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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猖狸没戳穿他,只是默默回头看了一眼榻上那个苍白如纸却依旧危险的男人。她总觉得,林焕之在等的那“十天”,藏着一个足以颠覆所有人的巨大秘密。

第九天的夜晚,林焕之几乎已经到了弥留之际,整个人冷得像一尊冰雕。秋分甚至已经准备好了西域部落里最后的禁术,想舍命一试。

可就在第十天的第一缕曙光刺破浓雾时——

秋分推开门,看见林焕之正站在露台上,背对着他,那一袭鲜艳夺目的红袍重上其身,猎猎作响。

“林……焕之?”秋分试探着开口。

林焕之转过身,哪里还有半分病态?他的脸色红润如常,眼神凌厉得如同出鞘的利刃,那只原本废掉的右手,正极其灵活地转动着两枚乾坤钱,发出清脆悦耳的金属撞击声。

“看,爷说了,十天。”林焕之大步走向秋分,笑得狂放而霸道,一把捏住秋分的下巴,指尖甚至带着灼人的热度,“小书生,为了救爷,你连课都不上了。这份情,爷该怎么折成银子还你?”

秋分呆立在原地,这种“起死回生”的震撼让他说不出话来。

前一晚还如残灯孤火、几乎连呼吸都要断绝的人,此刻竟然面色红润,气劲浑厚,那双凤眼里跳动的神采甚至比生病前还要乖戾。

“怎么,吓傻了?”林焕之大步跨过门槛,红衣带起一阵凌厉的风。他伸手捏住秋分的下巴,指尖的热度竟有些烫人。

“别动。”

秋分没有理会他的调情,而是猛地扣住了林焕之的脉门。

他屏息凝神,指尖死死抵在林焕之的手腕上,试图寻找哪怕一点点虚弱的余波。然而,指腹下传来的跳动如擂鼓般雄浑有力,甚至带着一种令人心惊的、不属于人类血肉该有的某种勃发。

秋分的脸色彻底变了。

作为西域部落里最出色的医者,他见过无数奇迹。他曾见过重伤濒死的战士靠着意志撑过一夜,见过枯木逢春的药理,但他从未见过有人的内息能在短短几个时辰内,从衰竭到枯竭直接跃升至这种近乎“疯狂”的巅峰。

没有康复期,没有虚弱感,甚至连之前手部因痉挛留下的淤青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不可能。

“你……你到底吃了什么?”秋分的声音在发颤,他推开林焕之的手,退后半步,眼神里满是荒谬,“即便是我娘手里那种能活死人的西域禁药,服下后也要大睡三日才能化开药力。你刚才的脉象……平稳得不正常,像是有人硬生生换了你的血。”

林焕之看着秋分那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眼底闪过一丝深沉的冷光,随即又被那种玩世不恭的笑意遮掩了过去。

“爷说了,等十天就好。”林焕之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袖口,乾坤钱在指尖转出一道密不透风的银芒,“幽兰学府的清规戒律把你的脑子读坏了?这世上的奇人异事多的是,未必都要按你的医书来写。”

“这不合医理,更不合天道。”秋分死死盯着林焕之的眼睛,试图从中找到一丝破绽,“林焕之,你跟我说实话,你这病到底是好了,还是你用某种邪术强行压下去了?”

林焕之没回答,只是转过身,张开双臂迎接清晨的阳光,那背影张扬而孤独。

“好了还是压下去了,重要吗?”他的声音在晨风里显得有些空洞,“只要爷还站得起来,这归信楼就塌不了。去,告诉管事儿的,今晚爷要大摆筵席,贺爷‘重回人间’。”

秋分站在阳光照不到的阴影里,看着那个红衣如火的背影。他明明救了这个人,可此刻心中却升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恶寒。

这归信楼的砖石下,似乎正发出一阵阵沉闷的律动,像是有什么邪异的东西,正随着林焕之的“新生”,一点点苏醒过来。

十天。

刚好十天。

三人同席戏红尘

归信楼今日的红灯笼挂得格外高,林焕之“重回人间”的筵席摆得极尽奢华。

账房的帘幔后,秋分正蹙眉清点着小厮搬进来的木匣。秦公子阔绰地坐在一旁,指挥着家丁将一尊通透的翡翠观音和几株罕见的红珊瑚放在案头。

“秋先生,这些都是送给那位红衣仙子的。”秦公子摇着金错扇,脖子伸得老长,四处打探,“风爷呢?他答应了今晚让那姑娘陪我对弈一局,人呢?怎么满楼的庸脂俗粉,就是不见那抹惊鸿红?”

秋分冷冷地拨动算盘:“秦公子,那位‘姑娘’性子孤僻,不喜见客。”

话音刚落,一抹月白色的身影悠然踏入。白渊手持竹笛,虽依旧是那副儒雅学兄的模样,但看向归信楼牌匾的眼神却深不可测。

“秋分学弟,多日不见,学府课业繁重,我便代猖狸送些卷宗过来。”白渊温润开口,目光却在掠过秦公子那堆金山银海时,微微一凝。

林焕之恰在此时从内阁步出,红衣如火,甚至比平时更显妖冶。他见到白渊,眼底闪过一丝厌恶,随即掩下,笑得邪戾:“哟,白学兄这‘卷宗’都送到爷的酒席上了?既然来了,不如同席?”

于是,归信楼顶层最奢华的包厢里,出现了一个极其诡异的组合。

林焕之居主位,神采奕奕;白渊坐其侧,淡定自若;秋分坐在两人中间,只觉得如坐针毡;而秦公子则满心思念着那个“红衣姑娘”,酒过三巡,已经带了五分醉意。

“风爷……你、你倒是说话啊!”秦公子拎着酒壶,舌头都大了,“那姑娘呢?我秦某人这辈子的魂儿都落在她身上了!你开个价,哪怕是把我家祖坟卖了,我也要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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