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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页)

伺候一条狗没什么,但伺候一个人叶秋雨就不乐意了:“我告诉你啊,今儿我给你洗爪子这份情,你可要记着。”

黎昶之用吹干了的那只前爪子在床单上写:“以前洗的也记得。”

叶秋雨看着爪痕表现的字,莫名地有点脸红。他把黎昶之正在吹的另一条腿扔到床上,收走垫布:“行了,睡你的吧。”

叶秋雨再回到床上准备睡觉时,又发现了一个更大的问题。

以前是一人一犬,睡一个床就睡一个床了,现在知道王子是黎昶之了,这要怎么睡?!

于是叶秋雨又爬起来:“那个我把床挪一下。”

他本来想喊王子,又觉得人家已经表明身份了,再喊王子就不合适了。但是喊黎昶之吧,他感觉两人之间又没那么熟;喊黎总吧,又觉得别扭,最后喊出口的就是“那个”了。

黎昶之又咬住了他的衣摆,叶秋雨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我有名字,叫黎昶之。”黎昶之在床单上写道,“要是你还是不习惯,可以继续叫我王子。我不叫‘那个’。”

叶秋雨看着趴在床上的哈士奇那张吐舌笑着的狗脸,也忍不住笑了。

就算黎大总裁是千亿集团的大总裁,变成狗后笑起来也避免不了吐舌头的傻样。叶秋雨摸来枕头旁放着的手机,给吐着舌头笑眯眯的哈总拍了张照,然后还拿给黎昶之看:“你看你,好傻!哈哈哈哈”

“嗷呜——”一声狼嚎后,黎昶之看着他,在床单上写:“只是傻吗?”

叶秋雨好笑地看着他:“不然呢?”

“不帅吗?”黎昶之写道,“都说哈士奇是狗界颜值担当,智商换的。”

“那你还有智商吗?哈哈哈哈哈”本来略有点尴尬的叶秋雨随即被黎昶之最后那四个字逗乐了。

“当然,我颜值与智商并存。”黎昶之写道。

“哈哈哈哈你好臭美”叶秋雨被逗得乐不可支,哈哈大笑起来。

“嗯,跟我这个颜值与智商并存的人睡一张床,你不吃亏吧?这床是不是不用挪了?”黎昶之又写道。

要是在刚才,叶秋雨指定尴尬,但是在现在活跃的气氛里,他虽然还有点不好意思,还是接话道:“哈哈,不吃亏。小爷我占便宜呢,睡觉。”

说完他关了床头的灯,躺了下去。

黎昶之还贴着他睡,像往常那样给他暖被窝,还把他的脚搬过去,放在自己肚子上。叶秋雨肯定不好意思了,他轻轻地把脚抬走,与黎昶之之间保持一点距离。

谁知黎昶之又用前爪把他的脚搬了回去,还用爪尖在他手臂上写字:“你就还把我当王子得了。不把你捂暖和,你一个晚上脚都是冰的。你难不难受我不知道,但你睡着了脚乱蹬,时不时冰我一下,我难受。”

叶秋雨:“”

好吧,原来自己睡着了睡相还不怎么好。

黎昶之都说到这分上了,自己再搬来搬去的就显得矫情了,叶秋雨就随了他。心里其实是很开心的。

因为有了王子给他暖脚,这个冬天他真的没有再一晚上都睡冷被窝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才刚吃过早饭,黄远又带着几个人来特警队要说法了。

看着黄远那几个人,特警队的人都没什么好脸色。信安科技来的人好像也无所谓,不管特警队的人待不待见,反正他们就把会客厅当大本营,吃饱喝足还在院里溜达几圈。

只有其中一个工程师感到不好意思,陪笑着说:“不好意思,给咱们警察同志添麻烦了。”

上午要外出执勤,叶秋雨惯例给王子穿上警犬马甲,套上牵引绳。

王子虽然不爱巡逻,出去也经常乱跑给特警们添乱,但他只要出去,就是特警队行走的活广告。

他的粉丝甚至给他取了个“王科”的称呼,说王子是特警队的宣传科科长。所以尽管我那个字不是一条称职的警犬,特警队有事没事,还是会让叶秋雨拉着王子跟着出去巡逻。

执勤的间隙,叶秋雨找机会在文具店买了一大瓶墨水,又在店主的推荐下,买了两大卷30厘米宽,30米长的两大卷长卷绘画纸。

店主说,店里最长的纸就是这种了。

写信

画纸一百块钱一卷,因为他买两卷,老板还把那瓶墨水送他了。

同组的同事看着叶秋雨提到车上的两大卷画纸,纳闷地问:“秋雨,你买这两大卷是啥?看起来像是纸。”

叶秋雨答道:“就是纸。”

“你买这么多纸做什么?”同事不解地问。

“啊,我打算没事时练练字。”叶秋雨信口胡诌,“前几天咱们在那个书画展巡逻时,看到人家写得一手好字,觉得特羡慕。”

徐蔚明看了看他买的纸和墨水,疑惑地问:“你这是练硬笔还是软笔啊?这么多纸,看起来像是练软笔,但是你买的是墨水,毛笔也没有一支。练硬笔吧,这两大卷纸,还没个格子,初学者不好写,你得练到哪辈子去。”

“而且这纸不管是练毛笔还是硬笔,都不合适。看这纸的质地,价格应该也不便宜吧?我跟你说,练毛笔得买毛边纸,便宜,又吸墨;练硬笔得买那种印得有红格子的纸,价格也不高”

整个回特警队的过程,叶秋雨就听了队长徐蔚明一路的教导和书法知识普及。他不断地点头称是,说自己了解不到位,考虑不周,队长真知灼见,他得向队长学习。

好不容易挨到特警队,才算解脱了酷刑。叶秋雨终于能理解孙悟空当年在唐僧手下当差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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