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1(2 / 2)

小說:不做炮灰[綜] 作者:外鄉人

咦,不對。

她的年紀和那個女主伊麗沙白的差不多大。而女主二十一歲時,達西先生是二十八歲。而達西小姐比哥哥小十歲。現在她不到十八歲,那麼也就是說,今年達西先生是二十五歲上下,而那個達西小姐是十五歲,私奔未遂好像也是十五歲來著……

搞不好,這會已經結束了一個小地圖呢。

想到電視劇中達西小姐那可愛萌萌的小樣子,林琳也覺得惋惜。將來的人生和婚姻中,時刻會出現這麼一個渣男。

尤其是回孃家的時候,自家嫂子的妹妹的丈夫曾經和自己商量過私奔這種事情,真真是讓人不能直視。

這麼一件事情,要是被達西小姐未來的丈夫知道了......

唉,社交圈子太窄了。

親愛的達西小姐,不是姐姐沒愛心。主要還是你哥哥辦事不靠譜。對付這種人,這種事情,難道只是給點封口費就可以解決的嗎?

誰不知道你們老派的英國貴族都是在印度開過公司的。這會充什麼良民。

當然,更不可否認的是,你哥哥還給你娶了一位那樣關係複雜的嫂子。

將項鍊和手鍊一一戴上後,才在路易莎不滿的眼神下,出了房間去了樓下的餐廳。

林琳帶著珍珠的項鍊和配套的手鍊,這一點沒有錯。但是林琳自從來了就從不戴有十字架的東西,這一點就讓路易莎不高興了。

說了幾回,林琳都沒有聽,路易莎也就不在提了。不過每每在週末做禮拜時,都會為叛逆的妹妹在上帝面前懺悔她的不虔誠。

早餐桌上,那位不得林琳眼緣的姐夫赫斯先生無一例外的,第一個坐到了餐桌上。

這對結了婚的夫妻為什麼要一直在她面前礙眼呢?

說來也真的是讓林琳弄不懂,路易莎為什麼要在前一天還說要找個英俊優雅的紳士結婚,卻在幾天後,答應了赫斯先生的求婚。

然後結婚了,不回到自己的家裡,卻是要天天的和弟弟妹妹住在一起?

外國人,真奇怪。

“你們要回到南邊去?為什麼這麼突然?”正吃著早餐,赫斯先生突然出要帶著妻子回到自己的莊園去。這讓賓利非常的不解和震驚。

“家裡管家來的信,說是我的哥哥生病了。我的侄子也有些個不好,所以讓我趕回去處理一下家裡的事情。”

做為家族的次子,除了那個姓氏,其實並不能獲得多少財產。但是若是哥哥和侄子都生病沒了,家裡的產業和莊園,次子是有優先繼承權的。

“這太突然了。”林琳看著路易莎說道。

能不突然嘛,早飯前她還想著這兩口子為什麼不回自己家裡,現在早飯還沒吃完一個煎蛋呢,便宜姐夫就要回家去了。難道是她真的表現出來了一副不好客的樣子?

可問題是,這也不是她的家呀。準確的說,這裡只是賓利的家。她們兩姐妹無論是出嫁的,還是沒出嫁的,其實都送是借住的客人而已。

區別只在於沒出嫁的,更理直氣壯一些罷了。

“是的,是的。非常的突然。親愛的凱瑟琳,就在你和路易莎還在樓上房間的時候,我收到的信。更讓人接受不了的,是我必須在早飯後馬上起程。就連行李,”將視線轉到妻子身上,“只能拜託路易莎了。我知道你是最棒的。”

“當然親愛的,我保證早餐後一個小時,我們就能出了。”路易莎聽到了丈夫的話,雖然很震驚,但是相對於丈夫話中的深意,她更是覺得驚喜。

那可是一筆很可觀的財產呢。

因為立場不同,就算是天真善良的賓利先生都沒有說出讓上帝保佑赫斯先生哥哥和侄子的話來。更別提林琳這個對著面前的夫婦懶得說場面話的人了。

不過也因為這件插曲,早飯被很快的結束了。路易莎帶著幾個女傭人開始整理行李,赫斯先生則是準備馬車和去書房寫了幾封信。

林琳見狀,只得吩咐廚房準備一些點心和吃食,等一下給路易莎帶走路上吃。

九點半,一共兩輛馬車。林琳自己和一個女傭人卡西米一輛馬車。路易莎和她的女傭人一輛,分別在賓利和赫斯先生的護衛下,一個離開了倫敦,一個駛向達西家在倫敦的居所。

且不說路易莎和赫斯先生如何,這一邊,賓利騎馬,林琳做車,走走停停了差不多半個小時左右,才到了達西兄妹的住所。

正如來之前林琳所想的那樣,此時的達西小姐人生中的第一次私奔已經被自己的哥哥腰斬了。這會其實還在羞愧中。

不過此事畢竟鮮為人知,所以就算是心中再怎麼不好意思,此時也跟著哥哥來到了門前,迎接哥哥邀請過府的客人們。

十五歲的少女帶著好奇和羞怯,抬頭看過來的樣子,就萌住了林琳。

一下子,林琳彷彿看到了活著的,現實版的小鹿斑比。

一時到了近處,兩對兄妹,互相見了禮。林琳便在達西小姐的招待下,跟著賓利進入了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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