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语气淡漠,又轻哼了一句道:“哼,你不好好写字,做这些玩意。别这么没出息。”江旭愣愣看了她一眼,心中有些苦涩,鼻头一酸,强忍着没哭,继续安安静静坐在母亲身边看她纳鞋底。
到了五月底,江凛之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但还有一件事,他必须亲自带着温可和儿子走一趟。
娘亲舅大,江凛之成亲这样的大事,不可能不请舅舅。舅舅如今住在杭州,离会稽不算远,可细算起来,他已经有十来年没登过江府的门了。每年都是礼到人不到,就连江凛之父亲去世那回,舅舅也未曾露面。
这其中的缘由,还得从上一辈说起。江凛之的母亲是家中长姐,一手将弟弟带大,真正是“长姐如母”。
她嫁入江府后,与丈夫性子不合、观念相左,两人常常争吵不休。有一日,江父又要出远门,一去便是三四个月。母亲闹完脾气,赌气说要坐船回娘家。谁知船行半路出了事故,她不幸落水。
虽然被救起来了,却因受惊发烧,身子烧大半个月,最终还是走了。从那以后,江凛之的小舅舅便恨极了他的父亲和祖母,唯独对这外甥还存着几分怜惜。
江凛之作为晚辈,心里清楚,哪怕舅舅不参加婚礼,自己也该带着媳妇和孩子提前去拜见,不能失了礼数。
说到这儿,不得不提老太太为何能如此爽快地答应孙子娶温可为妻。
原来多年前,那位娇纵的王大小姐把老太太折腾得够呛。
所谓“司马与王共天下”,老太太姓司马,而江凛之的母亲姓王,正是江南乌衣巷一带那个赫赫有名的“王”。嫁到江府,真把自己当天王老子了,头年生了儿子之后,更是连自己婆婆都看不起了。直接骂自己婆婆是个“破落户”。
这天,江凛之拉着温可的手,轻声说道:“过几日,我带你和孩子去杭州散散心,顺便见见我舅舅,如何?”
温可一愣:“我也去吗?”
“怎么不去?”他笑着反问。
温可低下头,犹豫道:“我去干什么?虽然我还没见过你舅舅,可我总觉得他好高傲。逢年过节,礼是送到了,可送礼的人连门都不进,放下东西就走了……”
“我舅舅是脾气不好,所以你到了王府可要机灵点。我那几个表妹,也不是好惹的。我如今出了服丧期,舅舅说不定还要将表妹许配给我呢。我不得带着你和儿子见见她们?
顺便看看我那几个表妹能不能容下你?”他瞧着她的脸,捕捉她脸上的神情继续戏弄她道。
“原来如此……我懂了…”她心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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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另一边,杨伏儿担忧道:“夫君,那姓王的宴请不能去。”
沈铭宽慰妻子道:“他杀了我,师出无名,况且我要死了,正好要其他人看看他的真面目。此人色厉内荏,优柔寡断,我向来不做无把握之事,你也无需太担忧。”
“可我也听说,那个姓王的,最爱意气用事。唉…我劝不动你,不过这次,你把我的小红马骑上。”
“哟,你终于舍得把你的宝马给我啦?”
“讨厌嘛,这种时候还在开玩笑。我不理你啦。”
“不开玩笑,难道让你在这提前给我哭丧呢?脸都皱成老奶奶了。”
她气急了,但是又笑嘻嘻,她急忙转身,不想让沈铭看见自己笑了,她道:“你真是油嘴滑舌,我走啦。”
“照顾好儿子。”
“那是自然,你那宝贝儿子,是天天问爹什么时候回来。可别让你儿子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