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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中文>[文野同人] 今天主角还在和名著斗智斗勇吗_喵喵滚汤圆【完结+番外】 > 第178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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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掌的感知下,脉搏正在快速地跳动着。对方的手指甲深深地嵌在他的皮肤中,力度大得有些令人不安。  那颗心脏正以绝对不正常的速度进行着剧烈的跳动。但随着他说出那句话,心跳的速度又开始慢慢地回复到了正常的状态中。  “精神疾病,这个我知道!”  芙兰姆扭过头,此时她的脸上是完全正常的表情,红色的眼睛弯弯的:“不过勒托身上有那么多特殊的地方,说不定真的命中注定要成为英雄哦。”  夏章雾“唔”了声。  “但你不是很讨厌英雄吗?”他问,“我还以为你会把我赶出屠龙队伍。”  少女飞快地摇了摇头。  “勒托是不一样的。”她笑嘻嘻地说,“我可不会赶走朋友。说到底,英雄这样的奇迹剥夺了普通人努力的意义,但是如果剥夺了英雄去杀死龙的权利,也很可怜啊。”  夏章雾保持着微笑。  ——是真的想保留英雄杀死龙的权利,还是龙不想放走已经落在自己掌心的“英雄”?这一点值得商榷,但他至少表面上还是表现出了对此的感谢。  “谢谢了,芙兰姆。”他说。  薇薇尔。  在法国勃艮雾注视着面前有着明亮红眸的少女,从来都戴着帽子、不露出自己额头的少女,突然轻轻地笑了一下。  呵。现在他才发现,它们之间多像啊。  这位大小姐执着地寻找所谓的屠龙者、努力地寻找拥有杀死龙资质的人,并让他们去屠龙的行为——难道不是与龙在二十一世纪寻找他、让他去见龙的样子如出一辙吗?  年轻?年轻好啊  「六月五日。  有关屠龙勇士征集悬赏的消息已经传播了出去,现在前来应聘的有很多都是外地人,自称对杀死龙的知识非常了解,面对薇薇尔不在话下。可以看得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骗子。  但芙兰姆似乎很乐意玩这种过家家游戏,恨不得每个人都要单独考核。最后是我把她拦了下来,选定在三天后让所有人挨个来面试。期间所有参与者的衣食住行费用她全部都包了。  她还说要带我去买身新衣服,这样在接见那么多人时不会丢她这个大小姐的脸。  该死,真有钱啊。」  「六月七日。  又被约出门了。不过这次还算是有比较正经的理由,芙兰姆说她找到了当初亲眼看到薇薇尔从哪里来的人,必须要我们一起上门。  顺便一提,她请我吃的午饭不错。不过价格还是贵到让普通人没法想象。  话说回来,她到底为什么那么有钱?明明之前遇到的文学负面体也都是一副穷鬼的样子。难道“拥有财富”真的已经成为全世界龙设定的一部分了吗?」  「六月八日。  明天就要去帮忙面试那些屠龙者了,想想就感觉头痛。在记忆里,上次这么忙还是被学校里招生办的老师拉过去帮忙……  话说回来,虽然已经和芙兰姆相处了很长时间,但我还是没太搞明白这家伙的想法,只确定了一件事:比起其他人,她对英雄有更加强烈的排斥感。  或许是因为《贝奥武夫》本身就是讲述英雄的故事?但杀死薇薇尔的方法到现在都没头绪,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东西表现过畏惧,似乎并不担心自己被杀死的可能。  之前暗示性地问了下她有什么能杀死龙,结果她只是笑了半天,然后告诉我“说不定杀死过龙的武器才能把龙杀死”。  行吧。既然正确的回答能杀死斯芬克斯,来自大人的暴力能毁坏玩具,眼泪可以融化冰雪,那么杀死过龙的剑能够杀死龙似乎也很合理。  但如果是这样,那世界上雾看着自己最后写下的内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他是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贝奥武夫到现在都没有对自己动手。