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一片兵荒马乱。
他摇不醒贝希摩斯,只能喊来守夜的侍虫,又打发布鲁克去请医师,连住在隔壁的伯爵也被这阵仗扰得不得安眠。
“怎么了?我还以为是有强盗打进来了。”弗兰西慢悠悠地起身,披了件外套晃进雌君的寝屋。
说实话,这也算是头一遭,自从梅斐斯特搬进来后,他就再也没有踏进过这间房。
看清屋内陈设的一瞬间,他就庆幸自己从前的英明决定。
弗兰西确信,梅斐斯特准是想把其他虫的眼睛也亮瞎,好让它们和自己一样成为残虫,才会这样改装的。
梅斐斯特听到了雄主的声音,没心情去迎接问好,只一遍遍拿沾湿的手帕去擦拭贝希摩斯发烫的额头、脸、脖颈。
“约翰医师,他怎么了?”
迟迟不见回应,他显得有些焦躁。
那庸医检查过后便说:“催吐、发汗,让他的体-液恢复平衡才行。”
“可他今日都没有怎么进食呀……”梅斐斯特别无他法,只能喊布鲁克帮忙将昏迷中的贝希摩斯抬起来催吐。
自然什么也没吐出来。
于是可怜的病虫又被塞回厚厚绒被里,不得见风。
这时候,他的脸上身上已经开始冒出一颗颗的红疹子。
“这、这是什么病症!”弗兰西看得心惊胆战,不自觉后退了几步。
贝希摩斯其实一直清醒着,掐准时间缓缓睁开双眼,气若游丝:“伯爵……抱歉,明日我恐怕不能陪你启程了。”
弗兰西自然是喜爱这个名为贝西的雌侍的,尤其是在迷幻剂的作用下,对方完美地满足了他对伴侣的所有想象。
但如果他不能为自己增光添彩,那就另当别论了。
于是伯爵避开贝西的视线——噢,原本貌美的雌侍现在跟只长满疙瘩的癞□□差不离,他可不想多瞧上一眼。
梅斐斯特摸索着覆上贝希摩斯滚烫的额头,低声安抚:“你的嗓子很哑,要不要喝点水?”
雌君那双一向好似暖炉的手,如今显得凉丝丝的,从胸膛掠过脖颈、擦过脸颊,最后停顿在额头。
贝希摩斯的心脏跳得很快,这不只是药剂的作用。
“好。”他回应。
梅斐斯特毕竟看不见,用指腹确认过贝希摩斯嘴唇的位置后,才将水递过去,又不可避免地洒了些许出来。
其实这种时候让侍虫来操作能减少许多麻烦,可他不知为何就是想要亲力亲为。
“可怜的贝西,怎么会染上这么奇怪的病症。”
梅斐斯特叹息一句,放下玻璃杯。
就在此时,他听见沉默许久的雄主忽然来了一句:“明天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我的雌君?”
那一瞬间,梅斐斯特只觉得荒谬可笑。
他原本多羡慕贝西啊!伯爵喜爱他,同他欢好,对他百依百顺。贝西呢,样貌倾国倾城——大家都这么夸赞。对待伯爵时他不卑不亢,甚至爱说些讽刺挖苦的话,伯爵也不见气。
他们看起来多要好。
可贝西只是病了,伯爵就完全将他抛到了脑后,连一句关心的话都吝啬于说——就像几天前,他因为雌侍的几句话轻而易举地将雌君抛却一样。
约翰医师离开了,几个侍虫蹲守在房内,伯爵甚至也没注意到自己的雌侍什么时候跟雌君睡在了一张床上。
而他那个柔弱好欺的雌君却冷了面容,拿他的话当空气,好似一双耳朵也聋了一般。
弗兰西何曾在梅斐斯特这里受过冷待?提上那么一句,已经算是纡尊降贵,既然雌君不识好歹,他也不必在这里多留。
没有雌君雌侍跟着,他到王都更好找乐子呢!
这样想着,他冷哼一声急匆匆走出去,脚步踏得又重又响。
梅斐斯特闭了闭眼,没有挽留。
他俯下身,给贝希摩斯仔仔细细地压紧被角,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擦拭着病虫那滚烫额头上渗出的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