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出院了!
他死活不敢再待在医院,这几天,便由刘少红阿姨,照常去宿舍照顾他。
早上,元凯钻进厨房,特地杀了一条刚从鱼塘捞上来的乌鱼。
水花溅得他一身都是,他却乐呵呵地挥刀斩块,说要煮一锅地道的潮汕鱼粥。
谁也想不到,元凯居然在院角养了一头猪!
我实在受不了那股混杂着稻草和粪便的猪屎味,可大弟却欢喜得不得了!
他蹲在猪圈旁一看就是半天,嘴里还念叨着猪鸡鸭鹅的小名……
这头猪是跟隔壁阿叔买的。
阿叔人长得黑瘦干练,浑身仿佛有使不完的劲。
平日里种田、养猪、养鸡鸭,还管着村口的鱼塘。
我们不在家时,他就主动过来喂猪。
今天这锅大砂锅鱼粥,我们特意请阿叔过来品尝。
砂锅里的粥咕嘟咕嘟冒着泡,白色的蒸汽裹挟着米香。
阿叔揭开锅盖,用勺子舀起一勺,吹了吹,送进嘴里:“乖乖,怎么会有这么鲜的鱼粥?这手艺,绝了!怎么煮的?”
元凯的厨艺,真算到了巅峰。
沈芸坐在一旁的竹椅上,手里端着茶杯,满脸骄傲:
“一定要用新鲜的鱼、贝壳、猪肉,加盐、蚝油,还有一点豆瓣酱吊味。”
我好奇地凑过去:“妈,你居然也懂这个?我还以为你只懂穿金戴银呢。”
她笑得眼角都漾开了花:
“那当然,我儿子会做什么菜,我基本上都尝过。”
阿叔听得直点头,黑红的脸上满是敬佩。
元凯常跟他聊起从前在农村种田的日子,两人一聊起水稻小麦的品种、施肥的技巧,就停不下来。
粥香飘出老远,我赶紧打电话叫马克斯过来。
他脚伤还没好全,走路一瘸一拐,便由刘少红阿姨陪着坐车过来。
整个屋子顿时闹哄哄的,充满了喜庆的气息。
沈芸坐在我旁边,身上穿着一件绣着蕾丝花边的雪纺衬衫,下搭卡其色西装裙,腿上套着加绒厚丝袜,把自己打扮得精致无比。
一头短短的卷蓬松有型,据说是花了三百元在理店烫的。
她端起茶杯,对我说:“元心,你嫁给我儿子,可真的是很幸福啊。你看,他做饭,又洗碗!”
“是,非常幸福。”我连连点头,手上没停,一连吃了四碗鱼粥。
细弟坐在婴儿椅上,虽然吃不了鱼粥,却张着小嘴“啊啊啊”地叫个不停,小手还不停地抓着我的勺子。
元凯盛了些温热的粥水,放在小碗里,让我一点一点喂给他。
“我妈说小孩不能吃盐……”我提醒着。
元凯却不以为然:“我没下多少盐,放心,给他吃一点,堵住他的小嘴,省得一直在旁边‘啊啊啊’,吵得人心烦。”
众人看着宝宝憨态可掬的模样,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他可能不是因为饿,只是想试试大家在吃什么。”我笑着解释。
沈芸也笑:“小孩子最精了,凑凑热闹也好,不然自己坐在一边,太冷清。”
马克斯感叹道:“元凯,你这手艺真的是太好了!这鱼片粥鲜美得让人想把舌头吞下去!天呐,我要把潮汕所有的菜都吃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