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熟以后切块下油锅煎,外皮一层金黄,更香。
其实在秋棠院还是有这个条件的。
明姝打算等逃出去,带着红鲤和红锦做些小吃。
明姝的笑容太过晃眼,谢执微根本没听清她说了什么。
回过神来,他迅移开目光,声线低沉:“你不嫌弃?”
无论是红薯还是土豆,都是百姓人家为了填饱肚子不得不吃的贱物。
京城的普通百姓人家,嫌弃上等米太贵,糙米又太喇嗓子,便会在煮饭时加上红薯块。
甜甜的,滋味还好。
但即便是再好的吃食,也经不起长年累月这么吃。
“嫌弃什么?”
明姝怔了怔,随即她反应过来,笑着摆了摆手,“大哥指的是红薯?这有什么好嫌弃的。”
都快没命了,还能端着侯府千金的架子?
有的吃就不错了。
“高门嫌弃土豆和红薯是贱物,是他们不会吃。”
明姝嗤之以鼻,侃侃而谈,“土豆可以切片,切块,切丝,还可以做成土豆泥。”
炸薯条,炸薯片,都可以当成零食来吃。
就是土豆泥,也有很多种吃法。
“炸一碗鸡蛋酱或者肉酱,用土豆泥拌饭,再加一勺脆脆的油炸花生米……”
明姝边说,边咽口水,“红薯过油后加糖霜炒,拔丝了又甜又脆。”
洞外雨声未停,柴火噼啪作响。
属于土豆和红薯特有香气随着余烬的热气渐渐漫出来。
谢执微添了一根柴,见火势微微旺了一些才道:“喜欢吃什么都记上,等咱们出去,为兄带你去吃。”
“那可说好了!”
平日里在府上太无聊,京城的茶楼酒楼,明姝也不是很喜欢。
相对而言,她更喜欢百姓人家的烟火气。
哪怕是平平无奇的炒菜,也能吃出家的味道。
“好。”
谢执微答应下来,侧脸被火光照得柔和。
外面天还是黑着,明姝闲不下来,把陶罐放在洞口接雨水。
随后,又架在火堆上烧水。
忙完后,土豆和红薯已经烤好。
“仔细烫手,为兄来。”
谢执微从灰堆里扒拉一个红薯,撕掉外皮,露出里面略微红软糯的瓤。
“多谢大哥。”
明姝接过吹了吹,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小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