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双闻声望过去。
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
这个女孩,是沈怡兰。
a市富沈家的千金,因为厌食症,之前被朋友拉来‘都来吃’,吃了‘不要讨厌我’。
现如今再看见她,整个人如脱胎换骨一般。
身材更加丰盈了,人更加明媚了。
她隔着很远就开始朝着巫双摆手,笑的一脸灿烂。
门前等待的食客们也也纷纷定睛望过去。
只见漂亮女生身边还跟着几个人,一个看起来很成熟的中年男人,一个看起来很活泼的年轻女孩,还有两个抬着花篮的西装少男,两个抬着招财摆件的西装中男。
他们走到巫双跟前。
沈怡兰朝着巫双甜甜的笑,他身旁的中年男人率先开口:
“巫老板,你好,久仰大名。”
巫双一看这个架势,赶紧回答:“不敢不敢,欢迎各位莅临本店。”
中年男人一边摆手示意身边的人,一边回道:
“我们专程从a市赶来,是听闻贵店今日乔迁,因此特来送上我们的心意。”
他们带来的花篮已经放在店门口的两边。
上面写着:“a市沈氏集团祝‘都来吃’乔迁大吉,骏业日新。”
巫双定睛一看。
哦哟,沈氏集团。
差点以为自己穿进什么霸总小说了。
又一看。
还有两个人正抬着招财摆件看向自己。
似乎在问:“这个放哪里?”
巫双看着那招财摆件,看起来,可真不便宜。
“沈总,您送来的这个太贵重了,‘都来吃’受之有愧。”
沈总还没说话,沈怡兰赶紧开了口:
“漂亮老板!你值得!我在贵店治好了我的厌食症!您相当于挽救了我的一条性命!”
“您知道a市富千金的一条命有多贵重么!”
听着自家女儿的话语,沈时初无奈又宠溺地笑了笑。
他对着巫双道:“巫老板收下吧,多谢贵店对我女儿的帮助,这个礼物和贵店的帮助相比,不值一提。”
沈时初算是想明白了,挣再多的钱,都没有自家闺女的命重要。
以后,他要把自己的重心多往家人身上放一放。
因此,这次听说女儿要过来,他屁颠屁颠地跟来了。
巫双见对方态度诚恳,又一副你不收不行的模样,便不再推辞。
“十分感谢二位对本店的认可和支持。”
道完谢,巫双指引着两位西装中男,将摆件放在了收银台后面的架子上。
她本来是想自己去求一个的。
沈怡兰看到巫双摆的位置,开心的笑了笑。
沈时初看到闺女开心,自己也跟着笑了笑,还对巫双说道:
“巫老板,这摆件,可是怡兰去a市香火最旺的庙里求来的,绝对灵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