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势不平,一路向上,不过好在一直有路,人工修建的,并不宽但是很稳定平整的石板路。
如果没有这样一条路,就算不赶时间,也肯定用飞的,毕竟天色已经暗下来,说不准一脚下去就是个泥坑然后陷进去一只脚,安全倒是没问题,问题是泥水进了鞋子里,那可太糟糕了。
这条石板路一看就有些年头了,不过也不是什么古迹,它用了水泥浆,明显是近几十年的产物。
罗南的判断一点没错,的确是近十年的产物。
对于居住在这边的“野蛮人”来说,罗南沉睡之后的前面几十年,是他们最好的日子,很多年轻人接受转化成为了伪正位一阶,去军队里担当超凡士兵,他们有的死了,有的不再回来,有的带着伤残回来,但无论那种,都多多少少回馈了家乡,这条路就是其中之一。
但他们的好日子也就那几十年而已,在可以移植到人体的魔导器具被发明出来之后,威兰德虽然也还用他们做超凡兵,但他们的上升渠道已经变得非常狭窄,甚至几乎可以说没有,自然的,待遇也比当年差了很多。
毕竟,大城市里有很多受过一些教育的“臭外地的”,这些人的用途更广泛,适应能力更强,软肋也方便拿捏。
“野蛮人”只充当镇压暴动的打的手就行了。
自然的,“野蛮人”也想成为“臭外地的”,所以,能够充当教师的利兹的母亲,在村子里地位很高。
利兹说是牧羊女,其实从小到大也没真的做过什么辛苦活。
刚进村,罗南一行人就碰到了一个提着油灯夜巡的这人一眼就认出了利兹,“你是利兹?”
“是我,肯尼。”利兹应答。
对方认出她很正常,其实她离开这个村子也就五六年时间,作为一个发育早的西洋人,这五六年她的外形也没有很大的变化。
“哈,真是你,利兹。”名叫肯尼的中年男人很是高兴,转过头就一边跑一边大叫,“利兹回来了!利兹回来了!”
利兹一脸尴尬。
露易丝直接笑了,“看来你在村子里很受欢迎啊。
不一会儿,村口聚集了一堆人,那叫一个热情,不仅仅是问候关心,一个个的更是抢着要招待利兹还有随行的罗南几人。
当然,最后他们都没有抢过姗姗来迟的村长。
村长走在最前面带路,村长的女儿拉着利兹,一路问东问西。
罗南几人跟着后面。
之后,一行人在村长家吃了一顿,要说多美味,那是肯定没有,但肉是绝对管够的,酒也是。
吃完了这一顿,利兹跟村长一家告别,然后带着罗南一行去她曾经住了十多年的地方。
很典型的老式乡村民居,主体是石头砌筑,斜三角屋顶,算比较好的就是外墙面铲平刷白了,屋顶也不是茅草的,不像村子里一部分条件比较差的,外墙石块凹凸不平,屋顶还是茅草的。
屋内不脏,看得出不久之前还有人来打扫过,不过,桌子椅子床这些家具都没有,肯定是没办法住人了,倒也不是村民拿走的,而是利兹走之前,就把这些东西送了。
露易丝哭笑不得,“你真是,现在才想起来,这下好,我们还得回去。”
利兹恼火,也自责,她也是进屋才想起了这件事。
罗南笑了,“不是,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飞回庄园去,搬点椅子,搬个床过来不就行了,你在庄园里那个床够大,够我们四个人挤一起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