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
“是。”
拉蒙学着祝锦书的样子上了摩托车,不过祝锦书并没有开车,而是在摩托车的轰鸣声中,低笑着说了句。
“这会倒装起矜持来了。”
这句话的声音太小了,哪怕是像拉蒙这样训练有素的军雌也没听清楚祝锦书说了什么。
“阁下?”
偏头看着疑惑的媳妇,没说什么,只拉着媳妇衬衣的袖子,把媳妇的手放在自己腰上。
“抱住我。”
耳边的轰鸣声持续着,拉蒙心里的轰鸣声也因为雄虫的动作持续着。
阁下这是在干什么呢!拉着自己的手放在雄虫的腰上。这是邀请吗?还是默许?
内心的思绪杂乱无章,直到良久后,才红着脸试探的将另一只手环在了雄虫腰上。
“祝锦书。”阁下。
“呵~”
祝锦书被媳妇红着脸害羞叫他的样子迷到了,心里甜滋滋的,耳垂也不自觉的红了。不过还是强撑着流氓似的吹着口哨哼了一声。
“抱好,要走了。”
媳妇这次没说话,祝锦书也不在乎。拧了油门,就直直往镇上冲去。
今天镇上不像是昨天那样安静,因为有集的原因,几个村的人都来了。人来的很多,买东西的也很多。
祝锦书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没急着往集市去,反而先是开着摩托去了人流稀少的学校。拜托看门的李叔帮自己看摩托后,才带着漂亮到亮眼的媳妇往集市上走去。
没走几分钟就已经到了人群密集的集市,没着急继续走,反而转头看向略落后自己几步的媳妇。
拉蒙认真观察着四周的环境,这个地方他在雄虫身上那股保护性精神力的感应下见到过。这是雄虫阁下昨天来过的地方,不过当时没有这么多人。
“阿也。”
陡然响起的呼唤打断了拉蒙的观察。
“我在。”
祝锦书伸出手放在媳妇面前,认真说道。
“这里人多,牵着手走。”
拉蒙看着面前的雄虫阁下,红着脸许久,才试探的将手放上去。
“……是。”
“呵~”
祝锦书看着媳妇害羞的反应轻笑一声。
“这么会害羞啊!”
看这会的样子,完全不像早上那个厚脸皮看他上厕所的人呢!
没再多想什么拉着人进了人群密集的集市。祝锦书是集市上的常客,不说经常赶集,就说是几年前摆摊的经验也能让他熟练的找到自己要买的东西在哪。
牵着媳妇的手熟练的冲到一个卖糖果的摊位前,冲着称糖果的摊主道。
“林姨,帮我称四斤喜糖。”
“是祝娃子啊!”
忙活着的林姨抬头,见说话的是祝锦书,便把手中的活计交给一旁的儿子,亲自来给祝锦书抓喜糖。
“要这么多喜糖啊!”
“陈家结婚用?”
“没有,是我要结婚。”
“你要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