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红色的衬衣也好看。”
祝锦书点头夸赞着媳妇新换的这身衣服。
橙红色的衬衣配深蓝色的高腰喇叭裤确实好看,不过就是鞋丑了点。
“老穿丑鞋也不是办法啊!”
祝锦书正思索着要不要找赵婆婆给媳妇做双绣花鞋,就听见媳妇又叫他了。
“阿书。”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媳妇说话声音怯怯的,脸色也又红又白的看着不太好。
拉蒙摇头,放下了高悬的心。
“没事就走吧!”
“是。”
拉蒙应声,亦步亦趋的跟在祝锦书身后,等到祝锦书锁门后,才试探的将手放进了祝锦书手里。
“阿……
祝锦书自然听到了媳妇猫叫似的轻唤,攥住媳妇放在自己手心里的手指,回应了声。
“嗯。”
……
两人牵手慢慢悠悠的走着路,看似安静至极。其实脸上都洋溢着抹不去的笑容。
祝锦书笑是因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怪物媳妇,而且明天就要结婚了。而拉蒙笑,则是因为雄虫阁下回应了自己。
阿书……回应了自己。
槐树村的人住的紧凑,祝锦书带着媳妇没走两步就到了姚二婶家。姚二婶家敞着门,想来是有人在的。
“汪汪~”
门口的大狼狗和祝锦书认识,在见到祝锦书后也只是叫了两声,提醒院里的主人有客人来了。
“姚二婶。”
祝锦书牵着自己媳妇,冲着院里切豆角的姚二婶叫了一声。
“祝娃子来啦!”
“来,到屋里去说。”
姚二婶起身招呼着祝锦书,在祝锦书拒绝进屋后,从身后的篮子里拿了两个李子给祝锦书和拉蒙。
“呐~吃着。”
“今年李子结的多,知道你家没有李子树,改明闲了带你这朋友到我家来,让宝平带你去摘李子。”
宝平是姚二婶的孙子,今年五岁了,皮的很。整天疯跑,在村里闯了不少祸,不过都是和小孩子之间的打闹,倒还没有那个大人讨厌他。
“那成,我有时间了就来。”
“不过这两天可能没时间。”
“知道,要招呼你这个朋友呗~”
祝锦书是村里最出息的,会摆摊,会捣鼓新奇玩意,还去过外面的大城市,现在更是厉害的认识了外国人。先不说别的,就连村里的路和水龙头都是祝锦书搞的,而且前段时间还给村里拉了什么线。不说线有没有什么用,但那个水龙头可是方便的很,一拧就出水,再往回一拧就关了。
这么一个能赚钱,明事理的俊俏小伙,谁家姑娘不想嫁,就是可惜咋说都不愿意结婚。
唉!可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