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大人接著往後說。”
甄槐林連忙道:“微臣並不知道李公公此人還活著,因為林氏這些年都未與京城或宮中有聯絡,提及此人,也只是因為李家一家人慘死大火之中,那小廝說,竟是林氏所為!”
“哦?緣何?”
“小廝的意思是,李家現了在食肆中下毒害死人的人,正是林氏!”
隔壁的慕容九原本還在喝茶,聞言,動作一頓,漂亮的眸子裡閃過驚詫。
李家開的食肆吃死了人,惹上人命官司,傾家蕩產不說,還欠了一屁股債,李公公父母一病不起,李公公也進宮當了太監。
便是慕容九,也不敢想象這是一個女人所為。
那時的林氏才多大?十六十七?
不過說起來也不難解釋。
林氏與李公公有婚約,但林氏眼高於頂,瞧不上開食肆賺辛苦錢的李家,想攀上縣令一家,寧願當貴家妾,也不想當平民妻。
於是林氏心中狠毒,在食肆的食材中下毒,使得李家食肆沾上人命官司,而她也能想辦法退婚。
說不定啊,李公公進宮當太監,也有她的推波助瀾。
至於為何要假裝“獻身”給李公公,一是擔心李公公進宮之後混出個人五人六,以後找她的麻煩,倒不如透過這點獻身的苦情戲,來讓李公公對她這個初戀戀戀不忘,今後達了,她也能再攀上去。
二嘛,當時林氏想懷孕,要借種,所以便想到了李公公。
算是一舉兩得。
眼光也的確很長遠,並非等閒。
後面甄槐林說的就能猜出來了。
林氏想懷孕,卻不能寄希望在一個李公公身上,於是又與他的遠房表哥有了不清不楚。
很快林氏就懷孕了,高高興興找到縣令之子。
誰知對方只是戲弄她,把她當成猴子耍,派小廝盯著她,早就知道她的所作所為,還將她害了李家的事情告訴了李家人。
李家人來質問她,白天被她糊弄過去,晚上她就給井裡投毒,害李家一家人全部慘死火海當中。
不過林氏也算是運氣好,因為第二天縣令一家就全部下獄了,沒人去管李家燒死了幾個人,當成普通走水案草草了結了。
林氏聽說縣令要被抄家砍頭,知道對方大勢已去,可是腹中已有身孕,亟需接盤俠,便盯上了彼時還只是個窮書生的甄槐林。
因為縣令之子對其厭惡,且忌憚對方學問好,所以林氏覺得甄槐林有潛力,而且不會嫌棄她的出身,便故意在大雨傾盆的那一天,故意脫下外衣,與甄槐林抱在一起取暖,讓外人看見。
這樣一來,身為讀書人的甄槐林便是為了名聲,也只能咬牙娶她。
不過甄槐林比她想象中還要優秀,不僅不嫌棄她,反而把她視為珍寶,且其讀書上進,沒幾年就考上了進士,她也當上了官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