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墨從未想到過,自己有一天需要哄一頭猩猩。
本想強行命令金條聽話。
可轉念一合計僱傭員工還得給對方錢呢,金條鬧點小脾氣也正常。
行了,哄一下吧。
自己收服的寵物哭著也得忍下來。
只是琢磨了一下。
給猩猩什麼東西會開心呢?
媳婦兒?
別鬧了,自己上哪兒給它找一頭母猩猩去?
說是把鏡哥送給猩猩?
可那純粹是扯王八犢子,猩猩敢收自己就能剁了它的爪子。
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東西?
吳墨在空間裡挑挑揀揀,也沒看著什麼合適的玩意兒。
後來乾脆一合計猩猩也是雜食動物,給它來個罐頭解解饞吧。
別說,金條吃的很開心。
肉吃完了,大爪子抓著鐵盒子,連上面的湯汁全都舔入嘴裡。
吃了老子的東西,再不想幹活可就不講究了。
吳墨拍了金條胳膊一下。
示意它揹著或者抱著白瑪往前走。
金條嘴挺饞,對於罐頭有些戀戀不捨,不過還是很聽話的點了點頭。
搞定了金條,剩下的就是白瑪。
雖說思念兒子心情佔據了上風。
可面對金條這麼一個高大又雄壯的猩猩,白瑪本能地還是感覺到了害怕。
這並不奇怪,解連環被抱起的時候還有些麻爪呢,更何況是白瑪?
“怕啥呀?它又不咬你?”
吳墨見白瑪有些遲疑不定,歪著腦袋問了一句,“你以前不是救助過一頭渾身是毛的怪物嗎?當初怎麼不害怕?”
白瑪眼睛噌地一下睜大,一臉不可思議的盯著吳墨,連連追問道:“你怎麼知道?你見過毛毛?”
“啥玩意?”
吳墨懷疑自己聽錯了,摳摳耳朵又試探地問了一句,“你重說一遍,我沒聽清,我見過誰?”
“毛毛,一隻渾身長滿毛的小動物…”
小動物?
那傢伙站起來體型比獅子還要龐大。
柔順的毛?
別鬧,一身毛比鋼筋還要扎手。
吳墨越聽越覺得有點懵逼。
白瑪嘴裡描述的形象,怎麼與自己看到文成公主獸形是兩回事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