下,认为公交车不算室内,所以不算禁烟范围。”
话里话外不还是认为是她的错吗?
在被拘留的这几天,原主的东西都被收了,就连眼镜也不让戴,她可是高度近视,没有眼睛她根本看不清,上厕所也不能关门,还要随时面临搜身。
一开始原主还配合调查,可警察让她做“安检”的时候,要求她趴在墙上,脱光衣服并扒下内衣裤。
这对原主的刺激很大,所以没能坚持到最后,选择了和解。
姜媛喝着饮料,一上车就闻到了了一大股的烟味,抬眼一看,就看到前排一个男的在抽烟,穿着大背心和大裤衩,脚上穿着一双看着就有味的黑色大板鞋。
衣服上面还有大片大片的油腻子,看得直让人恶心。
徐申文翘着二郎腿,边晃边抽烟,见上来的是个女孩,他就自认为帅气的挑了个眉,然后吸了一大口烟,吐出了一个个烟圈,那嘚瑟的模样,仿佛自己帅极了。
姜媛捏着鼻子坐到了他身后的椅子上。
徐申文见状更加的嘚瑟,认为姜媛看上帅气的自己,时不时的就吐一圈烟泡泡来炫技,眼神也不断的往后漂。
姜媛做好后就取下了脸上的眼镜,她带着头晕目眩的,看着不断往自己面前飘来的烟圈,不由烦急了。
小手一挥,那些吐出来的烟圈便不受控制的往徐申文的鼻孔里涌进,一个两个的全都排着队往里面挤,有个烟圈像个调皮的孩子,不遵守规则,直接插队抢着往他的鼻孔里涌进。
徐申文猛吸了一大口,就酷酷酷的咳嗽,脸红脖子粗的,就算他屏住呼吸,也没能阻止烟圈的激流勇进。
“咳咳!”
“救救我!”
徐申文见眼前的情况控制不了,就伸手向离自己最近的姜媛求助。
此时的他,太阳穴上青筋暴起,满眼红血丝,眼球往外凸出,脸红脖子粗的趴在地上向姜媛求救。
姜媛稳稳的坐在椅子上,没有丝毫要救他的表现,就连同车上的人一样害怕的默不作声,她们都认为徐申文中邪了,要是上去救他,恐怕会牵连自己,所以全车人都在看着徐申文饱受折磨的样子。
不是爱抽烟吗?不是烟不离口吗?那你就吸个够吧!她满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