明明他都已经做好打不过就跑的准备了,结果每天要面对的就是某个假装自己是人类美少女的文学负面体的约会骚扰。  比起脸盲和失忆,他还是觉得另一个更加悲观的猜测比较能说明这种情况。  ——该不会那玩意是真看上自己了吧?  “你的表情看上去就像是被整天叮你的花腿蚊子求婚了一样。”作者发出唏嘘的声音,“至于这么不高兴吗?”  夏章雾用死鱼眼看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这种事情谁会感到高兴?我又不是‘只要长得好看就可以的’二次元,也不是那种性取向宽泛到难以理喻的家伙。”  他用带着浓浓嫌弃感的语调说道:“作为人类的敌人,文学负面体可是比蚊子还要讨厌的存在,更何况我现在还打不死它。”  真要说的话,他对文学负面体的厌恶程度和文学负面体对人类的厌恶程度差不多,都发自内心地希望对方从世界上消失。  作者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  “那可真遗憾。”它说,“本来我还指望能再多看点乐子的。”  比如费奥多尔过来找时正好看到某位黑发红眼大小姐正在对夏章雾害羞地表白,或者正和夏章雾黏黏糊糊地谈恋爱,或者正在亲昵地吃情侣双人晚餐,或者……  那场面,简直想想就刺激。  可惜看夏章雾这样子,如果事情真的发展到了这一步,都用不到费奥多尔出场,他本人就要和文学负面体彻底爆了。  遗憾。太遗憾了。  作者摇了摇头,很是为自家不怎么上道的主角感到惋惜,正打算痛心疾首地纠正几句,门外就响起了急急切切的敲门声。  “勒托勒托!”  少女的声音在外面咋咋呼呼地喊着:“动作快一点啦!今天可是你雾叹了口气。  他把最近开始被自己当成日记用的笔记本揣在外套的内衬口袋里,走出去打开门。  穿着一身优雅大方装束的芙兰姆正站在门前傻乎乎地笑着。  她今天戴着的帽子华丽和浮夸到了有些让人无法理解的地步,上面点缀满了花朵、羽毛甚至是各种果实,紧紧地压着她那蜷曲的刘海。同时她还难得地披上了丝绸披风,在脖子上也系上了丝带,总算看上去更像贵族小姐了些。  夏章雾挑了下眉。  “戴着这么大的帽子,你的脖子真的没有问题吗?”他问。  芙兰姆天真地歪过脑袋,手指拉了拉帽檐。  “嗯?我倒是没问题。不过好久都没有打扮成这样过了,稍微有点不太习惯,嘿嘿。”她继续傻乐着,“不过勒托你穿着一身倒是真的很好看啊。你以前肯定不是什么小贵族。”  夏章雾沉默了一秒。  这个话题是不是太暧昧了?  于是他什么都没回答,只是拼尽全力地假装什么都没听到,直接走下了楼,同时努力无视着周围那些人“原来拐走芙兰姆大小姐的人就住在这儿啊”的诧异眼神,登上马车。  今天芙兰姆是来邀请他去参加贵族宴会的。  不过说句实话,这次宴会她没必要参加。毕竟她平时就不太乐意和巴黎的贵族玩,巴黎的贵族也不怎么待见这个毫无贵族风度的家伙,觉得对方除了有钱什么也算不上。  但她真的太有钱了。  而且还是那种没有政治倾向的有钱人,最重要的是她还不怎么在乎钱。  或许许多人不喜欢她,但他们还是很喜欢她手里那些金币的。因此抱着“说不定这位大小姐心情好,会在宴会上多撒几个币”的想法,人们也会时不时邀请她参加小型社交舞会。  而这次芙兰姆也抱着“把勒托介绍给更多人”的想法,相当果断地答应了邀约。  “我希望勒托能在巴黎认识更多人嘛。”  当时那位大小姐是以一副相当傻兮兮的笑容说出这句话的:“毕竟独自一个人待着的话,肯定也感到孤单的。”  每当夏章雾回想起这句话,他就有一种要把拳头糊在对方脸上的强烈冲动。  他现在孤苦伶仃地待在十九世纪的巴黎到底是因为谁啊?如果不是你没事非要跳出来袭击人类,他早就和孩子在完好无损的家里吃圣诞节小火锅了,结果你竟然还敢说这种话!  但他最后还是没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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