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回了一个字:「行。」
梁舒开始写发货确认函。写到一半,唐棠发来消息:「梁舒,你之前发给赵磊的备选方案,是在林总授权范围内吗?」
唐棠是运营部资深员工,比梁舒早来两年,平时不怎么管渠道协调的事。这个问题的潜台词太明显了——她不是在问「你在做什么」,而是在问「你有没有越权」。
梁舒回:「方案一加急物流在我的权限范围内,方案二恒达备选需要进一步评估,目前还没有正式确认。」
唐棠回了一个「好的」,没有再说什么。
梁舒把这个回复看了一遍。审批流程只解决了「谁签字」的问题,没有解决「谁决策」的问题。她给赵磊提供备选方案,算不算越权?
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赵磊需要方案,她手里有信息,她整合成方案给出去了。如果这算越权,她宁可越权,也不愿意让赵磊等着、让项目拖着。
下午四点,发货确认函发给了赵磊,抄送林听晚和供应链部。
「兹确认:鑫源包装供应的百胜达渠道物料(合同编号ht-2026-0312),最晚交付日期为2026年5月7日(周三)。如逾期未交付,我方将启动备选供应商恒达的A款库存方案(32件,价格上浮8%),并就b款缺货部分与贵方协商后续处理。」
落款处,梁舒签了自己的名字。
这是她第一次在给客户的正式文件上署自己的名字。签完之后手在发抖。不是害怕,是一种说不清的感觉——责任终于落在了一个具体的人身上,而那个人是她。
下午五点半,林听晚从深圳打来电话:「梁舒,你今天的跟进我看了一下。」
「林总,有什么问题吗?」
「发货确认函写得不错,逻辑清楚,承诺在你的权限范围内。但是恒达那部分,价格上浮百分之八,书面确认了吗?」
梁舒愣了一下。恒达对接人是在微信里发的消息,她没有要正式报价单。
「……还没有。」
「去要一份。口头报价不算数,这是你今天学到的第二课。」
「明白。」
「苏禾的报销单,周既白已经代签了。你今天的简报写得可以,以后继续用这个格式。」
「好的。」
「还有,唐棠问你备选方案授权的事,你怎么想的?」
梁舒没有立刻回答:「我觉得赵磊需要方案,我有信息,我整合了给他。如果这算越权,我接受。但我不接受因为怕越权就不做这个逻辑。」
电话那头没有立刻回答。
「你今天的表现,比很多带了两年团队的人都强。」
然后她挂了电话。
梁舒放下手机,给恒达发了消息:「能否提供一份正式报价单?需要盖章或电子签章。」
发完之后检查了费用确认单页面,确认已提交且抄送相关人。
然后管理群弹出了一条新消息。
陈砚秋@了所有人:「各位,我转发一封邮件。梁舒今天发给百胜达的发货确认函,抄送了供应链部和林总。附件里有完整的跟进简报和费用确认单。请各位关注。」
紧接着周既白的消息:「发货确认函的承诺范围是否经过法务确认?费用确认单的补提依据是否符合新的审批制度?」
梁舒的手攥紧了手机。
管理群里有人在追问依据。发货确认函是她签的名,费用确认单是她补提的。两份文件,两个签名,都是她。
这不是林听晚的决策,不是周既白的授权,是梁舒自己做的。
陈砚秋又发了一条:「这个案例值得讨论。新审批流程上线后,一线员工在多大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口头承诺补提费用的处理标准是什么?建议下次管理会议专题讨论。」
梁舒盯着屏幕,手心的汗已经干了,但后背开始发凉。
一场关于绩效制度和决策权限的争议,正在从她这封签名的邮件开始蔓延。
而她没有退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