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还记得,第一次翻墙出学校去找百合时的情景。 oga靠在alpha怀里共吸一根烟,烟雾缭绕,两人的面孔模糊不清。 烟雾散去,两人相拥亲吻。 那时麟渝刚做了手术,身体很弱,飘到麟渝面前的烟雾,带起她一阵剧烈的咳嗽。 她被全然陌生的oga吓到,发烧了整整三天。 三天期间,oga一次也没来。 她仍不死心,在退烧后拿着精挑细选的苹果去找对方。 百合拿着那个苹果,抛在空中又接住,垂眸看着她。 “你好烦,逗逗你而已,怎么就甩不开了呢?”oga扭头看向身旁的男人,笑着嘲讽,“像条狗似的。” 刚下过雨,凹凸不平的地面还蓄着水洼。 苹果被她扔在地上,重重一声,落进泥洼又滚出来。 一道明显的裂痕,里面原本白色的果肉被黑泥填满。 麟渝走近,抬起手,想要去抓oga的衣角。 被她躲开后麟渝再次尝试。 oga终于不耐烦了,一脚把人踹到在地。 麟渝膝盖擦破很大一块皮,血淋淋的。 蹲在麟渝面前,她笑着问,“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苹果吗?” 百合喜欢亮晶晶的粉色唇釉,可那天她莫名涂上哑光的红色口红,因为劣质,显得很干,唇纹和死皮非常明显。 笑起来,唇瓣拉长,像地狱来的恶鬼。 恶鬼唇瓣一张一合,吐出的话,字字诛心。 她们离开了,麟渝把那颗沾满泥的苹果捧在怀里,一瘸一拐回了家。 用清水冲过,她小心翼翼咬上一口,酸苦弥漫在口腔。 还好百合没吃,她心想,这个苹果看着又大又红,可是不好吃。 她应该挑旁边那颗,小一点但更红的苹果的。 下次挑选时,一定要更仔细一些。 第二天,膝盖处的伤更疼了,她决定要生百合的气,和她绝交三天。 天气实在太炎热了,伤口感染,流着黄绿色的脓水,散发恶臭。 一阵阵钻心的疼。 小孩子总是后知后觉,在某天夜晚。 她缩在被窝里哭了很久很久,是她来到这所陌生城市后第一次的哭泣,泪沾湿了整个枕头。 但她在学校交到了很多朋友,很多很多,多到她逐渐淡忘了对方。 小孩子总是这样,对很多事情都模模糊糊,忘性大。 无法评判好坏,但这可以帮助她们更好的活下去。 没有反抗能力时,淡忘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几个月以后,她和朋友一起经过小巷,再次看见百合。 带着手铐蹲在地上的百合。 一群蹲着的人,和一个倒在血泊中的人。 “快走呀!”同学看着麟渝停下脚步,拽着她往前走,“她们都是坏蛋。” “才不是,”麟渝大声反驳她,挣脱开女孩的手,尝试靠近,“她是我姐姐。” 她的声音是那么大,大到连警察都将目光挪到她身上。 自然也包括百合。 oga抬起头,脸颊还带着干涸的鲜血,满脸平静。 “她们是坏蛋,你脑子坏掉了,”女孩冲着她气急败坏地开口,见众多目光汇集到她们身上,立刻抓紧书包肩带,紧张地后退两步,“我不管你了,我要回家。” 说完她向前跑去。 麟渝被丢在了后面。 她穿过簇拥的人群,迈过粘稠的血液,直到被警察阻拦。 “那是我姐姐,”她指着百合,“警察叔叔,你看她都受伤了。” 她看见百合笑了,于是她也笑起来。 那地方没监控,小孩的证词加上百合无辜的脸庞,让她成功脱险。 天色暗下来,oga叼着烟蹲在墙角,手机的冷光反射在她脸庞,脸上干涸的血迹还没被擦掉,显得森然又诡异。 麟渝蹲在她面前,抬头。 摩托车的轰鸣声从远处传来。 是上次的alpha,百合站起来,跺了跺发麻的脚,抬腿坐上去。 一句话都没说,她甚至懒得看麟渝一眼,拍了下alpha的肩头,为麟渝留下一阵呛鼻的尾气。 她周末翻墙进麟渝家里,扔给她一个破手机,言简意赅,“带着,我给你打电话就过来。” “你吃苹果吗?” “不,我要走了。” 一个除了她以外没有依靠的妹妹,总能引起警察的怜悯之心。 如此好用的借口。 