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得不親歷屍檢(2 / 2)

小說:宋慈大傳 王宏甲 作者:王宏甲

“留到明兒伺機將他殺在山上,回頭再尋這小娘子……豈不更妙!”葫蘆想。

到了次日,葫蘆看到邱氏的男人並非一人獨自上山。但他還是尾隨去了。他在暗處,他們在明處,要尋個機會殺了其中一個,並非沒有可能。何況殺了一個後溜走,那另一個就有口難辯……哪裡去找這樣的好機會呢?

到了山上,曉得二人是來開荒的,狡猾的葫蘆不急於下手,心想:做這事,何不等這二人累了一天,精疲力竭了,再下手。於是候到黃昏。

日頭將沒入大山,葫蘆先伺機取了擱在地邊的一把柴刀,潛入小茅屋,藏在那兒。不多時,邱氏的男人到底獨自一個先向小茅屋走來了。葫蘆屏住呼吸,一手抓住自己的前胸,一手捏緊柴刀,倒恐懼起來。有那麼一瞬間,葫蘆想:“假使他就此返回,我一定溜走,不殺他了……”

然而那腳步聲毫不遲疑地一直響進小茅屋。於是不幸的事兒發生了,受害人連吭都來不及吭一聲,頭上就捱了那致命的一刀……

殺了人後,葫蘆就要溜。可是才溜出小屋,被另一人發現了。“逃吧,不!逃走了,被人一告,拿住是死!不逃吧,與他拼殺,若殺不過,也是死!但如果能贏,便有生路!”

葫蘆於是橫下了殺心!

這時葫蘆身上的血,已引起對方警惕,要殺對方,談何容易。

一場殊死的柴刀搏殺,就這樣在血紅的夕陽下開始了。這裡遠離村落,沒有人家,不會有人聽見,也不會有人來幫忙。遠遠近近,只有一片紅光罩住的荒涼山地。生死存亡,一切都得靠他們自己。

可憐的農夫,也許由於毫不吝嗇地使了一天的力氣,終於左額挨著一刀,刀也掉了……而後,葫蘆確實想到了要造個“互相殘殺”的現場,於是重入茅屋,在那還在血泊中呻吟的人身上砍了幾刀。不過,他沒想過要在那人項下割下一刀。此時,天暗下來了,他連忙下山,按慣例向縣城趕去。到了城下,攀那吊橋的繩索入了城,奔袁恭宿處扔了五兩銀子。次日果然風聞山上有兩個農人“互相鬥殺而死”。

是夜,他又來到黃泥村,潛入邱氏房中,要討昔日那筆風流賬。無奈邱氏不從,要嚷,他就抓起榻上的枕頭往邱氏面門壓去,可憐邱氏一會兒便不動了。邱氏被悶氣絕死了,葫蘆仍不甘願,摸摸邱氏身體,尚有餘溫,便剝去邱氏衣褲,做了那事。事畢,他記得大凡自死的人多有生前穿了好衣服的,於是就像從前替死人穿衣一樣替她從裡到外穿上了最豔的服裝……

這就是一應案情,現在一切都大白了。可宋慈總覺得還有什麼事兒沒弄清似的。回到居室,他仍在室內踱來踱去,就像還有許多路兒沒走完。童宮望著他,直想問他還在考慮什麼,又不好開口。

宋慈想什麼呢?他想的是:一個作案手段並不很高明的賭徒,竟能如此連害數命;一個仵作,竟能這般輕而易舉地矇蔽了主審官,這是為何?……不是服砒霜暴死,而驗作服毒,可以從外表一眼辨出;但婦人曾遭姦淫,沒有細驗,不就這般藏匿過去了?……

“刑官要是滿足於在正揹人形圖與驗狀上斷案,恰恰給兇犯和仵作以行詐之機,而一旦遭了仵作欺偽,失卻可靠的屍檢憑據,縱有再多勘審知識,也是枉然啊!”

現在,宋慈算是親身體察到:當此政風腐敗,法紀蕩然的年代,親事驗屍之於審案,該有多麼重要!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思索。人的一生中常有這樣的事,一個思索可能給人的一生帶來重要的影響。現在宋慈篤定了一個決心。

“你說,假如今後我親手去驗屍,世人會如何看?”

“會認為大人你有失體統。”童宮說。

“如此說,我就驗不得屍了?”

“驗得。今後可由我來翻動屍體,大人你在邊上看就是了。”

宋慈笑了。

“不行嗎?”

“行。”

現在可以安心入睡了。宋慈寬衣在榻上躺了下去,卻又想起一事,彷彿又見邱氏那從脖頸朝兩乳之間延伸而下的條狀青黑,邱氏的屍首與其他死後投砒毒入口者略有不同,是由於葫蘆能輕鬆地開啟她的口齒,順利地將拌有砒霜的酒液灌入死者食道的緣故,想到這兒,他拋被而起,對童宮道:“走,到死牢去!”

“去找葫蘆?”童宮驀然間也猜到了。

“對。”

“還有什麼事兒沒弄清?”

“去問問他說的那個‘啟齒穴’與‘通咽穴’在什麼位置。”

“明日去不行嗎?”

“那今晚怎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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