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莎摇摇头,“我没事,我刚刚自己绊到自己,与你无关,你去忙自己的吧。”
她这么说,那人依旧固执站在那里。
“可是,我看你的脚踝肿起来了。真的没事吗?我送你去医院吧。”
几天之内连去两次医院。塔莎想到都心颤了。
她挣扎着站起来,连连摆手,“没事没事,我真的很好,你看,我还能跑能跳呢。”
说着,她咬着牙,努力地蹦了一下。
那人终于放心下来,“那,你小心。”
“好。”塔莎应声后转身。!
本正站在街角眼神沉沉地看着自己。
塔莎发觉他的眼神怪怪的,好像在打量自己,不认识自己了一般。
她愣了愣,也不敢贸然靠近,硬是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看到了他手上拿着的信件,眼神一亮,什么也忘了,欣然跑上前:
“你是来给我送信的?”塔莎站定他面前,伸手去揪了一下那封信,没揪动,又问,“怎么了?其实也不用那么麻烦,我看你最近一直没来,刚要去找你呢。”
她一边说,一边拔萝卜似的吃力拔。
终于拔出来了。
塔莎:“发什么呆?”
“对了……”她侧过身子,立在街角边上,忙于低头拆信件,“你是不是要回侦探社?我们一起回去啊。”
本还没说话,她便展开信件,一目十行地看。
“我回去了,你自己回侦探社吧。”
“诶,不是。”塔莎一头雾水,硬是没看出本这是在闹什么脾气,她茫然地盯着本的背影看了一阵,看到他迟迟没有转头的意思,才一跺脚跟了上去,“那你等等我,我跟你一起去!”
前面那双修长的腿大步迈开,不用跑就拉开了塔莎好一段距离。
塔莎这才知道本之前与她并肩走路原来都是迁就她。
可是……
关键是——
他到底为什么态度转变那么快呢?
这就是,男人心,海底针吗?一天一个样。
幸好,绕了几个巷子,后背都被汗水洇湿了,虽然追不上,但是本没把门关得严严实实,起码还给她留了条缝。
塔莎一推开门,冲进去,就扶着桌子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你怎么了?”
“到底怎么了?”他不说话,塔莎就径直绕到他面前去,低头直勾勾盯着他,迫使他的眼睛盯着自己看。
余光里,她瞟到一本厚重的字典。
她有些惊讶:“你在学认字?”
厚重的字典已然翻到一半,前面的那些薄薄的纸张被他翻得皱皱烂烂,一看就是很用心地在学。
他的右手边,还放了一打的草稿纸,应该是新买的,因为上面除了笔墨的味道以外她还闻到了草木的馨香。
可她一看过去,本的右手就立刻压了上去,不让她看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