直到被拆穿,麟渝被警察质问。 她只是迷茫的回答,“可是她是我的姐姐啊……” 麟渝看向百合,试图寻找什么,但一无所获。 对方脸上只有因为诡计被识破而无法离开的厌烦。 麟渝10岁那年,刘溜出生了。 百合抱着尚在襁褓的小孩翻墙进来,直接了当问,“你要吗?” “什么?”麟渝坐在院子里洗衣服。 那时的她已经逐渐明白她以前被对方当作挡箭牌利用,对百合生出了几分戒心。 “这个,”她掂掂手里的小孩,“不要我就扔了。” 好丑,这是麟渝那时脑海里的想法,但她还是问:“什么叫扔了?” “就是弄死,你懂吗?我是没钱打胎才生的。” 麟渝这才注意到她格外苍白的脸色。 “你要去哪?”她敏锐察觉到oga的不对劲。 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她成长的如此迅速。 “你管我?”百合把小孩塞进麟渝怀里,推门离开。 “你要了?”陆隽听到这里,打断她,皱着眉问,“刘溜?” 麟渝眨眨眼,满脸理所当然,“是啊,不然她怎么办?” “你认为经历这件事后,你成长了很多?” “是呀,我成熟了好多呢!” 陆隽看着那双金色的眼眸,里面倒映着自己,“不要随意轻信别人,更不要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为什么?” “可能会受到伤害。” “那爱怎么办?”麟渝直起身,满脸认真。 “受伤怎么办?”陆隽反问。 麟渝不高兴地扭过脸,不看陆隽。 “好好说话,”陆隽忍住把麟渝脑袋掰过来的冲动,面无表情,“我们在理性讨论这件事,我不希望你受伤。” “小时候外婆会在院子的田圃里种小麦,要施肥浇水除草。有时会获得丰收,有时也会绝收。” “植物的不确定性太多。” “有时甚至会被毒虫咬伤。” “农民很辛苦。” 麟渝扭过头来,“但还是会继续种。” “你想说什么?”陆隽抬手,将麟渝滑落到眼角的碎发别到耳后。 “想要收获就要承担绝收的风险,但一切值得。”麟渝抱紧陆隽,“总有一年的收获,会抵消过去所有的绝收。” “人和植物不一样。”陆隽坚持。 她不能理解这种想法,这种赌人性的想法,风险与收益严重不成正比。 “我有一片自己的麦田,我认真浇水施肥,但总是绝收。”她不理会陆隽,自顾自开口,“但21岁那年,四月拔节孕穗期,小麦旗叶宽大发亮,六月七日,我收获了金色饱满的麦粒。” 六月七日,陆隽提出终身标记的那天。 “你是我唯一的小麦,是值得过去数年耕耘的丰收。” 陆隽说不出话来。 “再说,你心眼子多,”麟渝用自己肩膀去撞陆隽肩膀,“我有你呢,谁欺负我,你帮我欺负回去。” 陆隽还是没说话。 麟渝急了,“你刚刚还说除了你谁都不能欺负我,你要说话不算话吗?!” 陆隽还是没理她。 “你不能这样,言而无信的坏蛋,大坏蛋。” 陆隽抬手,拍在麟渝脸颊,啪地一声,“不准说我是坏蛋,下次再说扇你。” 她表面云淡风轻,可从脖颈一路弥漫到耳根的红却暴露了一切。 “你脖子怎么……” 陆隽打断她,话题一转,“为什么刘溜姓刘不姓麟?” “没有出生证明呀,我们上不了她的户口!”说到这里,麟渝得意洋洋,“原来你也有不懂的东西。” “那阿婆是,跟刘溜有血缘关系的人?” 刚刚旖旎的气氛瞬间消失。 麟渝抿唇,点点头。 她噔噔噔跑出去,抱着幼猫似的婴儿,站在门口,看着oga一瘸一拐地向远处走去。 城中村房子层层堆叠,又密又高,光很难透进来。 她向东走去。 夕阳西下,东面是一片浓郁的黑。 她瘦削的身影逐渐被黑暗吞噬。 其实,麟渝那时想问她要不要吃苹果,回来吃苹果。 但她最终没开口,她还太小,不懂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 对于孩童来讲,黑暗和光明并无区别。 但她隐约察觉到什么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