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夹克两万六,配了一条黑色的紧身裤,九千。
第二套是一件白色的连衣裙,面料是丝绸的,很薄很贴身,穿上之后整个人看起来柔和了不少,但黎锦秀在镜子前看了几秒就脱下来了,太柔了,不适合她。
第三套是一件深蓝色的丝绒西装,面料厚实,手感很好,穿上之后有一种复古的华丽感,她觉得这件适合春晚彩排那种场合,要了。
丝绒西装三万八,配了一条同面料的西裤一万八,再加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六千,三样加起来六万二,打完折五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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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商场里又逛了几家店,买了鞋子、配饰和一些小东西。
一双菲拉格慕的黑色高跟鞋,五千八,鞋跟七厘米,不高不矮,站久了也不会太累。
一双古驰的白色板鞋,六千五,平时穿。
一块卡地亚的手表,不是那种镶钻的款,是钢带的经典款,表盘很小,戴在手腕上看起来很秀气。
她本来不想买这么贵的东西,但导购说了一句“这块表可以戴一辈子”,她就刷卡了。
五万六。
零零碎碎加起来,她算了一下,今天总共花了将近三十万。
三十万,她以前在张家的时候,张建国一个月的工资是一万二,三十万够他挣两年多。
她签完最后一张刷卡单的时候,心里没有任何波澜。
一个亿的存款在那里,三十万算什么?
她拎着大大小小十几个袋子从店里走出来的时候,商场里的人已经多了起来。
她重新戴上墨镜,低着头往前走。
袋子太多,她两只手都拎满了,走路的姿势有些狼狈,袋子的提手勒得手指红。
她在一家店门口停下来,把袋子放在地上,甩了甩手,正准备弯腰重新拎起来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锦秀?”
她转过身。
一个穿着灰色大衣的女人站在不远处,手里拎着一个某品牌的购物袋,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变成了惊喜,又从惊喜变成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黎锦秀认出了她,吴秋兰。
同学聚会上坐在她斜对面,穿着碎花连衣裙,拎着ach包的那个女人。
她旁边还站着一个人,周强,穿着一件深蓝色的poo衫,肚子比上次聚会时又圆了一圈。
“真的是你啊!”吴秋兰快步走过来,目光落在黎锦秀脚边那一堆购物袋上,袋子上的ogo一个比一个大。
她的表情僵了一瞬,但很快恢复了笑容,只是那个笑容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勉强。
“你来逛街啊?买这么多?”
黎锦秀点了点头,没有多说。
她弯腰把袋子重新拎起来,吴秋兰伸手想帮忙,她微微侧了一下身,没让她碰。
“不用了,我自己来。”
周强也走了过来,站在吴秋兰旁边,目光在那些购物袋上扫了一圈。
他的表情比吴秋兰控制得好一些,但黎锦秀注意到他咽了一下口水。
“锦秀,好久不见。”周强伸出手,黎锦秀两只手都拎着袋子,没办法跟他握,只是朝他点了点头。
他的手悬在半空中停了两秒,然后讪讪地收了回去,插进裤兜里。
“最近看你新闻挺多的,春晚那个,是真的吗?”周强的声音不大,但语气里有试探。
黎锦秀看了他一眼。
“嗯。”
吴秋兰在旁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她想起同学聚会上自己说的那些话——“她嫁了个工人”“在婆家过得可苦了”“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那时候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是舒服的。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黎锦秀就是那个“下”。
可现在黎锦秀站在她面前,穿着一件她看不出牌子但一看就贵的衣服,脚边堆着几十万的购物袋,春晚的舞台在等她,而她吴秋兰还在为年终奖了五万块而沾沾自喜。
她忽然觉得自己那天说的话,每一句都在打自己的脸。
“那个,锦秀,我们——”她刚开口,想说什么拉近关系的话,但黎锦秀已经迈步往前走了。
“我先走了,赶时间。”
她的声音不高不低,客气但不热情,礼貌但不亲近。
吴秋兰的嘴还张着,后半句话堵在嗓子眼里,一个字都没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